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理财产品的过往业绩表现是投资者作出理财产品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为机构设置了6个月过渡期。《准则》落地后,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将如何展示?投资者又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准则》明确,除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外,任意过往业绩展示区间均不得低于1个月。除成立未满1个月的理财产品外,展示过往业绩需满足以下要求:理财产品运作1个月以上但不满1年的,应至少包括从产品成立之日起计算的过往业绩;理财产品运作1年以上但不满6年的,应至少包含自产品成立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理财产品运作6年以上的,应至少包含最近5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
此外,《准则》中还提到,机构在展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时,不得以明示、暗示或其他任何方式承诺产品未来收益。理财产品销售宣传文本只能展示该理财产品或本公司同类理财产品的过往平均业绩和最好、最差业绩。机构不得使用未经核实、尚未发生或者模拟的数据计算过往业绩,不得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过往业绩比较;不得刻意选择性展示理财产品特定区间或部分区间的过往业绩;对于同类或同系列理财产品,不得仅展示特定理财产品或部分理财产品的过往业绩。
业内人士认为,该《准则》落地后,将进一步规范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对投资者来说其实是好事。规范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将有助于充分反映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及理财产品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那么,面对理财产品市场的新规,投资者又该如何选择理财产品?农银理财相关人士建议,首先,投资者要确定理财产品的风险特征与自己的风险偏好是否匹配,以及产品的投资范围。比如有投资者认为近期股市行情会比较不错,就可以去购买投资范围中投资权益类资产比重比较多的产品。其次,投资者要关注理财产品的历史收益率和波动率,如把有意向购买的理财产品历史收益率、波动率和同类型产品进行对比,历史收益率、波动率占优的理财产品在同类型产品中运作更具竞争力。最后,还要看产品的期限特征是否与自己的财富管理规划相匹配。
■本报记者 闫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