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 忆山
在被立案调查近7个月后,*ST明诚于近日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因涉嫌2020年、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ST明诚和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多名相关责任人均被给予警告,合计罚款金额达1550万元。
涉两年财报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等
根据公告,2023年7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明诚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今年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ST明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包括:2020年年报披露的担保事项存在重大遗漏;2020年、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信息。
其中,2020年年报披露的担保事项存在重大遗漏,主要包括四项担保,分别是公司为关联方当代投资向湖北合作及其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为雨石矿业向中经贸易借款提供担保、为新英开曼对亚足联付款义务提供全额担保、为当代足球俱乐部向曾某潮借款提供担保。
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方面,在2020年年报里,该公司在触发回购义务的情况下,未在2020年年报中将一笔2021万元股权投资款的回购债务确认为负债;在2021年年报里,则包括回购义务未确认负债、收入确认不准确、存货减值不充分、商誉减值不准确等问题,且共导致2021年报财务报表虚增收入9842万元,少计减值金额3.1亿元,少计负债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9亿元。
此外,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方面,包括未及时披露仲裁信息、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
公司及多名责任人被警告,合计罚款1550万元
综合前述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湖北证监局拟决定:
对当代明诚给予警告,并处以76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长易仁涛,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对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珍玉,给予警告,并处以170万元罚款;
对时任副总经理、董秘高维,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对时任总经理、董事闫爱华,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喻凌霄,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以上罚款金额合计1550万元。
*ST明诚表示,此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所涉及内容未触及相关规定中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据了解,*ST明诚起初是一家集影视、体育和文化产业为一体的沪市A股主板上市公司,不过根据2023年半年报,由于控股子公司香港明诚已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清盘,*ST明诚丧失了相关体育业务,现有业务主要包括电视剧和电影的投资、制作和发行、节目制作、广告、影院投资及管理等。
根据此前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营收约为3亿元至4.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2亿元至3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但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公司聘请的年审机构上任仅1个月就辞任,公司找到新的年审机构后不久,便火速发布了前述扭亏为盈的业绩预告。对此,上交所也接连下发两份问询函,不仅要求说明前述机构辞任年审会计师的真实原因及具体考虑等,还要求公司对相关财报数据等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情况。
在2月19日披露的公告中,年审机构表示在综合评估人力资源配置及时间安排后,预计无法按时完成该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才提出辞任申请。而对于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ST明诚目前已连续两次公告称延期回复。
Wind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ST明诚股东总户数为1.74万户。
2月23日收盘,*ST明诚每股报1.73元,2月以来跌幅达9.42%。公司最新市值35亿元。
编辑:小茉
审核: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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