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明超琼
编辑 | 张一诺
深圳发布131家私募"黑名单",13家涉嫌犯罪
6月10晚间,深圳证监局公布了辖区内第一批重大违法违规私募的“黑名单”,共有131家私募,包括深圳前海汇能、新华财富、中金国瑞、前海东亚、中天财富等13家涉嫌犯罪私募,82家失联被注销私募,36家异常经营被强制注销的私募。
深圳证监局表示,被纳入名单的私募管理人,主要包括因严重违法违规被采取监管惩戒措施、拒不配合监管或涉嫌犯罪进入刑事追责程序,以及因失联、未按要求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等被中基协强制注销等情形。
地方AMC再添一家,湖南省第二家资管公司落地
近日,湖南省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湘江资管”)获得湖南省政府授牌,并与工、农、中、建、交等12家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湘江资管由长沙市市属国企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起筹建,中央企业远东宏信有限公司和本土民企长沙南润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湘江资管注册资本30亿元(实缴)。据悉,湘江资管于2019年9月通过湖南省金管局组织的现场验收,当年12月获得湖南省政府开业批复并通过银保监会资质备案公示,是银保监会153号文发布后的第一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截至目前,我国不良资产行业收购端的生态链目前有5家全国性AMC、5家金融AIC(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及60多家地方AMC。
20余款银行理财产品已现负收益,工银理财、招商银行赫然其列
近日,一向以“稳健”著称的理财产品净值下跌,截止6月10日,包括工商银行(工银理财)、招商银行(招银理财)、建信理财、中信理财等机构的20余只银行理财产品的最新份额净值低于1,绝大多数为刚成立不久的固收类理财。
鼎诚人寿拟增资7.5亿,柏霖资管、香江金控跻身第一大股东
近日,鼎诚人寿公告称,拟增资7.5亿元,将注册资从12.5亿元提高至20亿元。增资完成后,鼎诚人寿股东格局将发生较大变化,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人寿”)不再为单一大股东,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金控”)、深圳市柏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霖资管”)与之并列为第一大股东,形成“三足鼎立”格局。
据了解,鼎诚人寿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合计7.5亿元,共有4家股东参与增资,无新增股东,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从12.5亿元提高至20亿元。其中,新光人寿出资1.875亿元;香江金控出资2.5亿元;柏霖资管出资2.5亿元;深圳市乐安居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安居”)出资6250万元。
15家券商资管交出5月成绩单,5家券商资管营收过亿
15家券商资管子公司披露了5月财务数据。据统计,5月有5家券商资管营收过亿,前三名为东证资管、华泰资管和海通资管。净利润方面,有5家超过5000万元,前三则为招商资管、海通资管和华泰资管。刚刚上市的中泰证券旗下子公司中泰资管营收和净利分别为3089.38万元、313.70万元,位列15家券商资管第11位和13位。
剔除中泰资管无可比数据,14家券商资管中,仅有5家营收环比增长,净利环比增长为4家,分别是招商资管、浙商资管、东证资管和海通资管。相反,有5家净利环比下滑剧烈,尤其是长江资管和银河金汇,环比下滑均超过80%。
从前5月累计数据来看,华泰资管营收位居首位,达11.03亿元,其次是东证资管和国君资管。净利表现上,前三名分别为华泰资管、国君资管和海通资管。
西南证券8亿资管纠纷新进展
6月7日,西南证券发布《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显示,法院裁定允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未名集团持有的未名医药股票5720.4万股(以6月5日股价28.24元/股计,约16.15亿),同时,西南证券就处分上述股票及孽息所得价款在债权本金7.87亿元、利息5680.39万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之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申请人西南证券就处分上述股票及孽息所得价款在债权本金7.87亿元、利息5680.39万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逾期利息、违约金合并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分段计算,其中以9.12亿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1日计算至2019年8月20日;以7.87亿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1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之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央广网北京5月12日消息 银保监会新发布的《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里,有哪些变化和个人投资者理财有关?信托打破刚兑以后,投资风险会出现什么样的变化?财富雅谈邀请光大信托研究员袁吉伟为您解读信托这种高端理财。
冯雅:对于投资人来说,购买信托理财产品后,他最担心的可能是融资方会出现兑付的违约风险。您给我们解读一下,融资方的兑付违约风险到底是一个多大的风险?遇到这种情况时,信托公司通常会怎么处置?
袁吉伟:首先融资方的违约风险,还是跟大的金融环境,大的宏观环境,包括整个行业的发展的一些系统性风险是有很大的关系,如果大的形势好,一般违约风险是比较低的,在经济下行的态势,包括行业受到比较严格的监管时,违约风险会有一些上升。但是整体上相对来说,通过信托公司本身的风控把关,这个风险一般都是会比较小,是可控的。
在我们看来,违约风险其实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它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处置手段也会多种多样,一般会根据违约的不同因素来源进行区分。最常见的一种就是企业本身的主业经营还是非常好的,只是说短期的经营恶化可能会导致它的流动性不足,这种企业我们还是坚持去扶持,去帮助企业渡过困境,包括一些债务的延期,帮助企业重新回归到正常的经营态势。
对于一些企业确实经营不善,包括偿债意愿不是很强,或者恶意逃债这种行为,可能就会采取法律诉讼的手段,资产转让的手段来去处置违约的风险,最大程度地去保护投资权益,帮助回收投资本息。
冯雅:对于这个问题,我也看到网上有一些投资人的讨论,有的人就认为信托逾期或者说融资方出现了兑付违约风险,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他们认为信托是会兜底的,是会刚兑的一个投资,所以只不过是会延期给你而已,不会存在“投资打水漂了,就没有了”这样的风险。这种理解是对的吗?
袁吉伟:我觉得这是一个比较传统的观念,但是投资者应该树立一个新的投资的风险意识。信托作为资管产品来讲,我们坚持的监管理念,就是“卖者有责、 买者自负”,就是说信托公司或者说产品的管理人,他会尽到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最大程度地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但是这个产品的投资风险是需要由投资者自身来承担的。
所以我觉得不能仅仅依靠信托会有刚兑这种传统的或者说不正确的意识去进行信托产品的投资,而是要真正树立一个投资风险意识,要真正去识别管理人的能力,包括信托产品本身的风险,做一个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才能实现投资者的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这样一个目的。
冯雅:可能在过去,投资信托理财产品确实是刚兑的,但是资管新规出来以后,“刚兑”这个理念就已经被逐渐淡化了。特别是这一次新发布的《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里,要求投资者自担投资风险,也就是您说的“卖者尽责、买者自负”。这个对投资者来说意味着什么?是不是说以后投资信托理财产品不但没有刚兑了,而且投资信托产品的风险可能是非常高的?
袁吉伟:也不能这么说,我觉得整个信托产品一直还是保持了比较稳健的态势,包括信托公司对产品的定位也非常清晰,即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稳定收益的渠道。所以打破刚兑不意味着产品本身风险大小,只是说在产品出现风险的分担方面,需要做责任的划分。
投资者也不要过分恐慌和担忧,因为在产品的运行过程中,信托公司是有它的责任存在的,如果由于信托公司本身管理不到位,这部分的风险责任是需要由信托公司跟投资者来共同承担的。
所以我觉得虽然是打破刚兑,但是产品本身风险的状态其实没有变化,只是说在产品选择方面,投资者要做更好的决策,要清晰产品的风险是否与自己的风险偏好相匹配,选择最适合自身的产品。
冯雅:刚才我们提到,银保监会5月8号下午发布了《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从媒体的报道来看,据说对信托行业有非常大的影响。但我们关心的是,对于投资人理财来说,《暂行办法》里有哪些点是要关注的?您帮我们分析一下。
袁吉伟:这里面我觉得大家关注几个方面,第一个就是它对于信托产品进行了重新分类,我们之前可能更多的是以投向分类的,比如说房地产信托、政信信托。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以后对于信托的产品划分为三大类,固定收益类,权益投资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金信托和混合类,所以未来信托公司推荐产品的时候,大家对这几个产品划分要有新的认识,跟我们传统的信托产品划分要有所区别。
再一个就是新规对于信托产品的销售有了更明确的要求。比如说在产品推介的过程中,对产品的风险要有充分的揭示,要提示投资者,比如说投资经理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的业绩,不能承诺投资保本保息这样一些话语,不能有误导的营销宣传。信托公司要对信托产品进行分类,要评价投资者的风险偏好,把适当的产品销售给投资者。
另外,信托产品需要有净值化的管理。净值化管理也就是告诉投资者你的产品的增值程度大概有多少,比如说,一般来讲信托产品或者说资管产品,它的初始的净值是一块钱,随着净值的变化,你就会知道你的投资收益会有多少,比如说到了一个月之后,你的净值变为1块1毛钱,那么就证明你的投资收益是1毛钱。
净值能更加清晰地告诉投资者,他的投资本身的状态是什么样的。所以投资者以后在定期的信托公司披露的管理报告里面,除了要了解它的资产管理状态,也要关注一下信托产品的净值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