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属中小学: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6〕12号),为做好我省2017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选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依据《教育部2016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福建省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编制印发的《福建省2017年春季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教学用书目录》),是学校征订教学用书的唯一依据,各中小学不得使用其他任何单位编印的目录进行征订。
二、教育部和我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包括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地方课程等三部分,该目录中全一册、上册教学用书为2016年秋季学期征订使用;下册教学用书以及福州地理、泉州地理、厦门地理为2017年春季学期征订使用,编入春季《教学用书目录》。
三、《教学用书目录》中,义务教育阶段分为教科书、教师用书;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分为教科书、教师用书及挂图、电子音像等。教科书为必选部分,学校只能选订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公布的学科选用版本教科书。教师用书、挂图、磁带、CD-ROM及投影片等只供教师教学需要选用,高中学生仅可自愿选择购买磁带或CD-ROM光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
四、2017年春季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起始年级使用新编、修订教材,其余学科和年级相应课程的教材继续沿用原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普通高中各学科按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教材征订。
五、各地应根据课程计划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科书,严禁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任何“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各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本学期课程教学的安排进行,特别注意教科书选订要与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的《2017年考试大纲》规定的选考模块(专题)衔接,但不得提前征订本学期未开设的必修或选修模块教材。
六、2017年春季,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继续实行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教科书,并对部分学科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
(一)义务教育教科书种类
1.免费提供教科书。《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语文·书法练习指导》《劳动》《海西家园》《地理图册》《地理填充图册》《历史图册》《历史填充图册》《福州地理》《厦门地理》《泉州地理》,其中初中阶段的《福州地理》《厦门地理》《泉州地理》,所需免费经费由有关设区市财政自行承担。
2.循环使用教科书。义务教育《音乐》《美术》《艺术》《信息技术》《海西家园》《劳动》、小学《科学》、初中《体育与健康》等教科书纳入循环使用。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免费教科书不纳入循环使用范围。
(二)循环教科书征订管理要求
1. 补充、征订和发放。原则上由各地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在校生数的三分之一进行统一征订补充。鉴于今年对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教科书重新修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年级要订足《信息技术》学科数量,2018年春季起实行循环。
2.日常使用管理。循环使用教科书是由国家和省级财政免费提供,采取由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实行年度纵向循环,不属学生个人所有。各地和有关中小学应按照我厅《关于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7号)要求,加强对循环教科书使用管理,回收的循环教科书必须全面消毒;破损回收但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进行修补,做到至少三分之二的教科书能继续使用,确保下学年学生人手一册。
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了解新学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将有关学生就学信息输入学籍管理系统,并会同发行部门组织做好中小学教科书征订、发放和调剂工作,确保做到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内的中小学生“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在免费提供教科书以后,严禁向任何学生收取涉及教科书的一切费用。
八、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纳入教学常规管理。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发放工作的组织和监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按时、按量、保质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教材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更换教材、使用未经审定教材的地方和学校进行严肃处理,并责令纠正。
各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情况于10月31日前按录属关系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管理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各地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全过程管理,保证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材的征订工作顺利开展,对所属学校报送的教科书选用版本、征订数应逐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审核无误加盖公章后,于11月5日前送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分公司。
九、各地要按照自愿的原则做好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为了加强征订监管,2017年春季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情况录入应于10月17日至11月15日完成,数据录入仍通过福建省中小学教辅征订网络管理平台(网址:http://jfgl.fjedu.gov.cn),具体时间安排将在管理平台首页公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我厅下发的《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用中小学教辅征订网络管理平台的通知》(闽教办基〔2014〕16号)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教辅材料征订的审核把关,发现教辅品种、版本和订数等存在异常的,要及时退回重新填报或要求学校作出说明,切实规范教辅的征订管理。学校不得直接将教辅征订单报送发行单位。省属中小学教辅征订工作委托福州市教育局管理。对违反教辅材料管理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将予以严肃查处。
我厅将在《福建日报》上向社会公布《教学用书目录》。各地各校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重要文件栏目查询下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选用征订过程中有何情况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附件:1.教育部2016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2.福建省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
3.福建省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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