在当代社会,离婚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离婚两那些归为共同财产”是离婚案件中经常涉及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将围绕这一关键词,探讨离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与分割原则,以期为相关问题的解决提供有益的参考。
共同财产的概念及范围
在离婚案件中,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以共同名义所取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车辆、存款、投资、债权等,共同财产的认定,对于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
- 平等原则:离婚后,夫妻双方应平等地享有共同财产的分割权,这是基于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即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 协议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这是为了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减少矛盾和纠纷。
- 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充分考虑女方的实际情况和子女的利益,这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 依法分割原则:对于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共同财产,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这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财产的性质、价值、来源等因素进行分割。
离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根据上述分割原则,离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应遵循以下规定:
- 房屋等不动产的归属: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等不动产,应根据其购买时间、贷款偿还情况、居住情况等因素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如果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且贷款已还清,则应考虑平等分割,如果房屋是由一方婚前购买或贷款购买但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则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或依法分割。
- 车辆等动产的归属: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车辆等动产,应考虑其使用情况、价值等因素进行平等分割。
- 存款、投资、债权的归属: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存款、投资、债权等财产,应根据其性质、价值等因素进行平等分割,如果某项财产是由一方婚前所有或婚后以个人名义取得,则应视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特殊情况下的共同财产分割
在特殊情况下,如夫妻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导致离婚,或者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等情况,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以下规定:
- 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如果夫妻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导致离婚,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则该方在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少分或不分,这是为了惩罚过错方,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尊严。
- 追回被转移、变卖的财产:如果发现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等情况,另一方有权要求追回被转移、变卖的财产,过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离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与分割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应遵循平等原则、协议原则、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以及依法分割原则,根据不同情况下的特殊规定进行灵活处理,通过合理、公正地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减少离婚后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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