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卫计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
为推进我市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我局组织制定了《乐山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11日
乐山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决胜时期。为适应“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新要求,积极推进“健康乐山”建设,不断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根据《四川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发展成就
1.深化医改取得重大进展
完成卫生、计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展开,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初步建立,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稳步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建立,疾病应急救助机制日益健全,保基本、防大病、兜底线能力进一步增强。
2.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基础条件大幅改善。五年累计投资11.6亿多元,完成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99个,建筑面积43万多平方米。市人民医院综合住院大楼一期工程、市精神卫生中心整体迁建工程项目建成投用,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项目启动建设。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数达到3098个,比2010年新增141个;病床总数1.9万余张,每千人口病床数达到5.92张,比2010年增长40.8%。市、县、乡、村及社区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功能日益完善。
卫计队伍增量提质。全市卫计专业技术人员达到1.79万人,比2010年增长31.5%;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162人、注册护士7507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22人、比2010年增长13.3%,每千人口注册护士达到2.33人、比2010年增长70%。本科以上学历人数、中高级职称人数分别达到2991人、3458人,分别比2010年增长79.7%和23.2%。乡村医生培养实现突破,先后举办“民族医士班”和“乡村医士班”,我市民族地区基本实现“一村一医”。
信息化建设加快。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7.57%,100%三级医疗机构、59%二级医疗机构建成数字化医院,行政村(居委会)“计生通”手持移动终端覆盖率达100%,全市初步建立起以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数据库为基础核心的卫生计生信息系统。全市具有产科、儿科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入“健康四川”平台率达81%,实现网络预约挂号、健康教育、个人健康管理等。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部建成并使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远程医学网络平台”,
五年累计开展远程培训基层医务人员13万余人次,远程会诊危急重症病人1000余人次。
3.卫生计生服务取得显著成绩
疾病控制不断加强。全市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传染病发病率持续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艾滋病疫情维持低流行态势,艾滋病发病人数从2010年的全省第四位下降到第十位。实现全市范围内血吸虫病传播阻断目标。沙湾区、金口河区、峨眉山市、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达到国家消除疟疾标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程度不断提高,实现全市信息共享和网上服务目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达4.13‰。犍为县创建成国家卫生县城,全市省级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和卫生村覆盖率分别达80%、25%和20%。完成农村改厕1.23万座,全市卫生厕所覆盖率从2010年的61.39%提高到81.60%。
妇幼卫生成绩显著。完成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整合。五年来,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8.62万余人、补助资金4153万余元,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免费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两癌”检查17.78万余人,有力保障了农村妇女生殖健康;免费开展农村妇女增补叶酸10.57万余人,有效降低了神经管出生缺陷发生率;免费开展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三病”检测13万余人,有效防止了“三病”母婴传播。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18.5万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6.96万人,婚检率从2010年的57.51%提高到77.07%,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从2010年的 86.49%提高到102.12%,出生缺陷率从2010年的88.7/万下降到50.42/万。
卫计监督保障有力。投资3000万余元,改扩建县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业务用房和购置快速检测设备。2013年依法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职能移交食药监局。依法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立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31家,100%覆盖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制定完善卫生计生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五年累计办理行政许可8120件,按时办结率和现场办结率均达100%。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等各类专项整治30余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03起,圆满完成重大节假日和各类大型活动的卫生安全保障任务200余次。
医疗服务持续改善。深入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大力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和优质护理服务,同级同类医疗机构之间实现医学检查结果互认;建立病案、医院感染等市级质量控制分中心29个,建成省级重点专科3个、市级重点学科32个和市级重点专科27个。全市基层医疗机构100%设立中医科室,能运用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基本实现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农村中医药服务量达41.9%。血液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我市连续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社会办医和健康服务业蓬勃发展,五年累计审批民营医疗机构33家,多元化办医格局初步形成。平安医院创建稳步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初步建立。
计生服务管理不断改进。“单独两孩”政策平稳有序实施,稳妥推进“全面两孩”政策全面落地。全面启动计划生育证件办理改革,推行计划生育网上便民服务系统,将所有计划生育证件纳入网上办理;推行委托办证、承诺办证,探索基层干部代理办证;减少办证对象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种类,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全面落实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五年累计落实“三项制度”奖特扶对象20.956万人次,兑现奖励扶助资金2.6亿元。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到2015年的105.99:100,较2010年降低了1.74。
类别
指标
2010年
“十二五”规划值
2015年
完成情况
健康状况
婴儿死亡率(‰)
7.30
9以下
4.42
完成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0.01
12以下
6.01
完成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15.70
25以下
19.38
完成
疾病预防控制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100
100
100
完成
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人)
859
≤5500
2098
完成
妇幼卫生
儿童系统管理率(%)
89.47
90
95.86
完成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1.68
90
96
完成
卫生资源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8
2.5
2.22
完成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1.2
1.5
2.33
完成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3.84
4.2
5.89
完成
人口计生
符合政策生育率(%)
80
79以上
95
完成
出生人口性别比
(男性/女性 100)
107.03
103-107
105.99
完成
(表1“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二)机遇和挑战
1.面临的机遇
经济社会发展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十三五”时期,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健康促小康、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成为未来五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主旋律。实施西部大开发、大力支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和精准扶贫等重大政策将有利于促进我市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卫生计生事业跨越发展,推动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均衡发展。省委大力推进“三大发展战略”,市委坚持“一个取向”,明确“四个定位”,大力推动“五个转变”,必将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从而为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全面深化医改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注入新活力。“十三五”时期是深化医改的决胜期和改革措施密集出台期,相应改革措施的推行将进一步破除阻碍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为卫生计生事业快速发展注入新活力。
发展健康服务业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十三五”期间,我市发展健康服务业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发展医疗服务,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全面发展医养结合,支持发展健康体检咨询、临终关怀、护理院、健康旅游养生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夯实健康服务业发展基础,进一步丰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内涵、拓宽发展外延,为卫生计生事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重大机遇。国家制定健康中国战略,省委省政府提出“健康四川”战略,市委市政府提出“健康乐山”战略,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重要位置。国家、省、市必将加大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必将促进全市卫生计生事业有序、全面、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为保障中医药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律支撑,为继承和弘扬中医药,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空前良好的发展空间。
2.面临的挑战
医疗卫生供需矛盾突出。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尤其是优质资源短缺,不能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进一步释放的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难以承担分级诊疗制度基层首诊的重任;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不合理,在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分布不均,民族地区、边远山区资源匮乏。
卫生发展模式亟待转变。公共卫生、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通共享,重医轻防、防治脱节的问题比较突出。市、县卫生计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滞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推广运用不足。
居民健康面临多重挑战。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新发传染病威胁不断增加。肿瘤、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人群健康的主要威胁,发病人数快速上升,疾病负担日益沉重。工业化、城镇化、不健康生活方式、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对群众健康的影响更加突出。
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人口老龄化呈现数量大、增速快、高龄化特点,使健康养老和医疗保障压力陡增。“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巨大的流动人口和频繁的人口迁移,给妇幼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管理提出新要求。
体制机制弊端尚未破除。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层次矛盾凸显,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改革任务艰巨,医疗服务价格不合理、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滞后、综合监管有待加强。群众就医负担较重,一些慢性病和大病医疗个人费用比例较高,贫困地区因病致贫返贫、贫病交加等现象仍然存在。
尊医重卫良好氛围尚未形成。医患关系持续紧张,医疗卫生机构激励机制不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还需提高。全社会对“大健康”关注不够,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制度性安排和长效性机制尚未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等机制不畅。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委、市委历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取向,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积极推进“健康乐山”建设,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开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小康社会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卫生计生事业新局面,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转变发展方式。以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为导向,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和服务模式,实现发展方式由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2.坚持问题导向,促进科学发展。坚持从市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地方特色,突出差异化发展,加快推进基层卫生、民族卫生、中医药、医养融合发展,扩大供给、补齐短板,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市情的发展方式,促进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均衡、科学发展。
3.坚持公平效率,实现健康发展。统筹城乡、区域、人群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筹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应用,不断缩小卫生计生服务利用和健康水平差异。进一步优化配置、有效利用卫生计生资源,全面提升卫生计生服务效率。
4.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坚持政府在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主导作用,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卫生计生整体发展主要指标和全市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居民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降为≤12/10万,婴儿死亡率降为≤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为≤7‰。全市总人口控制在366万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3-107。
类别
指标
2015年
2020年
指标性质
健康
水平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19.38
12以下
预期性
婴儿死亡率(‰)
4.42
5以下
预期性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6.01
7以下
预期性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100
100
预期性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民族地区90,其他地区95
约束性
存活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数(人)
2098
≤7000
约束性
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
72.90
80
预期性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发现率(%)
69
80
预期性
肺结核发病率(/10万)
47.17
45
预期性
高血压患者管理率(%)
61.45
70
预期性
糖尿病患者管理率(%)
50.96
60
预期性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管理率(%)
84.97
85
预期性
妇幼
卫生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6
≥95
约束性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5.86
≥95
约束性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109.03
≥96
约束性
医疗
服务
院内感染发生率(%)
9.93
9.80
预期性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
19.75
19.60
预期性
家庭医生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
68.75
90
预期性
基层中医药服务量(%)
41
45
预期性
计划
生育
总人口(万人)
353
366
预期性
出生人口性别比(男性/女性 100)
105.99
103-107
约束性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22
2.5
预期性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33
3.2
预期性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1.42
2.5
约束性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5.89
6.05
预期性
卫生城市创建
国家卫生城市覆盖率(%)
0
50
约束性
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覆盖率(%)
1.3
9
约束性
(表2“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公共卫生服务
1.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提升综合防控水平。加强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推进监测数据的深入分析和综合利用。加强慢性病高风险人群筛查与干预,推广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逐步实现慢性病的规范化诊治和康复。到2020年,高血压患者管理率、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70%、60%。探索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积极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完善患者救治救助政策,提高居家治疗患者保障水平。大力宣传精神卫生防治知识,积极开设心理卫生援助热线。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到2020年,在册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5%。
2.加强传染性疾病及地方病防治。加强基层规划化免疫门诊建设,加强疫苗和冷链管理,进一步夯实预防接种基础性工作,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扎实稳妥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确保接种安全。到2020年,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民族地区达到90%以上、其他地区达到95%以上。积极开展二类疫苗接种,有效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100%。加强艾滋病综合防控,健全长效防控机制,提升防治能力和防治效果,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控制在7000以内。稳步推进结核病医防结合新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病人发现及耐多药结核病防治,结核病发病率控制在45/10万以下。推进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和区域联防联控,巩固血吸虫病消除成果。加强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接种,不断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继续做好流感、狂犬病等传染病、疟疾等寄生虫病的防治,消除疟疾、麻风病、碘缺乏病等危害。
3.强化妇幼健康和生育服务保障。完成市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工作,加大县、乡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市、县、乡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提高孕产妇、新生儿急救能力,加大优质妇幼健康服务供给,有效保障母婴安全。全面推行住院分娩补助制度,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再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加大妇女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全面落实三级预防措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6%以上,婚检率和产前筛查率均达到80%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5%以上。加强儿童保健,开展儿童早期发展促进,扩大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范围。巩固爱婴医院创建和管理成果,促进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60%以上,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降低到4%以下。
4.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卫生应急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加强医疗、疾控机构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提升市卫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县级医疗机构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建成覆盖全市的院前急救网络,提高全市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能力和卫生应急救援指挥决策水平。开展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建设,全面提升县、乡两级卫生应急能力,进一步健全部门、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人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等突发、新发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实现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加强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到2020年,全市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覆盖率达到100%,乡镇卫生院达到90%;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及时率和规范处置率达到90%;公众常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我防范知识知晓率城市居民达到60%,农村居民达到50%。
5.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建立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管制度,依法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加大医疗服务、采供血、放射卫生、母婴保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监督执法力度。加强职业卫生,完善职业病网络直报系统,到2020年全市职业病报告完成率达到90%。加强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加强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实验室水质监测能力。加大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力度,公共场所监督检查率达到95%,强化学校、托幼机构、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口密集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监督。探索移动终端执法和实时在线监督模式,提升监督执法效率。扩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加强食源性疾病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能力。
6.推动爱国卫生运动。积极组织和推动卫生城市(县城)、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到2020年底,省级卫生县城实现全覆盖,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覆盖率提高到60%、50%;国家卫生城市比例提高到50%,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比例提高到9%。探索开展健康城市、健康细胞试点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厕所建设与改造,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城乡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推进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广泛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开展健康科普和健康传播活动。推进控烟履约,提高戒烟干预能力,推进重点场所无烟单位创建工作。
(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1.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基本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机构承担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推行家庭签约医生模式,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签约服务的主要内容,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模式转变,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到2020年,分级诊疗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2.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市级医疗机构临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推进疾病诊断分组(DRGs),提升疑难复杂疾病诊治水平。实施县级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程,重点支持肿瘤、心脑血管、儿科、精神疾病、传染病等专科建设,建成15个临床重点专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实施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内涵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探索对口支援、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多种方式,提升边远山区、民族地区医疗服务能力。鼓励公立医院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务人员到民族地区、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3.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健全市县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到2020年,初步构建起市级基本覆盖一级诊疗科目、县级覆盖50%一级诊疗科目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全学科的医疗质量控制分中心,发挥专家对全市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的指导与监督作用,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推进医疗质量同质化。构建医疗质量控制与监督执法联动机制,推动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落实,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创新医疗服务监管模式,突出医疗服务监督重点,强化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的监管。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控制的监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医疗服务监督结果应用,将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执法检查情况及违法行为查处结果与医院等级评审、人员职称评定、重点专科建设等挂钩,建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信用体系和行业退出黑名单制度,对违规失信者实行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严厉打击超范围行医、诱导医疗、过度医疗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推进计生服务转型
1.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努力实现规模适度、素质较高、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人口均衡发展。到2020年,计生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较为完善,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社会广泛参与、群众诚信自律的多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人人享有计生优质服务。依法保障女性就业、计生奖励休假等合法权益。完善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拓展出生人口信息登记、报告制度,互联互通人口和计生信息,及时准确掌握出生人口数据。“十三五”期间,生育水平适度,总和生育率、人口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2.促进人口结构优化。以实现出生人口性别平衡为重点,促进人口结构优化。深入开展“圆梦女孩志愿行动”、“关爱留守女孩行动”。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完善执法监督和区域协作机制,开展跨部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建立“两非”违法机构和人员“黑名单”数据库,纳入社会信用统一管理。完善出生人口性别统计监测制度和考核评估办法,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县(市、区)实行挂牌督办,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成效。
3.深化计生服务管理改革。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优化特殊情形再生育审批流程。全面推行网上服务和承诺办理,积极探索委托办理、代办服务,切实方便群众。推进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减少贫困人口无序增加,助力扶贫攻坚。严肃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切实规范征管行为。严禁将落实计生政策与落户、入托、入学、社会保障挂钩。坚持和完善适应新形势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办法。稳定和加强县、乡级计生工作力量,按政策妥善解决好村级计生专干的报酬待遇、养老保障等问题。加强市、县、乡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建设,切实提升承担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工作能力。
4.促进计生家庭健康发展。继续实施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等政策。将计划生育家庭发展项目与精准扶贫等扶持政策有机结合,在项目、资金安排上重点向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倾斜。加大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关怀力度,完善帮扶关怀信息系统,建立以卫生计生干部、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志愿者为主体的“一对一”、“多对一”联系人制度,精准开展上门服务。扎实开展市、县卫生计生部门领导联系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照护服务,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多样化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服务体系,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增强家庭抚幼养老功能。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新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深入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和新家庭计划,到2020年,培养推出一批省、市、县级示范单位。
5.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完善重点区域协作制度,健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统筹协调机制,跨省流动人口信息协查反馈达到95%以上。完善流动人口全员统计,信息入库率达到90%以上。简化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生育登记服务。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认真落实同服务、同宣传、同管理“三同服务”,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重点在流动人口集中的企业、社区、市场建立协会组织,发挥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作用。
(四)推进健康扶贫攻坚
1.开展“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核准因病致贫返贫底数,对患病贫困人口分类建档,因病施策,分类救治,动态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到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实施贫困人口“十免四补助”,开展多种专项免费医疗服务和专项补助。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参保率100%。开展贫困人口疾病应急救助、民政医疗救助、医药爱心扶贫基金救助等专项救助。推动实施在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贫困患者实现零支付。到2020年,基本实现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住院零支付。
2.开展“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全面实施贫困人口预防保健,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脱贫期间免费开展一次健康体检,为贫困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对贫困人口中的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进行精准健康评估,提供精准健康管理。加强贫困地区传染病监测,强化贫困地区预防接种工作,做到免疫规划全覆盖,有效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到2020年,贫困地区传染病发病率降至全省平均值以下。加强贫困地区职业与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到2020年,实现职业病报告率达80%,饮用水卫生监测实现乡镇全覆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覆盖人口数达到100%。强化贫困地区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到2020年,贫困地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卫生目标。
3.开展“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金口河区“三县一区”人民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确保县级医院对200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率达95%;到2020年,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在全市573个卫生室“空白村”开展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到2020年 消除卫生室“空白村”,实现“一村一卫”。
4.开展“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继续做好“民族医士班”工作,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毕业学员回村行医。举办“乡村医士班”,为全市非民族地区村医“空白村”培养合格乡村医生,实行定向培养,学制三年,学员毕业发放中职毕业证书,定点回到户籍所在村开展医疗服务。到2020年,全市实现村医“空白村”消除目标。
5.开展“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行动”。建立市级对重点乡(镇)、县(市、区)对重点村联系指导制度,实行乡村干部计划生育“包村包户”责任制,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指导服务制度,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大对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和扶持力度,优先扶持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五)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
1.提升中医医院综合实力。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殊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强化中医医院内涵建设,进一步实施名医、名科、名院“三名”战略,创新服务模式,规范诊疗行为,改善医疗服务。重点强化乐山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专科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区域内的中医医疗、教育、科研优势以及对基层单位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中医专病专科等特色科室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2.推动中医特色优势能力建设。坚持以中医药为主的服务方向,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激励机制,完善中医医疗机构评价监控体系。加强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和传染病等专科医院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工作。鼓励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和应用,促进名老中医经验和临床验方的转化。完善治未病服务体系,在二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立、完善治未病科,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角建设。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长效机制,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服务,基层中医药服务量稳定在45%以上。
3.推动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中药材经济区划,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加快中医药相关衍生品研制和应用。鼓励开展中医诊疗设备及器材的研制、评价及应用。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提升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强化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推进中医养老服务,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扶持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重视中医药服务及贸易。
(六)发展民族卫生事业
1.健全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民族地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强化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民族地区市(州)、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完善和创新人才队伍发展机制,继续做好“民族医士班”工作,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毕业学员回村行医,消除民族地区村医“空白村”。创新公共卫生服务供给模式,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着力强化艾滋病、鼠疫、霍乱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规范实施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到2020年,民族地区婴儿死亡率降至7‰以下,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3/10万以下,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2.提升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强化民族地区县级公立医院薄弱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持续推进民族地区县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建设,抓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大练兵行动、设备使用率提升行动和健康管理全覆盖行动。推进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加强紧急医疗救治和医疗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强化卫生应急人员应急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规范处置突发急性传染病,到2020年,建成适合民族地区实际、科学合理、覆盖城乡的市、县、乡三级医疗救援体系。
3.加强民族地区对口支援。探索对口支援、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多种方式,提升民族地区医疗服务能力。鼓励公立医院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务人员到民族地区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七)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1.发展社会办医与多元化健康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支持社会资本直接投向市内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举办中医医院和妇儿医院、康复医院、肿瘤医院、口腔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站)、临终关怀医院、心血管病医院、精神病医院、职业病医院、眼科医院、耳鼻喉医院、儿童医院、中西医结合、医疗美容、烧伤整形等专科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发展网络医疗、第三方医学检验、影像诊断等新型业态,构建多元化健康服务格局。
2.促进健康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统筹推动养老机构与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在各级医疗机构开辟“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保障老年人挂号、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出院“七优先”。创新投融资机制,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公开招标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社会资本兴办医养融合机构或护理院。建立居家、社区养老与医疗上门服务结合机制,推进全科医生与居家老年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
3.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行动计划。推动互联网+健康服务,建立健全电子处方认证和医护人员区域执业注册制度。促进互联网信息新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创新应用,打造便捷、精准、个性化的医疗健康服务模式,构建人口全覆盖、生命全过程、工作全天候、中西医并重的便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八)完善卫生服务体系
1.公共卫生服务强基础、扩覆盖、提水平。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建设项目,市疾控中心巩固三级乙等创建成果,市中区疾控中心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进一步强化现有综合执法监督机构建设,100%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全面完成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优化整合,市、县均设置或明确1个由政府举办、具有公益职能、规范化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乐山市儿童专科医院项目建成并投用。加强血站建设,乐山市中心血站人员配置和硬件设施建设达到《四川省血站建设基本标准》要求。完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大楼建设。进一步做强做大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发挥好精神卫生防治工作龙头作用,建立健全以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补充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服务网络。以乐山市卫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龙头,各级院前急救网络医院为枢纽,共同建成比较完善的全市急救网络。
2.综合医院提水平,专科医院增数量,社会办医扩容量。加强乐山市人民医院建设,乐山市人民医院国际医疗康养中心(新区医院)建成并投用。推动乐山市中医医院改造升级提水平,力争建成全省一流的市(州)级中医医院。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80%以上的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力争市中区、犍为县、夹江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标准。在精神、口腔、儿科、肿瘤、心脑血管等薄弱领域支持专科医院建设,力争专科医院建设实现倍增,90%的县(市、区)综合医院设立主要专科诊疗科目或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独立的专科医院。鼓励社会办医,减少运行审批限制,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鼓励探索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业务合作的有效形式和具体途径。严格社会办医监督执法,保障医疗安全、规范服务行为。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能力、拓功能、强规范。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实现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达标,50%的中心卫生院达二级医院标准。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建共享共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0%以上,民族地区达到80%以上。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实现政府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80%以上。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规划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力争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90%的村卫生室具备一定水平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健全教育培养体系。加强医教协同,建立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供需平衡机制。推进医学院校办学规模和结构调整,支持院校增设儿科学、精神医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等紧缺专业并扩大招生规模,积极提高医学专业毕业生行业内就业率。建立人才培养质量评估机制,促进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健全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培训,开展护士、药师、技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到2020年基本形成医药护技四类人才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制度。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以提高岗位胜任力为目标,优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和培训模式,支持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发展,实现继续教育对象全覆盖。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个阶段有机衔接的医药卫生人才终身医学教育体系。
2.改革人才管理机制。着力人才优先发展、释放“人才红利”,加快人才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实行人员总量控制,逐步推进编制备案制。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完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对医疗卫生机构单独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合理提高人员奖励水平,科学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重点向一线业务骨干、儿科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高风险关键岗位等人员倾斜,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四项基金计提办法,建立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缩小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和同一区域内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收入差距。优化落实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工作实际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完善城乡联动的人才管理和服务模式,开展县乡村卫生人员一体化管理改革。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收入待遇和养老保障水平,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3.加强紧缺人才建设。立足需求导向,加强基层紧缺人才建设。围绕推进家庭医生(全科医生)签约服务,以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和定向培养为途径,加快家庭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配备家庭医生(全科医生)达到2.5人。以在(转)岗培训为形式,加强儿科、精神、老年病学、护理、急救、康复等各类紧缺人才以及护理员、健康管理师等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培训。立足创新发展,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名中医”及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医药临床名家、教育名师和研究型人才选拔培养。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和规范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制度和递进培养模式,推进卫生管理人才职业化和专业化。
(十)推进卫生信息化
1.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按层级联通所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及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应用,助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与人社、民政、公安、食药监、教育、气象、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数据共享。
2.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健康一体机、村医通等移动服务终端互联互通试点,延伸放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完成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支撑医疗机构开展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网上问诊和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等服务,方便群众就医。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远程医学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实现远程医疗服务提质增量,到2020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100%的县(市、区)。
3.推进居民健康卡“一卡多用”。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构建基于居民健康卡的跨行业多应用服务平台,推进健康医疗服务与市民生活服务、旅游出行、购物消费等应用的整合,实现“一卡多用”。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市城乡居民人人拥有一张居民健康卡。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和改善领导
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思想建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方针,优先发展健康事业,积极推进“健康乐山”建设。深化作风建设,努力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落实“两个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二)遵从和践行法制
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职业“医闹”、“医托”及“号贩子”,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加强卫生计生行业依法治理,努力构建行政权力约束机制,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系统形成“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执业、依法服务”良好氛围。着力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加强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整合优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健全基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网络,推进卫生计生综合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三)推进和深化改革
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构建协调发展的医疗体系和分级诊疗格局。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稳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进一步扩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
(四)保障和落实投入
建立和完善卫生计生投入保障机制,按照财权、事权相统一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各级财政要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资金足额纳入年初预算,积极向上级财政争取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补助资金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机制。
(五)加强和改进宣传
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系统动员,增强行业自信,凝聚行业力量。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拓展宣传平台,创新宣传方式,加强正面宣传。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处置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中医药文化保护、研究和传承,培养现代健康文化,统筹系统内文化资源,加强与文化部门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合作,着力构建以各级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场所)、人口与健康文化园区为主阵地的卫生计生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宣传,挖掘行业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六)严格和规范考核
健全规划体系,推进规划编制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规划编制实施的科学性、有效性,健全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为统领,医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机构设置、人才发展等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深入推进规划有效实施,把规划作为预算管理、财政投入、项目建设、人员配置、床位设置、绩效考核的依据,增强规划的约束力。加强考核评估,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开展定期评估,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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