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学校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1、学生一律不能带手机进校园。
2、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政教处。进校后存放到班主任老师处。
二、使用规定:
(一)在学校期间学生一律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交友、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等不健康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四)在学校期间,严禁玩手机,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政教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政教处,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4、凡是出现以上情况的,参照《归州中学学生行为规范量化细则》对各班进行量化。
为了提升学生通疡仪和人文素养,维护校园安全安宁秩序,有效管理及教育学生在校正确使用手机(移动电话),依据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管理规定。
1、学校不鼓励学生在校使用手机,若有学生携带手机至校使用者,需遵守本管理规定。
2、每位学生自觉保管自己财物,如有手机遗失,须自行负责,学校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
3、学生在校使用手机,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即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每天早上6:40分(除早运外)至7:55分、中午11:40分至12:40分、14:30分至14:55分、下午16:40分至晚上19:30以及晚上21:30至晚上22:10这时间段内可以使用,星期五下午放学后至晚上就寝预备铃前,星期六、日可以使用,但排队打早餐、打中餐时、星期天的晚自习及晚寝睡觉时间不能使用。
4、学生在校内不能使用外露方式携带手机,即手机不能外露于校服、班服、便服、背包等。
5、学生在校内给手机充电时,必须在自己宿舍内并用自己所购买的'电卡充电,在学校规定的可使用手机的时间段充电,中午放学后或晚上睡觉时只能用座充充电,充电时应该做到有人看管充电器物,以防手机丢失并注意用电安全。
6、上课(含室外课、实习课)、自习课、午休、晚寝及各项一律关机,严禁接、拨(含游戏软件、简迅、上网等);上述以外时间可开机,将手机调整成震动,且使用时音量尽量放轻,不可影响他人。
7、考试期间应遵守考场规范,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8、拨打或接听电话时,不要边走边讲,未经允许不能在办公场所使用,在公共场所使用手机(移动电话)时,不能声喧哗与口出秽言,并注意使用电话礼仪。
9、严禁使用手机(移动电话)做为聚众滋事之联系工具。
10、全体教师均负有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的责任,如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交由该班班主任或学生科处理,学期末放假之时方可领回手机,并视情况按《学生管理手册ˇ理或处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精神,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我校特制定以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一)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
(二)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
(三)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管理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管理措施
(一)规范课外读物推荐使用
学校在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与使用过程中,依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形成较为健全的遴选、审核和推荐机制。
1.遴选。
学校成立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党员教师、教研组长、骨干教师、图书馆管理员、家长代表等组成的读物审读专家,由审读专家遴选适合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
2.审核
(1)清单预审制。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在教育部和专业机构推荐目录的基础上,以及近年来口碑好的课外读物中,选取相对适宜的图书进行初评,形成读物推荐清单。
(2)确认审核制。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读物目录,重点统筹数量种类,责任人签字后,读物方可进入学校。
3.推荐
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原则标准,审读专家库成员对每一本准备推荐的图书进行审读、评议,提出评议意见,形成学校推荐读物目录。
(二)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
1.全面摸底清查
学校以学期为单位,教导处牵头,分期初、期中、期末三个时段对馆藏读物进行全面摸底清查,严格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的“12条红线”为依据,对课外读物及时进行把关遴选,去芜存菁,汰劣留良,保证读物的健康与营养。
2.设立“图书观察员”
1-2年级采用学科老师做“图书观察员”,3-6年级每班设立2名学生“图书观察员”,他们负责对班级出借、归还图书中的破损图书进行整理,就读物细节问题进行上报。
3.发放告家长书
配合学校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合理选择,明确课外读物的质量要求,营造健康向上的阅读氛围,形成家校最大的.教育合力。
(三)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1.读书月。每学年开展主题式读书月活动,通过活动,激发学生阅读的兴趣,培养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2.约书日。建立“一周约书日”,由图书室统一策划,利用新建阅览室,结合图书漂流、拓展课程、课后服务等,全校联动,全体参与,基本确保学生的每学期阅读量。
3.日有三诵。晨诵、午读、暮吟,每次十分钟的经典诵读,使学生能够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保障
学校成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制度》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学科教研组长各班主任
(二)注重宣传,严格管理
各级各班要结合学校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三)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为营造良好的第二课堂氛围,充分发挥课外活动在学生素质提高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的思想性、专业性和群众性,以达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原则上安排在非学习时间,活动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校、院两级活动的统一安排。
2、学生课外活动须坚持精神文明,不得擅自组织内容不健康,违校纪校规的活动。
3、学生课外活动须严格实行审批制度,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的活动须经班主任同意,以专业为单位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意,跨学院或在校外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分管领导同意,社团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团同意。
4、学生课外活动须有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和活动方案,并要针对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制定安全预案,活动结束须及时总结。
5、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须以安全为前提,活动须明确负责人及安全责任,活动范围原则上应在校园内开展。室外活动应事先经得学校保卫部门的同意。
6、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原则上自筹经费,提倡勤俭节约,活动过程中注意保护活动周围的环境,活动中正确使用和尽心保养开展活动所需的设施,器材等。
7、学生课外活动须按计划认真开展,切实保证活动效果和质量,对影响较好,意义较的活动,学院经讨论研究给予表彰奖励。
为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范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进入我校的课外读物必须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原则上学校每学年推荐一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为初选、评议、确认、报备四个环节。学校教导处、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员提出初选目录;各学科分管领导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审查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自愿购买为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学校要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以外的课外读物进行指导。
四、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六、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七、受捐赠的课外读物要明确来源,由学校进行审核把关,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八、针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九、落实学校图书馆管理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完善引进、岗位聘用、培训进修、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强化图书采购人员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
十、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规范管理课外读物,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现根据市教委专项会议精神,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和区局《指导意见》要求,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二、基本原则
1.把握方向,守住底线。
课外读物推荐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附件一)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2.梳理源头,分类管理。
把控进校园课外读物主要渠道,实行分类管理。在采购图书资料时,必须严格审核图书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得在未获得经营资质的书商处购买,不得善自在网店、微店、手机APP等线上渠道购买图书、教材与教辅材料。对于各类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
三、具体工作
(一)加强图书馆建设,发挥主渠道作用
1.增量提质馆藏图书,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必须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采购图书时,以教育部及上海市教委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为主要依据,以学科教师、图书馆专业人员、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为辅,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合理配置学生用书与教师用书的馆藏比例,严格区分学生书库与教师书库,充分满足师生课外阅读需求。
2.收集阅读信息,挖掘数据价值
利用图书软件统计功能,时收集学生借阅信息,对图书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学生发布推荐书目,同时为图书馆课程开发建设等积累数据,提供精准服务。
(二)丰富课外读物资源,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前,学校课外读书管理工作组要按照《管理办法》加强审核,并将受赠图书清单及审核承诺书(附件二)上报区教育局国资中心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不得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红读等读书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学校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推荐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家长购买课外读物、辅导书等一切资料。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获得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备案。通过后,图书馆将进行相关读物的购买,方便学生阅读。
4.不鼓励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校园漂流书架及学生图书角内流通图书,必须由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后,方能上架。学生自带图书原则上不得进行漂流使用。
(三)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原则上学校每学年进行课外读物推荐一次,可根据教育教学需要适当增加推荐次数。相关环节由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主导。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指导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2.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学校图书馆每学年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根据图书剔旧的相关规定与流程予以有效处理,消除不良影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课程教导、总务主任、学科组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并将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清单及审核承诺书(附件三)上报中教科、小教科进行备案。
(二)加大经费投入,规范采购流程
完善图书经费的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图书采购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切实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以及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意见,根据《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及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做到一个坚持,五个体现即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现就做好我校中小学课外读物、校本教材管理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成立读物进校园审核小组。
二、学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采购规范的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三、学校清理班级和图书馆所有书籍,保证校内图书符合要求。
四、学校每学年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向孩子推荐课外读物,设立班级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五、学校对孩子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六、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购买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的正版书籍,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七、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02号)相关要求,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一、课外读物推荐要坚持五大原则
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适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二、定标准:课外读物推荐要符合思想标准
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
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
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
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
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三、推荐主体和程序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成立了以马忠福校长为组长,分管教育教学副校长施丽卿为副组长,班主任、语文教师、图书管理员为成员的课外读物推荐、管理、遴选工作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常规管理工作。
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分管领导、班主任、语文教师、和图书室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
四、重管理:多途径加强管理课外读物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学校教师严禁接受请托,借向学生推荐书目之机获取经济利益。学校将采取多种形式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新增课外读物按照上级规定采购。
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并对此类书籍进行清理、报告、处置。
五、建机制:学校完善管理机制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并及时建立台账,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六、重宣传:提升对课外读物的认知
关于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办法》及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各班主任要加强对家长、学生进行宣传,让师生、家长尽知尽晓。
1、学生持阅览证方可进室阅览。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后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2、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应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3、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4、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5、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为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现根据市教委专项会议精神及《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2、对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进行遴选、审核、推荐和把关,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读物资料,一律禁止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3、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4、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
5、对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现象以及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进行有效管控;
6、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开展读书节、书香校园等阅读活动。
为充分发挥学校图书馆、班级图书角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科学有效的提高学生对课外阅读的兴趣和积极性,丰富学生的课外知识,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分要求,定期添置以上级教育部门推荐目录为主的图书,切实做到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课外读物进入校园,并严格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旨在鼓励学生加强阅读习惯的培养,积极引导孩子阅读健康有益的读物,不断激发每位学生的阅读兴趣和爱好。特制定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一、科学添置课外读物种类
1、严格遵守上级教育部门采购流程,做好审批、报备、编目、验收等手续。
2、根据藏书要求,严控各类图书占比。
3、各类添置的课外读物必须适合学生身心发展。
4、坚决杜绝非规范课外读物进入校园。
二、规范踢除课外读物要求
1、剔除范围:
(1)复本过多,长期压架的图书;
(2)内容有严重问题,不宜公开流通的'图书;
(3)残缺破损,无法再投入流通的图书;
(4)陈旧过时,已无利用价值的图书;
(5)实用性差,流通率低的图书。
2、剔除与外理方法:
(1)以剔除过多的复本为主。
(2)在具体判断上根据外借流通统计、书龄以及利用价值三项指标为依据。
(3)平时对残缺破损无法利用的图书给予剔除。
(4)经常性与定期剔旧相结合。
(5)对于丢失及剔除的图书应及时处理,做到帐、书一致。
三、切实提高课外阅读力度
1、图书馆定期对添置新书作好书推荐,促进课外阅读兴趣,提高课外阅读积极性和有效性。
2、图书馆全日开放,错时错班借阅归还,保证规范流通。
3、开放式图书阅览区每学期至少二次更新上架图书,方便学生借阅。
4、班级充分利用图书角功能,周一至周五班级内图书实行借阅并做好相应记录,避免图书无故流失。
五项管理实施以来,学校高度重视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精神,形成“审核到位、定时清查、日日书香”的制度。
一、规范课外读物推荐使用
我校在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与使用过程中,依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审核机制,解决了谁来选、怎样选的问题。在谁来选方面,学校成立了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遴选适合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在怎样选方面,建立清单预审制。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在教育部推荐目录的基础上,以及近年来口碑好的'课外读物中,选取相对适宜的图书进行初评,形成读物推荐清单。确保读物的质量,提升“读物育人”的效果。
二、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学校以学期为单位,对读物进行全面摸底清查,严格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为依据,对课外读物及时进行把关遴选,保证读物的健康与营养。我们在每班设立2名学生“图书观察员”,他们负责对班级出借、归还图书中的破损图书进行整理,报图书馆教师统一处理。
三、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我们始终坚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导向。学校坚持“日有三诵”,晨诵、午读、暮吟每次十分钟的经典诵读,使学生能够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设立了“阅读节”,让学生分享自己的阅读体会,向同学们推荐经典好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将以落实管理办法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读物管理工作水平,使校园日日飘满书香,为莘莘学子的健康成长启智润心。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精神,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学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学校特制定本审核制度。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学校是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为此,特成立课外读物审核专门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科任教师、图书管理员
四、审核实施步骤:
课外读物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
图书室图书:
1、初选:学校组织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根据相关法规提出初选目录;
2、评议审读:根据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签字确认后提交学校专门审核小组;
3、审核确认:学校以杨白菊、唐述秀主任带队的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学科组签字确认后的审读目录,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并打印备案。
4、教务处进行公示并上报南岸区教育教委基教科备案。
学科教师课外读物推荐:
1、初选:学科教师提出优秀读物书单,并附样书;
2、评议审读:教务处根据初选书单组织学科组负责审读,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签字确认后提交学校专门审核小组;
3、审核确认:学校以杨白菊、唐述秀主任带队的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学科组签字确认后的审读目录,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书单。
4、学科教师将最后确认的书单在家长群公示,并周知家长,购买课外读物完全遵循学生自愿原则。
为了切实做好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语文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大语文”教育思想为指导,以大量阅读为主要途径,促进少年儿童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树立正确价值观。让学生有好书读、会读好书,从学习阅读到阅读学习,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为学生量身定做适合的成长书单,并鼓励教师多将经典引入课堂,作为教育教学素材,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二、具体措施
1、遵循一科一辅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甘肃省中小学生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教学用书管理,根据教学用书目录订阅教辅资料,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
2、学科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推荐学科相关的课外读物,要求老师们在给学生推荐读物的时候要详细了解,自己先翻阅,不能盲目推荐违规读物或者不适合学生阅读的读物。
3、探讨学科内容与课外读物有效结合;研究利用课外读物,如何更好地拓展学生视野。
4、严格读物管理。将教育部发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发给家长,作为家长给学生选书的依据。引导家长在正规书店购买正品书籍。
5、建设好学校图书室及各班阅读角,学校图书馆有序开放,并定期开展读物排查,推进书香校园的.建设。
少年儿童阅读习惯的养成,离不开家长的言传身教与社会良好阅读氛围的浸染。学校将与家委会合作,定期开展“亲子阅读”和书籍分享活动,一方面及时了解少年儿童读物内容,结合少年儿童兴趣甄选出有益、有趣的课外读物,丰富、引导少年儿童选择;另一方面鼓励家长从自身做起,努力提升阅读品位、培养家庭阅读习惯、创设良好阅读氛围。鼓励学校、家长充分联动社会资源,组织“读书节”“分享会”等相关阅读活动,将阅读习惯的养成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社区,以社区为辐射中心营造“书香社会”的良好阅读氛围,让学生在纯粹的阅读体验中领略“阅读之美”,充分享受阅读乐趣。
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碑林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兴庆小学课外读物审查审核、管理制度。
一、审查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图书管理员、综合组教师
二、审查内容: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的图书,学生课外读物,电子书柜,是否存在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中存在的问题书籍。
三、排查地点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教室中的快乐读书吧、学生课桌、电子书柜。
四、排查人员
全体师生
五、规范课外读物管理
1、激发阅读兴趣。学校加强对学生阅读的`指导,让阅读真正成为学生的学习习惯。组织开展系列阅读活动,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
2、加强图书建设。学校图书室和阅览室建设要达标,有专人管理,借阅工作规范,定期更新图书,图书流通率高。学校要在校内和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等,方便学生阅读,丰富学生阅读体验。对学校图书进行审查。
3、规范教辅管理。学校要按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教辅材料选用目录选用用书。教师不得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材料,家长委员会不得组织家长订阅教辅资料。
4、严格读物管理。教师要引导家长和学生到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得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得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侵蚀学生心灵。
学校积极开展主题班会、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读书活动等多种学生喜欢的形式,大力宣传打击有害读物、非法读物的重要意义,号召广大学生坚决杜绝不健康书籍和非法出版物在校园的传播,积极引导学生阅读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开展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管理办法
1、目的和范围。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是除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2、管理职责。根据文件要求,学校有关部门负责推荐、管理和监督工作。
3、质量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要求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的推荐标准,不得推荐或选用不符合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中的读物。
4、推荐主体、程序和导向。建立激励机制,大力倡导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积极导向。可由上级教育部门负责推荐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为“初选-审议-确认-备案”。
5、购买原则和其他渠道管理。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规范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强调对受捐赠读物的审核把关。
6、监督检查和追责处理。学校对学生携带进校园读物的监督管理,夯实监督检查职责要求。列出追责处理清单,防止出现利益输送,防范读物推荐廉政风险。
二、读物进校园审核
(一)工作目标
建立学校教导处、年级组、班主任和语文学科教师联合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管,确保学生课外阅读绿色、人文、科学、有效,促进校园课外阅读的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人文情怀和爱国情怀。
(二)审核要求
1、建立准入排查制度
学校的各种课外读物进入校园,都要通过语文学科教师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经教师会议通过后向校委会提出申请。凡读物进入校园,必须报告校委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入。杜绝不良读物,带有商业活动的课外读物进入校园,将教材教辅资料的管理纳入教师师德考核,签订不违规订购教辅资料责任书。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未经研究,党支部校委会会议批准,私自引进课外读物,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造成恶劣影响及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学校教师向家长和学生宣传带有商业回扣课外读物产品的将上报上级行政部门,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3、建立长效监督制度
严格审查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避免低俗的不良读物进入校园。学校教师推荐阅读的课外读物,必须严把盗版关,杜绝低俗邪教,反人类,反科学的读物进入校园。教职员工不得与校外教辅推销人员有商业性往来。
三、班级图书角管理
1、班级图书为共享图书,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审查图书,符合要求的放入班级图书角。进入本班图书角的图书均需做好登记。
2、班级设立班级图书管理员。凡本班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由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每次每位同学只能借阅一本图书。
3、借阅图书要爱护,最长不可超过两周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3日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并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者可续借并进行续借登记。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等。
4、借书时,需认真检查图书有无破损情况,如发现应及时让负责的同学进行登记。
5、阅读完借阅的图书后,要按时找图书管理员办理归还手续,并做好记录。
6、每学期放假前,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做到图书全部归还。放假前图书管理员组织学生到学校图书室借阅新的图书,以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7、图书角不向其他班级、校外开放,若需借阅经由班主任同意。
8、图书管理员负责借阅图书的清点、整理、登记和简单的修理工作。
四、图书审查清理
(一)审查清理范围
平阴县东阿中学图书室的图书、期刊、电子读物等。
(二)审查清理依据
《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审查清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三类图书。
1、非法图书
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假借和伪称名人和外国人民义出版的伪书。有关部门明令停止流通的图书。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宜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宜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不适宜图书
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的;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科学概念、原理等出现明显错误的;不适合学生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的(教师用书除外);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的,含有恐怖、残酷、色情等内容的;内容陈旧过时,且无使用价值的。
3、外观差、无保存价值的图书
(三)组织实施
1、制定东阿中学审查清理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专项工作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
2、自查。根据标准逐本审核,建立工作台账,将需要清理的图书登记造册,提出清理意见,报县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查。
3、清理。根据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意见,对学校图书馆图书进行定时清理。
为丰富学生课外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规范课外读物管理,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团队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对学生带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登记、管理、审核,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读物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二、课外读物审核管理
1、课外读物进入校园都要经过审核小组组员集体研究决定,经会议通过后向组长、副组长提出申请。
2、凡发现课外读物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要求立即没收。及时清理、整顿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的课外读物。
3、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
4、课外读物选用要用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要保证课外读物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
5、严格合理选用课外读物,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6、凡未经审核小组记录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
7、严禁学生在除自习课或阅读课外的其他课堂上阅读课外读物,一经老师发现,立刻没收处理课外读物。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依据教育部印发《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推荐原则
(一)方向性。
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全面性。
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适宜性。
符合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四)多样性。
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五)适度性。
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具体实施
具体实施要求见《xxxx小学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四、管理监督
1、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加强对图书馆购买、教师推荐、学生携带进入的校园读物管理。
2、定期开展有关课外读物的问卷调查,及时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挂你,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作用,威海市新苑学校特制订《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如下:
一、明确责任制度
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二、严格读物管理
1.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不编写出版教材。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每学年1次推荐,并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才可向家长推荐。
3.各任课教师、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接受捐赠书籍必须先明确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
5.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三、优化阅读环境
1.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爱读书、善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
2.教务处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要广泛开展阅读能力提升工程,以语文教研组为主体成立专家组,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3.学校图书馆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馆的使用率。严格遵守图书室和班级图书增新剔旧和进室、进班审查制度,及时补充更新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
四、做好家校沟通
1.引导家长和学生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净化中小学的用书环境。
2.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严格程序筛选、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学校不组织统一购买。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五、强化督导落实
学校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对孩子的学习成长与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所以学校要求孩子读书要做到: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为了保证学生在热爱读书的氛围下,能够读到有益于孩子增智、健康成长的好书,学校规定学生的课外读物管理制度如下:
1.由学校安排相关教师(班主任等)给各位家长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 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同时规定:为了保障学生的课外读物内容健康、思想进步、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不在学校推荐的.“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中购买的课外读物不许学生带进校园,也不建议家长在学校推荐的“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外给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未经学校审核的课外读物不准带入校园。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
3.学校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学校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4.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严格程序筛选、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1、本院读者凭本人的有效的身份证件(如校内卡)进馆。非本院人员经主管院领导批准,需到图书阅览室办公室办理接待手续后可入馆。
2、读者应自觉维护阅览室文明的秩序、干净的环境、宁静的'学习氛围。严禁乱扔纸屑,严禁大声喧哗,严禁在室内吸烟、用火。
3、图书外借需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借书手续,无论用何种方式将图书带出书库,以盗窃书刊论处,均按图书原价的10倍赐予罚款。
4、按需从书架上取阅图书,并按编号对号归架,保持书架整齐。
5、教职工每人可借阅5册,借书期限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
6、进口英文原版书和期刊一律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如过期未还或未办理续借手续,从过期之日起每册每天罚款0.10元。
8、自觉爱惜书刊,不得污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
9、借阅书刊如有遗失,必需在借期内办理赔偿手续,并按书价2--5倍赔偿。
10、凡寒、暑假到期的图书,放假前10日内可到阅览室办公室办理续借手续,凡在此期间办理续借或外借手续者,所借图书都可顺延至开学后10天内归还,否则,按实际超期天数收取延期费用。
11、借出图书如有特别需要可随时索回。
12、自觉遵守阅览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阅览室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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