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0月23日电根据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在2024年10月23日(发文日期)发布的公告,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超毅网络,430054)及其多名高管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此次处罚涉及的当事人包括实际控制人王新华、法人代表李振东、董事会秘书刘名娜等。
经调查,超毅网络在2015年至2021年间的年度报告中存在多项虚假记载,主要通过虚增应收账款、虚构交易、跨期调节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例如,2015年超毅网络虚增应收账款余额343万元,虚增营业收入145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29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数的25.37%、12.08%和20.69%。此类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相关规定。
监管部门决定对超毅网络处以500万元罚款,王新华被罚400万元(其中200万元为直接责任),李振东和刘名娜各罚70万元,马力远、李国和李力各罚50万元。同时,王新华还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禁止其在禁入期间担任任何相关职务。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联系QQ:276037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