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汐如 健康养生 2024-12-19 2 0

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年4月 目录 第一篇 指导思想、发展理念和主要目标....................................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二篇 基本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 第三章 实施产业创新能力倍增计划................................... 第四章 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 第五章 实施“创谷”计划......................................................... 第六章 实施“城市合伙人”计划............................................. 第七章 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 第三篇 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新体制.............................. 第八章 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第九章 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第十章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第十一章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四篇 建设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制造强市.............................. 第十二章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十三章 提升发展先进制造业............................................ 第十四章 拓展制造业发展新空间........................................ 第五篇 建设高端功能集聚的现代服务业中心.......................... 第十五章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第十六章 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 第十七章 培育发展特色服务业............................................ 第十八章 提升服务业发展品质............................................ 第六篇 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 第十九章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第二十章 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第二十一章 提升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能力........................ 第七篇 建设功能完善的现代都市.............................................. 第二十二章 形成全域统筹的发展格局................................ 第二十三章 建设现代化交通体系........................................ 第二十四章 提升市政设施综合服务水平............................ 第二十五章 创新城市综合管理............................................ 第八篇 打造面向未来的智慧城市.............................................. 第二十六章 实施信息基础设施工程.................................... 第二十七章 实施大数据战略................................................ 第二十八章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 第二十九章 保障信息安全.................................................... 第九篇 建设两型示范的生态宜居武汉...................................... 第三十章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 第三十一章 促进低碳循环发展............................................ 第三十二章 推进资源节约利用............................................ 第三十三章 加强环境保护治理............................................ 第三十四章 提升城市生态品质............................................ 第十篇 建设魅力彰显的文明武汉.............................................. 第三十五章 建设人民共有精神家园.................................... 第三十六章 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第三十七章 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 第三十八章 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第十一篇 打造中部开放门户城市.............................................. 第三十九章 构建多层次开放新格局.................................... 第四十章 增强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第四十一章 展现城市国际化新魅力.................................... 第十二篇 建设共建共享的幸福武汉.......................................... 第四十二章 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第四十三章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第四十四章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第四十五章 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第四十六章 实施社会保障提升工程.................................... 第四十七章 推进健康武汉建设............................................ 第四十八章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第十三篇 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四十九章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五十章 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第五十一章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第十四篇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五十二章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第五十三章 健全落实机制.................................................... 第五十四章 强化项目支撑.................................................... 第五十五章 加强监督评估.................................................... 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 五年规划纲要 (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 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是中央提出“四个全面”总体布局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对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经济总量“万亿倍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具有决定性作用的五年规划,主要明确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景,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参考。 第一篇 指导思想、发展理念和主要目标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以来,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突出创新驱动、跨越发展,全力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和任务。 综合经济实力实现跨越。始终强化重大战略引领,超前谋划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武汉2049、“万亿倍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等重大战略。始终咬住发展第一要务不放松,经济总量跃上万亿元新能级,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第3、全国城市第8。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10905.6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04132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725.26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5.63亿元,主要指标居副省级城市前列,进入全国城市第一方阵。 产业综合竞争力显著提高。始终抓住工业主攻方向不动摇,强力实施工业倍增计划、服务业升级计划,策划实施了一批支撑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产业实现倍增发展。工业支撑作用凸显,五年累计完成投资超过1万亿元,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24万亿元,千亿产业增至5个,形成大光谷、大车都、大临港、大临空等四大工业板块。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5564.25亿元,物流增加值、工程设计产值、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突破千亿元。现代都市农业加快发展,呈现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良好态势。 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城市发展核心引擎,深入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获批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推进实施一系列改革试点任务。在全国率先推出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改革,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取得新突破。制定发布权力清单、程序清单、责任清单,工商登记、农村产权交易等改革稳步推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3%。高新技术产业产值7701.41亿元,年均增幅超过20%。 城市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始终大规模推进城市建设,大力实施城建攻坚计划,策划推进一批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城建投入连续5年过千亿元,城市功能和品质明显提升。划定中心城区增长边界,“三镇三城”、“1+6”空间格局加快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巩固提升,全国性铁路路网中心地位初步确立。三镇全面迈进地铁时代。中心城区“三环十三射”快速路网基本建成。二环以内城中村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城管革命”深入推进。划定全域生态控制线,强化对江河、湖泊、山体等生态资源的修复保护,打造了一批生态名片。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获批开展全国海绵城市试点。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成功举办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被联合国授予“可持续发展奖”。 民生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始终坚持民生优先,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连年上升。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社会保障体系基本覆盖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和服务能力等均居同类城市前列,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荣获全国综治最高奖“长安杯”,持续多年处于全国最平安城市之列。 文化建设成果斐然。矢志不渝地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成功摘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文化五城”建设深入推进,三镇中心书城、特色书店等加快建设,博物馆超过100家,文艺创作涌现一批精品力作,大学与城市发展加快整合。建成辛亥革命博物馆、国博中心、光谷国际网球中心、楚河汉街等一批城市文化新地标。道德模范“群星现象”引人瞩目,“好人之城”享誉全国。城市文化影响力不断提升。 国际化水平大幅提升。全面实施国际化水平提升计划。开放型经济水平不断提高,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等增幅均居副省级城市前列,在汉世界500强企业230家。国际大通道加快形成,国际及地区航线数、旅客吞吐量居中部第一,中欧(武汉)班列货运量及通达地区居全国前列,开通东南亚、日韩、台湾等地区近海近洋航线。新增美国、英国总领事馆。武汉城市圈同城化步伐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 ,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规划目标 完成情况 2015年 年均增长 2015年 年均增长 经济发展 1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0000 >12% 10905.6 10.4% 2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52 51 3 城镇化率(%) 77 79.41 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7437 >16% 7725.26 16.1% 5 财政收入(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原全口径财政收入) >2500 >13% 2231.67 17.6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960 >19% 1245.63 21% 科技教育 6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8 99.8 7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5 96.46 8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3 3 9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9 12% 18.97 16.08% 10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27 20.5 资源环境 11 *耕地保有量(万公顷) 33.83 33.83 12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0.58 0.58 13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26.24] [47.83] 资源环境 14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18] [19.4] 15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19] [19] 16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化学需氧量 [8.7] [20] 氨氮 [10.6] [15] 二氧化硫 [8.8] [18] 氮氧化物 [9.5] [10] 17 *森林 增长 森林覆盖率(%) 28 28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570 570 人民生活 18 总人口(户籍人口,万人) 887 829.27 19 城镇登记失业率(%) <5 3.08 20 城镇净增就业人数(万人) [75] [83.55] 21 *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万人) 344 393.75 22 *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全覆盖 99.5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00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99.9 23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万套) [40] [42.58] 2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与经济发展同步 36436 11.3% 25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7722 13.5% 26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 全覆盖 99.9 注:1、带*指标为“十二五”规划约束性指标。2、带[]指标为5年累计数。 二、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国际国内环境显著变化。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国际环境复杂多变。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呈现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经济韧性好、潜力足、回旋余地大的基本特征没有变,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五大理念,为适应引领新常态指明了方向。 “十三五”时期,是武汉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推进经济总量“万亿倍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关键阶段。一些结构性矛盾、功能性缺陷、体制性障碍、周期性问题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相互交织并集中体现,呈现爬坡过坎、滚石上坡的阶段性特征。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经济发展方式亟待转变;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空间拥挤等“城市病”加剧,城市发展方式亟待转变;社会不稳定因素和风险增多,社会治理方式亟待转变。适应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交通枢纽功能、产业带动功能、要素聚集功能和综合服务管理创新功能亟待增强。尚存在着产业创新能力不足、民营经济发展不够、居民收入水平不高的问题,公共服务和产品依然呈现结构性短缺,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体数量规模还较大,补短板、兜底线任务仍较繁重。 “十三五”时期,多重国家战略机遇叠加,保持持续较快发展的支撑条件没有变:一是长江经济带战略赋予武汉建设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和引领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的重任,有利于加快高端要素集聚,提升辐射带动功能,在推动形成区域协同发展增长极中发挥更大作用。二是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有利于强化体制创新和有效供给,加快改造传统增长引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超前布局支撑城市未来发展的产业体系和创新体系。三是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等国家战略推进实施,有利于发挥内需前沿阵地优势,拓展新的消费、投资空间,是武汉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创新驱动型经济的重要支撑。 总体而言,“十三五”时期,机遇与挑战交织,仍是武汉加快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必须主动适应世界经济发展新趋向新态势,审慎把握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特点新要求,立足新阶段新问题,牢牢把握发展机遇,积极应对风险和挑战,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大的改革魄力,更广的开放胸怀,更实的创新精神,主动作为,积极进取,努力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工作方针,积极主动适应引领新常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大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理念 崇尚创新,增强内生动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在更加重要位置,着力构建发展新机制,加大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力度,进一步做大经济总量,提高产业创新能力,促进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注重协调,推动结构优化。坚持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同步发展,推动城市硬实力和文化软实力同步提升,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和平衡性。 倡导绿色,建设生态文明。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强化节能减排、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发展循环经济,倡导两型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厚植开放,拓展战略空间。坚持合作共赢,更好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主动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构,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开放新格局,开辟更大发展空间。 推进共享,保障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施民生工程,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全力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形成具有武汉特色的特大中心城市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国家中心城市框架体系,巩固综合经济实力全国城市第一方阵地位,力争进入第一梯队,中国中部中心地位进一步凸显。 全力打造经济升级版。发展动力升级。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基本建成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创新创业生态环境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基本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和国家创新型城市,保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规模质量效益同步提升。地区生产总值1.9万亿元,保持中高速增长,为确保2021年经济总量实现万亿倍增夯实基础。到2020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5%,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3.5%。产业结构升级。工业化和信息化、制造业与服务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新的支柱产业,形成两个产值过5000亿元产业和若干过2000亿元产业,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和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55%,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超过6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8000亿元。都市农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力打造城市升级版。城市功能升级。三镇三城、“1+6”空间布局基本形成,支撑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地位进一步提升。智慧城市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国际化水平大幅提升。城市品质升级。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汉派文化影响力不断增强,文明武汉建设取得新成果。滨江滨湖特色更加鲜明,生态环境承载力不断增强。城市生活舒适度、便捷度不断提高,生态宜居武汉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空气质量达标率超过65%,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超过85%。 全力打造民生升级版。民生保障升级。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率先实现精准脱贫任务,市民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幸福武汉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市常住人口预期1200万人左右,平均每年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左右。社会治理升级。法治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面重构超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实现社会由管理向治理转变,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类型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年 2020年 年均增速[累计] 属性 经济发展 1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10905.6 19000 — 预期性 2 全员劳动生产率 万元 20.78 30.9 >7% 预期性 3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7725.26 12481 10% 预期性 4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亿元 1245.63 2000 10% 预期性 5 城镇化率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79.41 84 [4.59 ] 预期性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67.73 75 [ 7.27] 6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 51 55 [4 ] 预期性 创新驱动 7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 % 3 3.5 [0.5] 预期性 8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20.5 25 [4.5]  预期性 9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件 18.97 25 [6.03] 预期性 10 互联网普及率 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 % 78 95 [17]  预期性 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 % 90 97 [7]  民生福祉 11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32478 — 与经济增长同步 预期性 12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年 14.12 14.6  [0.48]  约束性 13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83.55]  — [>90] 预期性 14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人 9362  — [144565] 约束性 15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8.79 >99  — 预期性 16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602.35 625 — 约束性 17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 万套 6.87  — [22] 约束性 18 人均预期寿命 岁 80.6 81.6 [1] 预期性 19 *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 张 37 50 — 约束性 生态文明 20 耕地保有量 万公顷 33.83 33.8 [0] 约束性 21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平方公里 32 — [281.20] 约束性 22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 % — — [29] 约束性 23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 [19.4]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24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11.5 15.6 [4.1] 约束性 25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19]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26 森林发展 森林覆盖率 % 28 28 [0] 约束性 森林蓄积量 万立方米 570 630 [60] 27 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55 65 [10]  约束性 细颗粒物浓度下降(PM2.5) 微克 /立方米 70 58 [12]  28 地表水质量 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63.6 80 — 约束性 劣V类水体比例 % 9 9 — 29 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 化学需氧量 % —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氨氮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注:1、带[ ]指标为5年累计数。2、带*号的5项指标是根据我市实际并与省“十三五”规划纲要衔接设置的指标。3、不带*号的24项指标是与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衔接的指标。4、约束性指标15项,预期性指标14项。 第二篇 基本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构建“五链统筹”[4]的创新生态,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城市,初步建成国家创新中心。 第三章 实施产业创新能力倍增计划 坚持产业化方向,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加快构建全新的产业创新体系,努力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育成区、传统产业向中高端升级的示范区。 一、提升以产业为导向的自主创新能力 放大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引擎作用,支持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大力建设标准化、智慧化、专业化科技园区,加快“一区多园”试点,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和推动颠覆性技术创新,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无缝衔接。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装备三大产业,研发重大创新产品、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建设若干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围绕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共性技术研发攻关,推动产业发展能级提升。积极对接国家重大科学计划、重大科技专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布局一批技术水平领先、服务能力突出、具有推广价值的创新示范应用工程。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快建设国家光电实验室、精密测量研究院等,筹划建设国家智能制造实验室。 二、增强高端要素集聚的协同创新能力 加快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推动各创新主体打破壁垒开展深度合作,形成创新利益共同体。加快建设“大学之城”,全面提升高校院所创新能力,打造环高校院所产业创新带。强化高校院所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构建高效的科研体系。大力引进世界和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研发机构,引导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组建工业技术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行业技术中心等多种形式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升工研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规模和水平,打造新兴产业的育成平台。深化军民融合创新,促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交流转化。 三、强化高效共享的开放式创新能力 发挥武汉创新的核心增长极作用,深化武汉城市圈创新合作,以较强的辐射力带动周边发展,形成创新群落。联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创新发展,制定长江中游城市群科技合作路线图,促进区域内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加强创新资源共享。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推动产业转移和调整。加强与国内外创新城市和区域的合作,支持建设国际合作研发机构、孵化器、科技园区等,打造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城市。鼓励本土企业到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并购中小型科技企业。支持外资在汉设立研发机构、参与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接政府科研项目等。 四、培育形成规范便捷的配套服务能力 培育聚集一批技术交易、知识产权、科技咨询、人力资源等领域服务机构和企业,构建覆盖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培育壮大技术交易市场,广泛开展多层面、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转移活动,加快形成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长江经济带技术转移中心。到2020年,技术合同成交额700亿元以上。完善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技术基础支撑体系,积极申报建设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培育国家质检中心。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推动专利集成运营,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资本化、证券化试点,积极争取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知识产权强市。 第四章 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让市场成为优化配置创新资源的主要手段,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增强经济增长的支撑力。 一、实施领军企业计划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和现有支柱产业重点领域,坚持设施配置全球领先、运行机制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培育、吸引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推动龙头企业创新转型,带动产业链共同创新发展。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带动高新技术企业集聚集群发展。支持行业领军企业构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加速吸引集聚全球创新人才,提升国际竞争力。 二、实施科技“小巨人”计划 建立递进式企业成长促进政策体系,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价值品牌高的行业细分领域“小巨人”企业,发展高成长性民营中小企业。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2500家。深入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积极发展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推进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建设,促进中小企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 三、实施精准服务企业工程 完善“线上线下”行政审批办事流程,形成网上办理的“非接触、全覆盖”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市、区、街三级服务企业的责任分工,建立信息化服务企业流程,做到精准高效服务企业。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实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推行人才股权激励,给予企业引才奖励补贴。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 第五章 实施“创谷”计划 构建创新创业支撑平台,打造协作分享新经济,合理规划布局创新创业空间,营造创新创业社会氛围,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一、全面推进“四众”[5] 依托互联网创新载体,拓宽创新创业的市场、社会需求对接通道。推进专业空间、网络平台和企业内部众创,加强创新资源共享合作。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创办一批智谷空间、创客空间等新型孵化器,建设一批创新园区。推行研发创意、制造运维、知识内容和生活服务众包,推动大众参与线上生产流通分工。营造公共机构支持,企业、个人互助的众扶文化,共助创业者成长。稳健发展实物众筹、股权众筹和网络借贷,提供快速便捷的线上融资服务。 二、拓展创新发展空间 提升开发区、功能区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中国内陆自由贸易区政策先行先试叠加和联动优势,促进创新要素和信息技术、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高度集聚发展,加快建设“自由创新区”。推进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向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区转型升级,支持东风公司等企业抢占智能产品发展制高点,支撑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高度集聚发展,打造“中国车都”升级版。依托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口主城区和江北新城区部分区域,推动国家级新区“长江新区”落地,努力打造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的战略承载区。推动武钢、武石化、中韩石化升级改造,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一流生态化工园区。推动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打造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文化旅游生态风景名胜区。 拓展中心城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中心城区依托高校院所周边区域、旧厂、旧村、旧商业设施等更新改造,坚持错位发展理念,推动各区围绕科技服务、生命健康、教育服务、现代商贸、创意时尚、现代金融、文化演艺等领域,打造一批创业街区、创业生态园区。 增强新城区综合实力。新城区结合工业园区升级和新城镇建设,提升园区智能化、集约化、循环化发展水平,打造若干产业特色鲜明、综合配套完备、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宜居的“创谷”。 三、深植创新创业文化 培育科学精神,塑造工匠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公众意识。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的容错机制,积极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大力培育创客文化,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建立和完善对创新、创业、创富的宣传、表彰、奖励机制,开展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创业大赛、投资路演、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等创新创业活动,推动形成崇尚科学、尊重创新的社会氛围。 第六章 实施“城市合伙人”计划 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培育引进集聚创新创业者和创业投资人作为“城市合伙人”,努力把武汉建成全国最具影响力的产业人才聚集高地、创业投资高度活跃的天使之城、开放包容高效的创新创业中心。 一、实施人才引育工程 围绕新兴产业,放眼全球引进产业领军人才,开展专项引才活动,提升武汉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争取每年引进1-2名产业顶尖领军人才。实施青年人才摇篮工程,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加大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培训,积极推动创业教育,支持创办各类创业学院和培训机构,探索推广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共用、产学研合作培养、“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组织青年人才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二、实施天使助力工程 推动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积极引进培育天使投资人,设立天使投资母基金,超常规发展壮大天使投资人队伍。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在汉开展创业投资,鼓励天使、风投、股权投资基金集聚发展,建立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培育风险投资专业人才。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股权市场交易,促进资本向企业初创端前延。支持“草根天使”众筹融资,探索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服务试点,向国家争取公募股权众筹牌照,设立覆盖长江中游的武汉众筹金融资产交易所,打造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拓宽产业创新的间接融资渠道,争取设立长江银行,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融资服务,促进投贷联动。 三、实施服务提升工程 创新“城市合伙人”服务机制,实行“一张绿卡全程服务”,建立“一窗口受理、一站式联办、一网式运行”的服务机制,为不同阶段、不同类别的“城市合伙人”提供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深度服务。拓展“城市合伙人”服务载体,建设“城市合伙人”服务中心和门户网站。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壮大中, 介服务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改善“城市合伙人”生活待遇,提供安居保障,大规模建设各类青年创业公寓、创业街区,优化医疗服务,解决子女就学难题。 第七章 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 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双向发力,适度扩大总需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以创新供给带动需求扩展,以扩大有效需求倒逼供给升级,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 一、全面释放新需求 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提升居民消费能力,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明显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消费质量,引导消费向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发展多层次、多样性的新兴消费业态,培育形成消费新增长点。完善促进消费政策体系,改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 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全面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促进中部崛起等国家战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优化投资结构,扩大有效投资,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全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融资,保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提升传统优势产品竞争力,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提高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加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进“武汉制造”走出去。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对外贸易新业态,培育壮大进出口新增长点。 二、努力创造新供给 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矫正供需结构错配和要素配置扭曲,解决有效供给不适应市场需求变化,使供需在更高水平实现新的平衡。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改善供给品质,强化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的发展导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盘活过剩产能沉淀的劳动力、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实现资源优化再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第三篇 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新体制 坚持把改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和科技领域改革,优化政府服务,完善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功能,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 第八章 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着眼于破解创新驱动发展瓶颈制约,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改革,构建完善具有武汉特点的创新治理体系,打通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通道。 一、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企业、高校院所三方共同参与的创新组织和协调推进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企业创新创业活动的管制,探索创新市场监管、行业治理的法规、制度、机制,建立完善有利于新技术应用、个性化生产方式发展、智能微电网等新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广泛拓展、使用权短期租赁等分享经济模式成长的配套制度,鼓励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在初创期野蛮生长、自由发展。建立常态化的创新对话、咨询制度,提升企业话语权。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的采购政策,探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创新创业的普惠税制。深化高校科研管理体制改革,扩大高校院所科研管理自主权。 二、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创新人才吸引与集聚机制,探索完善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市场化引进机制,量身定做专项政策举措,加快构筑立足中部、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国际性人才高地。积极打造国际人才自由港,探索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业基地。探索建立有弹性的创新人才使用机制,拓宽科研人员双向流动通道,促进科技人员自由流动。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推进高校院所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使用和处置权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机制,加大股权激励力度。完善人才服务与保障机制,营造国际化的服务环境。 三、优化创新创业政务环境 完善创新投入和监管机制,主要采用政府引导基金、财政后补助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政务服务体系,按照高效服务、高度透明,少审批、少收费,尊重市场规律、尊重群众创造的原则,清理创新创业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动政府职能从科技管理向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和监管等创新服务转变。构建良好营商秩序,支持开展跨界融合领域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健全以产业创新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促进产业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支持在武汉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第九章 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完善现代产权制度,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一、建立现代产权制度 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落实产权主体权利和责任,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落实国有产权主体权利和责任。严格执行私有财产保护法律制度,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人财产权不受侵犯。完善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决策程序,保障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权利。 二、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重点发展科技型民营企业。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民营经济的不合理规定,废除非公有制经济在企业设立与注册、市场准入、税费等方面的不合理规定。落实中央各类税收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负。鼓励发展民营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切实解决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拓宽初创期、成长期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 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探索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营运公司。着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选择部分行业和国有企业开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鼓励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实现优质资产上市或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增强国有经济的市场活力和国际竞争力。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十章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完善要素市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规范完善区域性金融市场体系,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一、健全要素市场体系 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加快地方金融改革发展步伐,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改革完善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建设完善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武汉知识产权交易所、武汉航运交易所、武汉城市矿产交易所、长江大数据交易所、东湖大数据交易中心等要素交易市场,加快建设全国性碳金融市场、综合性期货交易所等要素交易市场。按照“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赋予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平等地位和相同权能。 二、推进价格机制改革 完善市场定价机制,建立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政府定价机制,科学规范确定政府定价项目,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目录。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加快推进能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价格体系,推进水资源等价格改革。认真落实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责任制,完善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健全市场价格实时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机构权威、法律完备、机制完善、执行有力的市场价格监管体系。 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障市场主体准入自由,逐步做到负面清单之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行决定,实现“法无禁止即可为”,促进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破产制度,促进规范有序退出。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社会发展等投资领域。 第十一章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探索形成适应信息化的现代政府架构,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完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事项。继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流程,探索设立行政审批局,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推广“互联网+审批”新模式,实行并联审批制度。全面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行“一次申请、一口受理、一套材料、一表登记”制度。完善权力清单制度,配套建立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完善现代财税制度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统一市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代财政制度,健全市、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切实保障基层财力。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逐步将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启动编制财政三年滚动预算。健全财源管理机制,完善财源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建设全市企业和人口基础数据库,加强重点税源动态控管,创新财源建设联动模式,建立重大项目税收效益评价机制。加快构建地方税体系。 三、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创造平等投资机会,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逐步建立运用PPP模式的制度体系,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鼓励发展支持重点领域建设的投资基金,支持开展股权、债权等多渠道融资。 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研究制定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探索建立支持鼓励新兴业态发展的管理模式,健全事中事后监管。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探索形成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要求、体现特大中心城市功能特点的现代政府架构,建立从企业设立到退出全过程规范管理制度,提供与灵活就业和企业运营虚拟化相适应的管理服务模式。改革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整合市、区两级执法主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开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五、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创新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加快实施“互联网+”公共服务行动计划,高标准建设武汉电子市民中心,全面提升线上公共服务功能。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创新完善宏观调控,强化政府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第四篇 建设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制造强市 坚持工业主攻方向不动摇,深入实施“武汉制造2025”,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着力构建“现有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有机更新的迭代产业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 第十二章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促进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一、聚焦发展三大优势产业集群 信息技术。重点布局物联网、光电子、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地球空间信息、智能终端等领域,构建完整的信息技术产业链。加快推进武汉新芯大容量存储芯片、华星光电第六代多晶硅面板等重大项目,策划建设云计算、大数据等产业基地,引进系统集成电路设计、智能平板电视等一批重点项目,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创新基地。到2020年,信息技术产业产值6000亿元。 生命健康。重点布局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精准与智慧医疗等领域,超前布局生命、信息、纳米等科技的融合创新领域,发展针对重大疾病的药物和医疗器械新产品。加快推进湖北智慧医疗健康产业基地、基因测序仪生产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全国重要的生命健康产业中心。到2020年,生命健康产业产值3000亿元。 智能制造。重点布局发展高端数控机床、机器人、海洋工程装备、激光加工设备等智能装备制造和智能汽车、智能船舶、智能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家居等智能产品,打造国内重要的智能制造产业创新基地。推进以商业航天为主导的国家航天产业基地和武汉国家卫星产业国际创新园建设,打造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航天产业名城。到2020年,智能制造产业产值4000亿元。 二、培育壮大成长型产业 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高端金属结构材料、石墨烯材料、新型轻合金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重点支持纳米材料、生物材料、智能材料、超导材料等前沿新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到2020年,新材料产业产值1000亿元。 新能源产业。优先发展燃料电池、氢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光伏产业,打造全产业链体系,风电、核电、页岩气开采核心零部件及装备配套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到2020年,新能源产业产值1000亿元。 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水污染防治与循环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与相关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理与综合利用、环境监测技术与装备等领域,推进产品与技术高端化、企业总承包运营一体化、设备制造与环保节能服务融合化。到2020年,节能环保产业产值1000亿元。 三、超前谋划未来产业 着眼于未来5-10年全球产业发展前沿,重点聚焦人工智能、无人机、无人驾驶汽车、3D打印、可穿戴设备等领域,选准突破口,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引导各类资本持续投入支持,推进新型技术和新兴产品的研发突破和产业化应用,抢占发展制高点。 第十三章 提升发展先进制造业 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发展,促进现有支柱产业向中高端升级,实现武汉制造向“武汉创造”转变。 一、推动支柱产业高端化 以汽车及零部件、钢铁、石化、装备制造、烟草食品、家电轻工等支柱产业为重点,重点围绕两化融合、节能降耗、质量提升等领域,推广应用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发挥研发设计对产业升级的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引进产业链中高端环节核心企业、关键项目,提高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支持龙头企业积极扩大先进产能,加快产业战略重组,提高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化解过剩产能,完善企业退出机制。 二、实施制造智能化提升工程 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发展工业互联网,支持重点领域建设工业云服务和大数据平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大规模个性化定制、云制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新模式,推动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改造,全面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三、实施绿色制造工程 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积极推行低碳化、循环化和集约化,提高制造业资源利用效率。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打造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企业,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四、实施“四基”强化工程 提升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工业基础创新能力,提高综合集成水平,构建较为完善的产业技术基础服务体系。加大对“四基”领域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投向“四基”领域重点项目。 五、发展服务型制造 引导和支持制造业企业延伸服务链条,从主要提供产品制造向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鼓励制造业企业增加服务环节投入,发展个性化、柔性化、网络化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由提供设备向提供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由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鼓励优势制造业企业“裂变”专业优势,通过业务流程再造,面向行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建立企业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推广大型制造设备、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 第十四章 拓展制造业发展新空间 坚持产业集约、集聚、集群发展,拓展发展新空间,形成发展导向明确、要素配置均衡、空间集约集聚的发展格局。 一、提升工业集聚水平 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大光谷、大车都、大临空、大临港等工业板块集聚发展,打造一批国家级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集群。完善工业倍增发展区基础设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综合配套完备、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宜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 二、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实施制造业质量、品牌、标准建设工程。完善质量监管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组建重点领域标准推进联盟和研究基地。引导企业追求卓越品质,提升武汉企业品牌价值,培育形成一批全国乃至世界知名的“武汉品牌”。 三、积极发展军民融合产业 加强与央企军工集团战略合作对接,打造一批军民结合、产学研一体的创新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催生新技术,孵化新产业。加快武汉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建设,培育壮大一批军民融合领军企业和优势产业。 第五篇 建设高端功能集聚的现代服务业中心 坚持创新、集聚、升级的发展方向,全力实施“现代服务业倍增计划”,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升级,增强武汉跨行政区域配置要素资源、服务生产生活功能,初步建成国家商贸物流中心。 第十五章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以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为导向,深化专业化分工,加快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加速发展。 一、建设国家物流枢纽 依托天河机场、阳逻港、武汉铁路中心站等枢纽,推进“铁水公空”多维立体运输无缝对接,初步形成连通国际国内“轴辐式”客货运转乘分拨体系。积极推进“一港六园八中心”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集聚分拨能力。加强与世界物流枢纽城市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推进传统物流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供应链管理、综合贸易物流、物流金融服务等现代物流新业态,初步形成国内物流供应链管理中心和全球供应链管理重要节点框架。到2020年,物流业增加值2000亿元。 二、建设中部金融中心 推动互联网与金融融合发展,培育发展类金融,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民生金融、投资银行等新业态。推进武汉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大力引进和培育各类金融机构,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打造全国性专业金融中心及金融后台服务基地。构建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四板”市场,力争获批开展公募股权众筹。提升金融资产、大数据、农产品等交易所功能水平,建设大宗商品、物流等特色交易平台,完善“武汉价格”指数体系。到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1200亿元。 三、建设国家级会展中心 优化会展场馆布局,运营好武汉国际博览中心、武汉国际会展中心等场馆。策划和实施一批有重大影响的会展项目,引进和培育一批综合性、专业性、国际性大型会议和品牌会展,积极承办国内外重大赛事和文化盛会,做优、做强现有品牌会展。发展延伸会展关联产业链,促进会展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四、建设设计之都 充分利用和发挥武汉在桥梁、铁路、电力等勘测设计行业优势,支持企业组建联盟,在工程承包中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促进国际产能合作,提升武汉工程设计产业在全球的整体竞争力。积极发展工业设计、数字动漫、网络游戏等创意产业。鼓励发展软件服务业,支持发展自主、高端、新兴的软件技术和产品。发展时装、珠宝等时尚产业,推动自主时尚品牌产业化、集群化发展。积极申报“世界设计之都”。提升武汉设计双年展、武汉国际时装周、武汉工业设计周等活动国际影响力。建设“武汉·中国宝谷” 。 五、大力发展高端商务服务 积极引进国内外法律、咨询、会计、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落户,重点发展贸易结算、咨询服务、法律仲裁等商务服务。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推进服务贸易平台建设,加快形成与国际营商规则接轨的商务服务体系,增强服务业出口能力。 第十六章 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 面向城乡居民生活,丰富服务产品类型,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多样化需求。 一、建设国家商贸中心 发展垂直电商、跨境电商、C2M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网络商品交易规模,促进相关服务发展,培育多元化电商主体。大力发展社区商业,鼓励发展24小时便民店。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完善辐射全国的批发市场体系,巩固国内市场枢纽地位。发展多层次商业中心和多样化新型商业业态,保护传统老字号品牌,推动传统特色商业街区转型升级,集聚国际知名消费品牌,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街商圈和品牌活动,实现在武汉“买全国”和“买全球”,打造中部时尚购物中心。 二、打造国家旅游中心城市 建设国家旅游休闲示范城市和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策划引进一批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的大型旅游项目,培育一批彰显武汉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策划建设邮轮游艇中心。建设以汽车露营地为重点的系列休闲旅游设施,完善以智慧旅游为引领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全国知名的都市休闲旅游目的地。精心培育都市风情游、环城休闲游、文化创意游三大旅游精品,发展游轮游艇旅游、科教旅游等十大系列特色旅游产品,提升两江四岸旅游功能,形成“一心一轴、四区一带” [6]的总体格局。到2020年,全市接待国内旅游人数3亿人次,旅游总收入3200亿元。 三、健康发展房地产业 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体制改革,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新业态地产投资,积极引导商业地产、工业地产、养老旅游地产、物流地产等非住宅地产,促进工业、商业等各类地产和跨界地产协调发展。推进住宅产业化,提升住房品质,增加符合住房消费升级需求的有效供给。到2020年,房地产业增加值超过1000亿元。 第十七章 培育发展特色服务业 积极引导推动各区依托自身产业优势,培育科技服务、汽车服务等特色服务业,形成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优势服务产业。 一、打造科技创新型服务业基地 围绕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加快发展研发服务。鼓励各类企业集团在汉设立研发中心,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细分领域专业化研发服务。加快发展检验检测服务,重点发展分析测试、检验认证、计量溯源等技术服务,建设一体化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交易机构建设,构建主体多元化的产权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发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二、建设现代航运服务中心 以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为平台,推动现代航运服务业要素集聚,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与关联产业的联动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国际一流的航运人才及服务机构入驻。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持续推进电子口岸建设,提升船舶管理、代理和水路客货运代理等服务水平。鼓励航运金融产品创新,提高航运交易、保险、经纪等服务能力。规范发展船员教育培训和劳务市场,提升船员劳务服务能力。 三、建设中部汽车服务业中心 大力发展连锁汽车租赁以租代购新业态,培育壮大汽车融资租赁市场。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汽车信贷的金融产品,探索汽车保险产品多元化。加快拓展汽车专业市场,建立汽车市场信息和交易公共平台。培育发展汽车检验、检测及认证等服务,加快发展汽车会展、体育赛事、广告等汽车文化业。 四、打造中部公共服务中心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养老、健康保险、第三方医疗外包服务,建设一批医疗健康服务专业园区,打造面向全国的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病患陪护、家庭用品配送等家庭服务业,培育一批模式创新、服务优质、内容丰富、服务中部和全国的品牌连锁家庭服务企业。 第十八章 提升服务业发展品质 调整优化服务业空间布局,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一、提升服务业集聚水平 因地制宜引导服务业在中心城区、制造业集中区域、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以及有条件的城镇等区域集聚,构建“一带两圈多基地”的产业集聚发展格局。充分发挥重大基础性、功能性设施和重点项目的空间引导作用,培育和建成一批千亿级规模服务业集群和百亿级规模服务业集聚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重点引进以跨国公司华中总部、国内企业全国总部和华中总部为主的总部经济,培育发展本地优势产业企业总部。 二、加快服务业融合发展 推动服务业与农业、工业等在更高水平上有机融合,促进服务业向制造业生产全流程、全产业链的渗透与融合,拓宽服务业发展空间,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形成与一、二产业深度融合的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集群。鼓励城镇生活性服务业网络向农村延伸,推动电子商务和快递服务下乡进村入户,以城带乡。 三、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 推动新技术在服务业领域的应用,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改造提升商贸、物流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分享经济、定制化服务等新兴业态。完善服务业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强化土地、资金、人才、信息等要素支撑。 第六篇 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 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突出农业的城市农产品供应和应急保障、生态休闲、科技示范等功能,率先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率先建立现代农业体系、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打造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第十九章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积极探索“一产接二连三”的互动式、融合型发展模式,延伸多业态、多功能的现代农业产业链。 一、提升智慧农业发展水平 开展 “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建设全国智慧农业示范市。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培育一批智慧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电子商务企业。健全农业信息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智慧农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农业信息化发展。发展现代种业,构建辐射全国的“繁育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体系,建设具有地域特色、辐射全国的种子基地。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打造以赏花经济为特色的乡村旅游休闲品牌。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3500亿元。 二、提高农业绿色发展水平 健全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制度,建立产地环境信息库。大力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扶持农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发展循环低碳农业,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种养循环模式,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加快清洁能源开发与利用,推进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转化利用设施建设。 三、优化农业空间布局 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向外辐射依次形成城区创意农业展示圈、近郊低碳农业集聚圈、中郊优势农业发展圈、远郊生态农业维育合作圈的空间布局。集聚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生产技术先进、产业链条衔接、储运物流配套、休闲观光融合的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 第二十章 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积极推进农业发展模式和组织创新,形成“新型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的现代农业发展路径。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进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农业企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带动提升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鼓励合作社拓展农产品加工业务,提高产业化发展能力。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引导具有一定资本积累的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回乡创业,加快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占主导地位的农业发展格局。 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引导农民采取互换、入股、托管、并地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承包土地经营权更多地通过公开市场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探索建立自愿组合、集中连片流转土地机制。鼓励农民合作社通过增资扩股或以产业、品牌、资产等为纽带,组建联合社或联合会,扩大经营规模。 三、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一主多元”现代都市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网络。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等方式,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农业公益性服务。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全国性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加快农业农村金融保险制度建设,丰富农村产权、农村知识产权等抵(质)押担保贷款品种,创新发展“惠农贷”、“涉农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和服务,完善涉农贷款风险分担机制。 第二十一章 提升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能力 以服务城市、改善生态和农民增收为重点,提升农业硬件设施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一、完善农业基础设施 开展高标准农田整治、机耕路建设,达到高产稳产要求。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形成水源与干、支、斗、农渠相衔接的渠系网络。实施新一轮“菜篮子”提档升级工程,推进蔬菜基地提档升级,确保快生菜基本自给。大力发展设施渔业、健康生态畜牧业。实施城际合作生产基地建设工程,引导企业跨区域建立“菜篮子”基地。 二、提升农业科技水平 推进智能温室、水肥一体化、工厂化水产养殖等现代农业设施建设。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农机信息化融合,推进种养业主要生产环节作业全程机械化。建立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业生产管理模式,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管理,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三、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深入推进农业生产投入品监管、收购与运输环节检测监查,健全协调互动的监管网络机制。构建农产品应急保障机制和供应区域联动机制,建立农产品检测预警系统。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机制,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零容忍”,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8%以上。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重点推进粮食、肉类、蔬菜、生鲜乳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 第七篇 建设功能完善的现代都市 坚持全球视野、历史眼光、百年标准,推动城市规划由指导建设向规范建设与保护生态并重转变,城市建设由打造功能向提升功能与改善品质并重转变,城市管理由传统主导向社会共治与智慧现代并重转变。 第二十二章 形成全域统筹的发展格局 固化“1+6”空间格局,完善以主城为核心、新城为重点、重点镇和一般镇为纽带,中心村和特色村为基础的“一主城、六新城、百集镇、千村塆”的全域四级城镇体系,推进主城集聚发展,新城轴向发展,镇村特色发展。贯彻“精明增长”、“紧凑城市”的发展理念,形成全域统筹、城乡一体的发展格局。 一、优化提升主城功能 推进主城“三镇三城”均衡发展。发挥三环线及沿线绿化带等空间隔离作用,锁定城区永久性开发边界、主城永久性增长边界。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功能区。加快“三旧”改造,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以主体功能、混合用地为重要原则,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使住宅、商业、办公、文化等不同功能区相互交织、有机组合,并结合存量土地再开发,逐步实现职住平衡,尽量减少城市内部不必要的人口移动。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批具有复合功能的邻里中心。加强城市设计,倡导城市修补,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加强城市公共艺术空间建设,形成汉派城市风格特色的集中展示区。注重留白,为城市未来发展留下空间。 二、重点发展新城组群 坚守生态隔离带和生态绿楔,加快6个新城组群发展,推进新城背向主城、独立成市、产城融合,完善新城与主城之间快速交通连接,加快形成中等规模、职住平衡、各具特色的现代化新城。基本建成光谷、沌口、吴家山、纸坊、阳逻、前川等新城中心,按照主体功能定位适度提高开发强度[8],提升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完善中小学、文化场馆、体育设施、医疗卫生、绿地广场以及社区公共服务等设施配套,加快产业和人口集聚。 三、精心打造新型百镇 依托城际铁路、轨道交通、公共交通等交通设施,加快重点镇、中心镇、示范镇发展,提升小城镇吸引力和人口集聚能力。依据资源禀赋、经济基础、功能联系等划定发展片区,集中建设一批小城镇组群。以文化底蕴、自然风貌、产业特色为标准,充分挖掘小城镇发展特质,建设创业小镇、旅游小镇等一批特色小镇。提升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服务水平,促进设施共享。加强小城镇与主城、新城联系,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 四、加快建设美丽千村 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因地制宜推进都市型中心社区(村)、城镇型中心社区、乡村型中心社区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农村路网,实施安全饮水提档升级工程,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完善农村输配电系统,推动宽带互联网络向农村延伸。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区域排灌体系。加强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严防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强特色村落和名居保护,打造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示范村。 五、综合开发地下空间 加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力度,与地上空间开发相结合,建设功能协调、安全便捷的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体系。加强地下通道、地下停车场等地下交通设施建设,启动实施“负高架”工程,改善交通出行条件。积极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升地下管线安全水平和承载力,探索推进深隧建设。加强与轨道交通站点的衔接,建设地下公共服务和商业设施。 第二十三章 建设现代化交通体系 发挥武汉区位与综合交通枢纽优势,建设多式联运的集疏运体系,提高城市交通承载能力,促进各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转换,构建畅达、高效、舒适、安全的立体交通网络。 一、提升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 基本建成全国性铁路路网中心、长江中游航运中心、门户枢纽机场、高速公路路网重要枢纽、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成为全国内陆综合交通体系最完善、通达能力最强的枢纽城市。 巩固武汉铁路枢纽全国第四极功能地位。推动沿江高铁及武汉至杭州、西安、福州、青岛、贵阳等方向高铁进入国家相关规划,尽快实现武汉12方向“米”字型高铁中心地位的规划法定。建成江北、汉孝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做好铁路过江通道规划预留,支持市郊铁路建设。推进武汉、长沙、南昌城际交通网络建设,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2小时交通圈。完善枢纽客货运站场、检修设施等布局,打造铁路综合物流基地,完善“客内货外”的枢纽结构。开辟至西亚伊朗、西欧法国等班线,建设境外集散分拨中心。到2020年,铁路境内营业里程650公里。 基本建成长江中游航运中心。争取国家完成长江“645”深水航道整治工程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提升汉江通航能力。推动长江航运结构优化升级,拓展近洋直航航线,实现“中部海港”功能。提升航运中心服务水平,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进武汉新港港口能力建设,加快建设阳逻三期,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到2020年,港口货物吞吐能力2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500万标箱。 确立国际门户枢纽机场地位。加快推进武汉天河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适时启动天河机场四期和第三跑道建设,积极对接顺丰国际物流枢纽项目,策划建设第二机场,建设国际航空货运中心。加快推进通用机场规划建设,打造中部通用航空产业中心。强化国际国内航线衔接,拓展国际客运航线,增开洲际直达航班,加密港澳台等地区航线,推动开通武汉至欧洲的全货机航班。到2020年,天河机场旅客吞吐能力4500万人次,货邮吞吐能力50万吨。 打造全国公路路网重要枢纽。实现四环独立成环,推进外环东扩。加快推进连接周边省市的高速公路网建设,夯实国家高速公路重要节点城市地位。建成武深高速武汉段、硚孝高速公路,建设新港高速公路和武汉至大悟、阳新高速公路。加快机场交通中心、汉口客运中心客运枢纽建设,完善对外综合枢纽布局和功能。到2020年,公路总里程16000公里,公路网密度超过200公里/百平方公里。 二、打造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地铁城市” 建设“主城联网、新城通线”轨道交通系统,确立轨道交通在公共交通中的骨干作用。提前完成第三期建设规划,加快实施第四期建设规划,超前谋划第五期建设规划。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三镇、通达新城的轨道交通网络体系,迈入全球地铁城市第一方阵,轨道交通总里程400公里,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客运量比例50%以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和规模 1 6号线一期 续建 武汉体育中心至金银湖,长36公里。 2 7号线一期 续建 东方马城至野芷湖,长30.9公里。 3 8号线一期 续建 三金潭至梨园,长16.5公里。 4 机场线(2号线北延线) 续建 金银潭至天河机场,长19.77公里。 5 2号线南延线 续建 光谷广场至佛祖岭,长13.35公里。 6 阳逻线(21号线) 续建 后湖大道至阳逻,长35.01公里。 7 纸坊线(7号线南段) 续建 野芷湖至纸坊,长13.5公里。 8 11号线东段 续建 光谷火车站至左岭,长19.83公里。 9 1号线径河线 续建 东吴大道至径河,长3.97公里。 10 蔡甸线(4号线西延线) 续建 黄金口至蔡甸柏林,长16公里。 11 5号线 续建 武汉火车站至南三环站,长33.57公里。 12 3号线文岭段 新建 文岭至沌阳大道,长10公里。 13 8号线二期 新建 梨园至野芷湖,长16.7公里。 14 11号线武昌段 新建 武昌火车站至光谷火车站,长12.4公里。 15 12号线(环线) 新建 汉口火车站至汉口火车站(环线),长59公里。 16 10号线一期 新建 万家湖至武汉火车站,长62公里。 17 11号线西段 新建 红马嘴至武昌火车站,长22公里。 推动6号线延伸工程、9号线、16号线、19号线等轨道交通项目前期研究。 以轨道交通建设引导城市空间开发。大力推行TOD开发模式[9]。加强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开发利用,提高站点周边土地开发强度。在中心城区,围绕轨道站点聚集商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公共通道和绿色走廊,建设“地铁中心”。在新城区,结合轨道站点建设,明确集中连片区,打造“地铁小镇”。 三、实施“畅通工程”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统筹公共汽车、轻轨、地铁等多种类型公共交通协调发展,建设以国铁枢纽为节点,城市轨道为骨干,常规公交为基础,轮渡等为补充,慢行交通相衔接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新增400公里公交专用道。启动“公交1.5”行动计划[10]。统筹城乡交通发展,实现城乡公共交通均等化。深化出租车经营模式改革,满足城市居民多样化出行需求。到2020年,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超过60%,公交场站500米覆盖率100%,建成“公交都市”示范城市。 基本形成快速路网体系。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完善和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加密快速路网,形成全域“五环十八射”快速路网格局,快速路总长度300公里。合理布局过江、越湖通道,加快二七路过江通道、江汉八桥、南湖跨湖通道等建设。加强新城区与中心城区轨道交通、快速路、主干路对接,建设“1+2+3”复合交通走廊[11]。完善干道网络节点,织密微循环路网,打造二环线以内30分钟畅通圈和市域60分钟交通圈。到2020年,主城区道路总长度3130公里,道路网密度7公里/平方公里。 加快慢行交通和静态交通设施建设。倡导绿色出行,加强自行车系统、宁静步道系统、轨道站点周边慢行系统衔接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建成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体现区域差别化的停车设施和管理体系,加快推进“P+R”停车场[12]建设,有效缓解交通压力。 四、统筹推进交通衔接换乘 完善枢纽港集疏运体系,推进铁水公空无缝衔接、多式联运,提升综合交通枢纽衔接功能。整合各类交通资源,加强客运枢纽一体化建设,提升货运集疏运功能。利用江北铁路和阳逻集装箱港区,推进铁水等多式联运。谋划建设高铁机场站,推进高铁与天河机场、常规公交与轨道枢纽等多种交通方式的有机衔接,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建成光谷火车站,启动建设新汉阳站。加快阳逻集装箱场站等多式联运设施建设,推进货运枢纽与开发区、物流园区的通道建设,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第二十四章 提升市政设施综合服务水平 科学合理确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容量和规模,加快构建现代化、高品质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市政基础设施承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 一、确保饮用水洁净安全 加大水源地建设和保护力度,实施水源地保护范围内污水截流、码头搬迁等工程,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加强供水管网建设,加大社区供水设施改造力度。实现水厂对置供水,启动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提高水厂应对微污染的能力。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供水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100%,新城区供水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90%以上。 二、建设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 实施排水能力提升工程,中心城区新、改、扩建18座排涝泵站。建设雨污分流的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系统。加快建设武昌“四厂合一”及大东湖污水传输工程,升级改造南太子湖、沌口、黄家湖、汉西、黄浦路等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完善主干系统,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到2020年,中心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95%以上,新城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80%以上。 三、强化能源供应保障 规划实施“特高压靠城、超高压进城”工程,加快城乡配电网改造升级,基本建成现代化电网体系。支持大型火电项目技术升级和扩容改造,促进冷热电联产和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规模化发展。推进煤炭战略储备基地建设。加大天然气资源引进力度,完善天然气管网基础设施,形成全市“一张网”格局。推进炼油企业设备技术改造,增强油品生产和调配能力。利用现有和规划热源点及生物质锅炉、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等技术,发展集中供热(制冷)。 四、加快邮政通信发展 推动邮政和快件处理中心等基础设施与铁路、公路、民航枢纽的同步建设,推进综合交通枢纽邮政和快递功能区建设。加快邮政和交通运输公共信息平台互联互通,鼓励交通、邮政企业相互代办业务。发展农村邮政物流,建设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站。 第二十五章 创新城市综合管理 完善“市区联动、以区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大城管工作机制,强化城市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提升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现代化、国际化水平。 一、加强规划建设管理 增强规划科学性、指导性,划定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开性和强制性,推动城市从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健全规划决策机制,有效扩大公众参与,合理简化审批程序。创新规划理念、方法和安全防范措施,尽可能不再建设封闭的住宅小区,提升城市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形成综合功能街区。健全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加强建设工程管理,提高建筑标准和工程质量,推动建造方式创新,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二、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交通需求管理,倡导绿色方式出行。构建智能化、开放式交通管理系统,提升交通运行状况监测、预测能力,完善出行引导和车辆行驶导航服务。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完善快速处置和应急救援机制。完善工程建设交通影响评价,严格控制占道施工,持续开展路边停车、非法营运等重点整治。 三、提升城市综合管理能力 树立管理即服务、法治化管理、全周期管理、合作性管理意识,逐步形成多方主体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城市管理模式。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改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创新城乡一体的环境管理模式,构建智慧化城管系统。推进城市“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程,破解违法建设、违法占道、建筑垃圾等执法管理难题,规范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加强窗口部位市容环境整治。加大城市管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市政环卫等配套基础设施,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第八篇 打造面向未来的智慧城市 坚持推动信息技术与城市发展全面深入融合,落实国家网络强国战略,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强智能技术研发和全方位应用,建设全面感知、泛在互联、高度智能的智慧城市。 第二十六章 实施信息基础设施工程 超前布局信息基础设施,推动全光网、下一代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网、无线局域网与物联网集成融合发展,建成国内一流的信息通信枢纽和互联网中心。 一、建设“云端武汉” 加强云计算与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分步骤与省级“楚天云”对接。整合政府部门信息化系统,构建政务服务云平台、市民融合服务云平台、企业综合服务云平台和政府信息资源公开服务云平台,打造政务云、医疗云、教育云、交通云等示范样板工程。规划建设超算中心、长江流域云数据中心、地理空间信息云数据中心、数控工程系统信息云数据中心、国家教育云数据中心等一批行业应用数据中心。 二、实施“宽带武汉”和“无线城市”计划 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大幅提升城域网容量和网间互通能力。推进光纤到户,建成全光纤网络城市。加强“LTE+4.5G+WIFI”无线宽带网络应用,建设全城公益WIFI运营管理系统,实现重点区域公益免费WIFI全覆盖。积极推进“三网融合”,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争取在武汉地区率先实现5G商用。推动物联网与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集成创新,实现“万物互联”。到2020年,中心城区光纤接入普及率100%,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分别每秒100兆比特和50兆比特。 三、加强智能终端应用 推动智能终端产品功能和形态向多样化拓展,加速智能终端产品创新。围绕信息娱乐、运动健身、医疗健康等应用领域,鼓励智能人机交互技术研发和产品应用。推进可穿戴健康设备、健康监测移动终端以及移动健康应用的APP研发创新,促进APP在政务办公、移动商务、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广泛深入应用。 第二十七章 实施大数据战略 推进大数据开放共享和广泛深度应用,提高信息资源配置和利用能力,建设全国重要的信息服务和数据处理中心。 一、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加快政府信息平台整合,消除信息孤岛,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有序推进全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征信机构依法采集信用信息,支持互联网企业、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信息资源开发和提供增值服务。引导各类社会机构开放数据,构建政府和社会互动的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机制,形成政府信息与社会信息交互融合的大数据资源。建立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平台,提供数据开放服务。 二、发展大数据产业 加快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推动大数据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的深度融合,建立政产学研用联动、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大数据产业体系。培育和引进数据储存、分析和应用服务高端企业,集聚一批国家部委信息分析中心。建立完善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支撑体系,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建设“光谷云村”、左岭大数据产业园、临空港大数据产业园等大数据产业基地。 三、加强大数据应用 推动大数据在工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全流程各环节的应用,带动技术研发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变革、商业模式创新和产业价值链体系重构。借助大数据改进政府管理和公共治理方式。深化大数据在健康医疗、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创新应用,推动传统公共服务数据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数据的汇聚整合。 第二十八章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 实施“互联网+”和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推动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加快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 一、拓展智慧经济空间 实施“互联网+”产业创新工程。推进互联网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发展中的深度应用,通过设计数字化、产品智能化、生产自动化和管理网络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推动传统生产组织方式重构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快电子商务创新发展,促进配套物流、金融等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城市综合管网的互联网化水平。推进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实施“光联万物”行动,建设全球领先的物联网示范园区。推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建设车联网、智能家居与智慧社区等研发基地,打造智慧经济开发区。 二、推广智慧政务运行 实施“智慧政府”工程。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工程,建设完善“云端武汉·政务”、“云端武汉·市民”及“云端武汉·企业”等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线上线下智能化、平台式服务,逐步实现惠企惠民政策标准化、清单化,实现主要事项一个部门、一个平台、一个页面网上办理。推广“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多部门联动的管理服务机制。推进基层电子政务终端化,发展“政务云桌面”服务。加强移动政务服务,促进政务服务向掌上延伸。 三、提升智慧社会服务水平 构建公共服务统一门户,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商业数据的汇聚整合,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线上线下新兴消费和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提升基础设施、资源环境动态监测运行等的互联网化水平,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推广基于移动互联网入口的城市服务,开展网上社保办理、个人社保权益查询、跨地区医保结算等互联网应用。 第二十九章 保障信息安全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安全制度,提高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防护能力,保障重要网络、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 一、有效加强数据资源安全保护 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大数据安全应用标准,加强对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实施网络安全防控体系加固、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云计算大数据安全防护等行动计划,保障网络产品、网络运行、网络数据、网络信息安全。加快信息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产品研发创新体系。 二、科学实施网络空间治理 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加快信息采集、发现及分析新技术应用,及时获取网络舆情。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网络安全常识,提高市民掌握维护网络安全的技能,提升抵御和防范网上有害信息的能力。倡导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增强网民的道德自律,让网络更好地传播正能量。 三、加强网络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理 构建全市网络安全综合保障体系,提供安全咨询、监测预警、保护防御、应急响应和安全运维等核心信息安全服务。有效监测电子政务网、数据云中心、各部门门户网站及重要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运行状态,及时预警可能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 第九篇 建设两型示范的生态宜居武汉 坚持绿色富市、绿色惠民,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深化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环保模范城市。 第三十章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 建立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的生态保护制度体系,健全环境资源监管体制,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一、加快形成主体功能区制度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各区域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探索建立全市范围内“多规合一”和规划“一盘棋”工作机制。支持优化开发区加快集聚经济和人口,率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支持重点开发区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支持都市农业发展区加快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发挥好提供农产品和生态产品的功能。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 二、坚守基本生态控制线 落实全域生态框架保护规划,全面划定和坚守基本生态控制线,严格保护生态绿楔。严格执行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项目准入制度,开展生态线内既有项目清理,健全空间、总量和项目“三位一体”的产业和环境准入制度,严控开发活动和开发力度。 三、完善生态产品和服务交易制度 完善环境使用权交易制度。加强与全国碳市场衔接,推动武汉碳交易所提升功能水平,开展碳排放现货远期交易试点,努力建设成为中部碳交易中心和全国碳金融中心。建立和培育水权、排污权和用能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建设中部环境使用权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和培育水权和节能量交易市场,丰富和完善排污指标专业市场功能,进一步深化跨区域、流域环境治理合作。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绿色发展区域的市场化机制,构建两型社会建设市场引导机制,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四、健全生态补偿和环境赔偿制度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资金补助、产业转移、人才培养和共建园区等方式探索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全市水生态补偿办法。逐步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建立独立公正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制度,明确生态赔偿损害范围、主体和损害解决途径,逐步建立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 五、建立生态文明绩效评价体系 落实生态文明主体责任制度,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优化生态文明绩效考核指标,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建立健全两型社会建设评价体系,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绩效考核。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十一章 促进低碳循环发展 坚持绿色低碳理念、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发挥循环经济的引领作用,推动武汉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 一、实施碳排放“率先达峰”城市计划 围绕2022年左右城市碳排放达峰目标和路线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有序推动高耗能产业搬迁腾退工作,推动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建设一批近零排放示范区。推动调整能源结构和技术创新,积极发展新能源,按照“压煤、升油、保电、增气、促新”的原则,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通过技术改造和标准升级促进煤、石油等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天然气市场发展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燃料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到2020年,煤炭消费占比减少到41%以下 。 发展低碳交通,持续推动轨道交通和公交微循环建设,加大混合动力公交车投放力度,加大液化天然气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扩大新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的应用范围。加快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2万辆以上。 开展市级低碳城区(社区)试点创建。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全面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到2020年,实现新建建筑100%节能达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50%。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建立个人碳积分应用平台,推动市民低碳消费行为,形成勤俭节约、绿色消费的社会风尚。充分利用C40城市气候领袖群等国际平台,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交流合作。 二、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 深入推进国家级循环经济园区试点,加强城市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化改造。以冶金工业装备、机床和电机等领域为重点,加快再制造产业发展,推行低碳制造和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构建循环性服务业体系,创新绿色服务业态,着力推进服务设施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服务产品生态化。实施“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计划,加快实现工业废弃物的再生利用和无公害处理,加强再生资源回收,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到2020年,资源产出率提高15%,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85%,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增长60%。 第三十二章 推进资源节约利用 坚持节约优先,强化约束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加快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一、提升用能效率 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全面推进钢铁、化工、电力等重点领域节能控碳,实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活动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强化重点领域用能管理和重点耗能行业的能效管理,加强城市能源系统节能低碳改造,更多使用可再生能源,支持分布式电力系统建设,对现有建筑物和城市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量交易。 二、加强水资源节约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推行水权交易制度。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探索合同节水管理,推广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零排放的节水技术和模式。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大再生水和雨水利用力度,强化水资源循环利用,减少废污水排放量。完善差别水价形成机制,探索建立分类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到202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0%,再生水回用率20%以上。 三、集约利用土地 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用途管制,深化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开展农田整理和复垦,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清理闲置土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发展城市节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 第三十三章 加强环境保护治理 坚持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主要污染物“有限削减存量、有序引导增量”,以“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城更静”为目标,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一、深入实施“拥抱蓝天”工程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治理PM2.5,完善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氧污染环境管理体系,综合施策治理雾霾。加强重点区域、领域和行业的大气重点污染源治理,实施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持续推进车用燃油油品质量升级。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深化扬尘污染治理,重点推进建筑工地、露天堆场、道路等各类扬尘污染治理和监管的技术创新。积极参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基本消除内生原因产生的重污染天气,全市大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全力推进“拥抱绿水青山”行动 制定实施改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水生态文明试点。严格保护全市446个山体,封山育林,修复破损山体,推进山体显山透绿,逐步恢复山体视线和自然景观。落实166个湖泊的“三线一路”保护规划,逐步完成重点湖泊修复治理。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和恢复,落实水资源论证和水功能区管理等制度,改善饮用水水源水质。加强对境内河流污染联防联治,基本消除水体严重污染问题。推进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控制和系统管理,划定地下水污染治理区、防控区及一般保护区,建立健全地下水监管体系。加强对危险废物堆存、垃圾填埋等影响地下水环境安全区域的污染源监管。到2020年,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控制在5%以内。 三、全面启动“净土”计划 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规划,实施全面的土壤污染普查,建立土壤污染数据库。严格环境准入,控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加大环境执法和污染治理力度,抓好现有重污染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企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总量,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四、严格防治固体废物污染 鼓励企业使用无毒、低毒或者无害、低害原材料,促使固体废物减量化。统筹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和监管体系建立,加强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保障环境安全。提升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开展老旧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到2020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第三十四章 提升城市生态品质 将生态理念融入城市建设中,构建多层次的城市生态安全格局,积极实施城市绿网、蓝网工程,打造滨江滨湖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 一、优化城市生态格局 保护各类生态要素功能复合生态网络。重点保护好长江、汉江、东湖等主要水体,建设四环、二环景观生态带,提升一环、三环、外环和快速路网生态景观水平,强化“六楔”生态功能,形成“两轴五环,六楔多廊、蓝绿织城”的多层次城市生态格局。 二、实施城市“蓝网”工程 锁定江河湖泊水生态安全红线,加大保护治理力度,确保水生态安全。推进两江四岸水生态环境建设,打造百里滨江画廊。加快建设中心城区和新城区跨区域重点湖泊治理工程,实现城区湖泊全面截污、水质全面好转、环湖路全面打通、湖泊公园全面建成。推进全域生态水网构建工程,基本连通大东湖、金银湖等重点区域生态水网,实现江湖相济、湖网相连。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开展湖泊、港渠水域和汇水区等区域的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人工湿地系统。加强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构建国内最大城市湖泊生态湿地群。 三、实施城市“绿网”工程 构建郊野—城区—社区三级绿道网络,加快环湖、沿江、绕山、穿城绿道建设,新建1300公里绿道,形成覆盖三镇、串联主城和新城主要区域的绿道系统,将东湖绿道打造成世界级绿道。完善国家、市、区多级公园体系,打造一批郊野公园,协调推进街心公园、街头小景建设,加快空中花园、立交桥等空间立体绿化建设,营造一体化城市生态景观。到2020年,建成区绿化率35.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 项目名称 建设任务 建设地点 两江生态轴 推进谌家矶、杨泗港、汉江湾地区16公里江滩建设;推动南岸嘴景区新建以及龟山景区改造工程。 江岸区、硚口区、汉阳区 东西山系轴 打通长春观-洪山-珞珈山的绿化通廊, 新建绿道20公里,沿路绿化带4.2公里。 武昌区、洪山区 三环线生态带 完成岱山村、跃进村等多处断点防护林绿化建设,实现“内50米-外200米森林带”基本贯通;推进天兴洲、汤逊湖等14处郊野公园建设,完善三环线生态景观带的游憩功能。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 四环线生态带 完成四环线146公里两侧各50米的防护林建设,打造7段色彩鲜明的林带景观。 全市 外环线景观改造 对外环线林带进行景观和生态功能提升改造,增加景观树种,打造国内最大的生态景观长廊。 黄陂区、新洲区、江夏区、蔡甸区、东西湖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六楔入城试点 启动95.39平方公里的府河绿楔绿化建设试点,大力开展六楔植树造林、生态公园和休闲旅游区等项目建设。 全市 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发挥城市建筑、道路、绿地和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实现雨水自然蓄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结合三旧改造、新区建设,统筹推进全市海绵型城区、建筑、设施等建设,推进青山、四新生态新城试点,打造一批示范项目。到2020年,全市示范区基本完成易涝点改造,内涝防治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防洪体系标准达到100年一遇,防洪堤防达标率为100%。 第十篇 建设魅力彰显的文明武汉 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深入实施文化强市战略,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文化与经济融合、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融合、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并进发展,不断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第三十五章 建设人民共有精神家园 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作用,以文化人,增强文化自觉,树立文化自信,彰显武汉精神,强化城市认同感和归属感。 一、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教育全过程,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使之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大力弘扬和践行“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敢于竞争,更强调赢得竞争,立足发展特点,不断为武汉精神注入新的养分。突出创新作为城市精神的灵魂,站在创新的前沿,不断提升城市引领、聚集和辐射能力,尽显“热情善良、重信守义、豪爽豁达、坚韧执着”的武汉人群像。 二、实施文明城市提升工程 强化文明城市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实施《武汉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实施城市荣誉制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调整完善城区街道社区职能,增强街道社区在城市文明建设中的堡垒作用。深化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志愿者之城”。提升市民的人文精神素养、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法律素质、文化体育素质、文明礼仪素质,整治生产生活中的各种陋习,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三、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强化互联网思维,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实施媒体融合发展工程,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支持九派等新媒体尽快进入全国前列,切实利用好新媒体传播引领作用,讲好武汉故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 四、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重点推动一批重大理论研究,形成一批有武汉特色的应用研究,扶持重点学术出版,造就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哲学社会科学新型高端智库,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第三十六章 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公共文化共建共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一、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制订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设施服务标准、服务考核评估标准。完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促进文化资源配置向农村、基层倾斜,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投入保障机制,保障农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 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资源整合利用,基本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式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坚持文化惠民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增强文化事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效益,通过政府购买、社会资助、项目运营等形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构建公共文化服务决策群众参与机制。坚持面向基层,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推进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建设。加快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建设,继续实施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开放。 三、深化“文化五城”建设 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艺术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目标,强化顶层设计和项目化管理,加强政策支持,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和文化魅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的文化之都。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创新为动力,创作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艺精品,打造一批社会参与面广的文化艺术品牌,培养一批具有原创实力的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形成一批彰显城市文化优秀品质的文化活动品牌,扩大和引导市民文化消费。发展博物馆事业,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兴建有特色、高质量的博物馆。到2020年,博物馆数量200家,年观众量1200万人次。 四、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加强历史文化建筑和街区保护。严格城市紫线管理,强化对各级各类文物、优秀历史建筑、遗址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对重点区域、名人故居、工业遗址等历史建筑实施腾退置换,整旧如旧,提升功能。加强中山大道片、青岛路片、“八七”会址片、一元路片、昙华林片等历史地段传统风貌和空间形态保护,严格控制新建建筑高度、体量、形式、色彩等。积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街区。加大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护力度。积极参与国家重点建设工程考古发掘,做好地下文物调查、勘探和抢救性发掘工作。以城市历史文化旅游为抓手,促进旅游业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有机融合。 推进“汉派”文化保护与传承。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处理好保护传统文化根脉和发展现代文化的关系,促进京剧、楚剧、汉剧、湖北大鼓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发展,重点推进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园区建设。新增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和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进“万里茶道”文化遗产保护与申遗工作。以传承人保护为核心,探索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方法。保护宗教文化资源,合理规划布局宗教活动场所。 第三十七章 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 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的配置和调节作用,探索文化和经济融合,文化和市场对接的有效路径,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 一、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彰显知音文化、盘龙文化、木兰文化、首义文化等历史文化魅力,在整合资源、品牌打造上实现突破。加快文化业态升级,促进文化与旅游、教育、体育、建筑、商贸等行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创意设计、网络文化、动漫游戏等极具活力和潜力的新兴文化产业,改造提升演艺娱乐、文化旅游、艺术品业、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二、壮大文化市场主体 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文化市场体系。鼓励引导更多、更好的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发展,建立健全文化产权交易体系,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培育多方面多层次的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重点围绕文化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创新能力提升、文化与金融对接、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互联网+文化产业”等领域,扶持优势文化产业项目,培育壮大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原创品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到2020年,形成文化产品丰富多样,整体竞争力明显增强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三、强化文化功能集聚区建设 坚持集聚资源、集中展现、集群发展,加强对文化产业园、示范基地等文化功能区布局的统筹规划,重点实施琴台中央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青岛路片历史街区改造等项目,打造以琴台—龟北区域为核心,以武昌古城—环东湖、沙湖和汉口沿江—张公堤园博园为支撑的“一核两带”文化功能空间格局。整合国家级开发区、中心城区、新城区文化资源,建设集创意设计、生产配送、展示销售、培训交流、休闲娱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于一体的特色文化园区。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东湖开发区、武汉开发区重点发展数字创意产业集群,中心城区重点发展传媒、演艺、会展、艺术品、创意设计、休闲娱乐等产业集群,新城区、风景区重点发展文化旅游、文化物流、文化产品制造产业集群。 第三十八章 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坚持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加强文化对外开放与交流,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实施武汉作品锻造工程,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加强文化人才培养引进,巩固提升文艺汉军全国地位。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理顺政府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建立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形成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鼓励有实力的国有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文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适合文化事业单位特点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探索建立理事会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加强文化开放与交流 实施重大文化赛事活动培育工程,提升琴台音乐节、国际渡江节、武汉网球公开赛、国际马拉松赛、国际杂技艺术节、长江文明论坛等赛事活动的国际影响力,培育发展电子竞技、航空、水上项目、赛车等赛事活动,办好2017年世界飞行者大会和2019年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提高武汉文化在世界文化体系中的知名度。实施国际文化知音计划,凸显丰富文化资源优势,拓展文化开放路径,推进文化交流平台建设。 打造文化开放支持体系,建立一批对外文化交流品牌项目,建立对外文化交流项目资源库,巩固和发展一批对外文化宣传阵地,强化文化对外开放与交流的人才支撑力。加快完善对外文化贸易服务体系,扶持文化产业走出去。推动对外文化交流从外延式向内涵式转变,鼓励和促进国有文化机构和民间文化机构与国外相关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与世界著名城市,特别是友好城市的文化交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增强武汉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第十一篇 打造中部开放门户城市 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创新、促发展,拓展全方位多层次开放新空间,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增强城市国际影响力,努力把武汉打造成联络“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枢纽城市、面向世界的内陆开放高地。 第三十九章 构建多层次开放新格局 协调推进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深度促进区域一体化,更加积极主动对接国家战略,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区域合作平台,为武汉发展开辟更大空间。 一、积极融入“一带一路” 实施国际通达能力倍增工程。建设中欧班列中部集并中心,提升“汉新欧”中欧班列国际运输功能,推进班列通达欧洲、中亚、东南亚等地区更多城市。拓展武汉至中国近海、东南亚、日韩、南亚等近海近洋航线。依托“水铁公”多式联运枢纽体系,提升武汉连接三大洲、三大洋的节点功能。力争2020年国际客货运航线、近海近洋货运航线、中欧(武汉)班列数量及吞吐量比“十二五”末翻一番。 充分发挥武汉工程设计、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优势,鼓励企业组团参与沿线地区交通、通信、能源等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在沿线地区能源资源合作,提高就地加工转化率。探索与当地共建境外产业集聚区,广泛开展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等领域合作。 二、参与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 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改变消费模式,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成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推进港航资源整合,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特色鲜明的国际化港口物流与贸易、航运服务基地。加强与长江上下游航运中心的集疏运合作,联合推进沿江港口资产重组与整合、船舶标准化进程,更好发挥黄金水道作用。强化“铁、水、公、空、管”多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率先建成网络化、标准化、智能化的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核心节点。积极参与长江流域产业分工协作,联手打造沿江优势产业集群。 三、积极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 以省会城市合作为重点,完善城市会商协调发展机制,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合作平台。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争取建设城市群中心城市间环形高速铁路、城际铁路,构建“轨道上的中三角”。建设完善区域性科技创新平台与产学研科技创新链条,探索共建共享产业园区、优势产业联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争取国家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合作区、试验区建设。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探索建立区域综合性要素市场平台。加强公共服务交流合作,推动养老、医疗、教育等开放共享。推进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 四、发挥中心城市龙头作用 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承担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 深化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市场取向改革。以“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为引领,深入推进“两圈两带一群”协调发展,以“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区域市场、城乡统筹、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等五个一体化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与武汉城市圈内城市在体制机制、合作模式、利益分享等方面的互利共融发展,助推武汉城市圈建成国家级城市群,构建大武汉都市区。推进汉江流域综合开发和绿色发展。积极落实“一主两副多极”城市带动战略,加强武汉与襄阳、宜昌等城市的互动与协作,协调推动武汉城市圈、“襄十随”城市群、“宜荆荆”城市群加快发展。 第四十章 增强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坚持进出口平衡、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提升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推动外贸、外资、对外投资优化升级,努力建设内陆外资密集区、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 一、推进优势产能和装备制造国际合作 优化对外投资战略布局。引导钢铁、化工、纺织、建材等具备比较优势的传统产业,加快向东南亚、南亚、中亚、非洲及拉美等地区的有序转移。鼓励和支持有实力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合作和资产重组,推动铁路、电力、通讯、工程机械等装备走向世界。鼓励和支持企业到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建立加工生产基地。提高对外承包工程水平,优化对外工程承包项目结构,鼓励和支持企业对外工程承包EPC业务,积极推动采取“捆绑”的方式承揽工程项目,带动技术和服务出口。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多元化国际经营。推进多边、区域和双边投资合作机制建设,加强与重点投资目的国或地区建立制度性或非制度性的工作机制。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境外资产重组和国际化经营,探索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 二、提高外资利用效益 以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放宽外资准入,着力引进高质量外资,实际利用外资力争年均增长16%。以三大国家级开发区以及武汉化工区、武汉新港等重点功能区为依托,以武汉未来科技城、“6+3”新型工业化园区为载体,着力打造一批外资密集区。鼓励和支持以投资、承包或租赁、技术入股等形式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着力吸引国际行业龙头企业落户武汉。到2020年,在汉世界500强企业超过300家。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境外直接融资,争取并有效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 三、推动外贸优化升级 增加出口产品技术含量,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以汽车及零部件出口、科技兴贸、船舶出口等重大外贸出口基地为重点,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出口基地。强化出口主体培育,推进外贸骨干企业龙头工程、成长企业壮大工程和开口企业实绩工程,建立梯次出口企业培育体系。完善出口市场结构,巩固美欧日等传统市场,开拓东盟、非洲、拉美、中东、俄罗斯等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市场,探索利用电子商务推进国际贸易。改善和扩大进口,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支持重要工业原材料、能源等战略性资源进口。推动服务贸易便利化,加强研发服务、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业发展,提高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到2020年,进出口总额在2015年基础上实现翻番。 第四十一章 展现城市国际化新魅力 优化开放环境,加快完善对接国际标准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生活环境的国际品质,塑造城市国际化新形象,建设中部国际化服务中心。 一、实施口岸功能提升工程 积极争取设立内陆(武汉)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推进在东湖高新区全面开展自贸区先行先试工作。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申报建设。争取获批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实现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东湖综合保税区、武汉出口加工区整体联动。推动口岸升级,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扩大口岸开放范围,加快特殊商品进境指定口岸申报建设,加强与沿海沿边口岸通关协作,探索多式联运一次申报,共同推进区域通关及检验检疫一体化,构建大通关综合服务体系。 二、实施国际环境优化工程 推行国际标准、国际规则、国际标识,重点在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行政体制创新、科技体制创新、金融制度创新、服务业扩大开放、完善税收政策等方面加快探索,逐步实现管理法制化、服务规范化、环境国际化。城市各项活动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调控机制、运行方式等与国际通行惯例相协调、兼容和对接,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营商环境。推进公共服务国际化,建设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国际社区等,打造一流的国际化生活环境。 三、增强国际交往能力 加快外国领事馆区建设,引进外国领事机构及国际性组织,并争取外国政府在汉设立贸易代表处、代办处和签证处,争取更多国际商会、协会和国际经贸促进机构落户武汉。加强与发达国家的交往,扩大与周边国家的交往,参与国际双边多边交往,广泛开展民间对外交往,形成全方位对外交往网络。深化国际友好城市及友好交流城市的交流合作。提升“双谷”、“双城”合作水平。加快建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打造国际合作典范。积极策划引进、承担国际性政商、文化、学术等重大活动,精心培育并办好具有武汉特色的国际性展会、国际性节会、国际性会议和国际性体育赛事。 四、实施城市形象塑造工程 制订并实施面向国内外的城市形象宣传计划,开展“全球营销”行动,“武汉,每天不一样”深入人心。通过政府传播、媒体传播和活动传播等途径,充分利用重要载体、重大事件和名人效应推广城市形象。加强同国际知名传媒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借助国外公众媒体平台,向世界展示“大江、大湖、大武汉”的城市魅力。完善武汉城市形象识别系统,集中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的文化活动品牌,以举办重大涉外活动为依托,搭建国际交流合作新平台,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城市影响力。 第十二篇 建设共建共享的幸福武汉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民生托底计划和公共服务供给创新计划,推动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社会保障能力与水平,切实让全体市民成为共建共享发展的主体。 第四十二章 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贯彻落实“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全力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 一、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创新精准扶贫模式,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辐射带动作用、农业现代化引领作用,优先支持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比较集中区域的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和社会事业发展。通过产业扶持脱贫一批,实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通过技能培训转移一批,实现贫困劳动力技能按需培训,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提升。通过助学扶智帮助一批,实现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实行贫困户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中职、高职教育阶段免学费、免住宿费以及助学金资助制度。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实现贫困人口就医便利,看得起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通过低保五保兜底一批,确保实现全市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全部脱贫。以大别山试验区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革命老区发展。到2018年,确保全市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销号,全市271个贫困村分三批全部脱贫出列,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省平均水平70%,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二、抓好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 全面实施移民增收计划,精准落实移民脱贫解困,分步推进移民美丽家园建设,到2020年,建成移民美丽家园29个,确保移民留得下、稳得住、能致富。 三、做好对口帮扶及援藏援疆工作 加强对口帮扶工作,精准定位帮扶对象,巩固提高市直单位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水平,力争实现领导、干部、党员对贫困村、老区村及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遵循党中央对口援藏援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省对口援藏援疆战略部署,不断拓展支援路径,加强援藏援疆干部人才的服务与管理,为西藏、新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贡献武汉力量。 第四十三章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形成学习型社会,加快建设全国教育服务中心。 一、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实施基础教育提升工程。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全面推进普通中小学布局规划实施,缩小资源分配的区域、城乡和校际差距,加快解决因城市建设、人口迁移、生育政策等带来的入学矛盾。进一步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加强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建设,促进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继续办好各类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读教育,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利。 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完善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力度。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杂费。全面推行全市统一的公用经费生均拨款制度,逐步实现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着力优化教育结构 加快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形成高质量、可选择、有特色的发展格局。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编制并实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促进形成特色发展、开放办学、提高质量、服务地方的高等教育办学格局,加快推进市属高校建设,支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与世界知名大学合作办学,进一步增强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继续教育,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三、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深化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教师人事制度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不断增强教育发展活力。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实施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计划,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办学、特色发展、错位创优。不断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形成开放多元的办学体制。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进一步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渠道。推进教育信息化,深化教育云试点,开展“互联网+教育”试验,以教育信息化全面推动教育现代化。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加强和促进中小学实践育人工作,广泛开展校园足球,重视发展学生体艺特长,构建具有武汉特色的现代化校本课程体系。 第四十四章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和促进创业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一、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 以壮大发展先进制造业增加就业岗位,以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植新的就业增长点,以鼓励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增加就业容量,以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提升就业吸纳能力。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实施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评价制度。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打造劳务品牌。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衔接,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激活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着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挖掘创新潜力,激发创业活力。降低创业准入门槛,扩大创业扶持范围,畅通融资渠道,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大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加快实施高校毕业生“互联网+”行动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创业就业。培育创业主体,创新创业培训模式,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加强技师学院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着力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大学生就业梦想之城。“十三五”期间,成功创业10万人以上。 三、优化市场配置调剂就业 实施就业服务提升工程。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能力建设,建立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测体系,及时把握人力资源供求状况。建立健全实名制登记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统计制度。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标准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打造武汉市人力资源服务品牌。不断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继续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快打造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城市。 第四十五章 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在发展中积极推进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和优化。 一、稳步提高居民收入 提升居民增收能力,不断优化居民收入结构,继续完善以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获得合法收入的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工资制度改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进一步理顺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关系,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健全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公共资源占用及其收益分配机制,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确保职工工资稳步增长。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稳步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拓宽农民非农就业渠道,不断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调整优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提高农民共享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增收能力。 二、不断缩小收入差距 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促进城乡、行业及社会成员间收入分配关系更加合理,基本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并重,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努力缩小收入差距。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保护合法收入,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第四十六章 实施社会保障提升工程 按照全覆盖、补短板、保基本、多层次的方针,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保障范围,提升保障水平,切实保障民生幸福。 一、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调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号政策,做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舆论引导工作,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动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合并实施,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政策,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和慈善医疗救助,构建多元化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运作与管理,加强风险管理,探索财政资金补贴、国企红利注入、土地收益注入、社保基金投资收益注入等模式,提升社会保障支撑能力。建立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参保人员分享发展成果。到2020年,实现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应保尽保,社会保险参保人数1870万人次以上。 二、提升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水平 统筹城乡社会救助制度,逐步缩小城乡救助水平差距,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到2020年,建成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制度为支撑,以精神救助、特色救助为补充,各项救助制度相互衔接、救助功能协调发挥,惠及所有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三、实施保障性安居提升工程 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整和优化住房保障供应和保障方式。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原则,确保财政资金筹措到位。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通过投资建设、提供市场化租赁、参与经营管理及捐赠等方式进入住房保障领域,打通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的通道。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为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基本住房保障,支持和帮助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改善居住条件。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科学界定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提高建设质量和安置水平。理顺住房保障工作管理机制,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租赁型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到2020年,新建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25万套(户),基本实现常住人口低收入住房困难居民应保尽保。 第四十七章 推进健康武汉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增加健康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提升居民健康素质和水平,加快建设健康武汉。 一、实施基本医疗服务提升工程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创新完善医疗服务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发展,统筹推进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发展社会资本办医,打造若干医疗健康集聚区,不断提升医疗卫生竞争力和影响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病综合防控。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促进生命健康服务业加快发展,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立体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实现全市医疗健康服务信息互联共享。到2020年,完成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卫生资源总量力争进入全国前三,居民健康水平、总体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医学高端人才、医学科技创新等重要指标进入全国前列。 二、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执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坚持共建共治共责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科普教育,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构建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增强市民体质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管理,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积极推广全民健身,加快推动体育事业和产业新发展,提升市民身体素质。保障市民的体育权利,推进城乡体育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体育基本公共服务普及化。加快重大体育赛事场馆建设。扎实推进国家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加快布局建设长江、汉江、三环线等全民休闲健身带,打造“中部体育休闲之都”。促进竞技体育持续发展,加快高水平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步伐。增强体育产业创新能力,提高体育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化体育体制改革,实施人才兴体,全面提升体育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到2020年,群众体育达到全国同类城市领先水平,人均体育设施场地面积1.6平方米,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90%。 第四十八章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按照建设超大城市要求,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提升人口管理与服务水平,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加快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分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人口密度和空间布局规划,适度调控主城区人口密度,积极引导新增人口向新城区集聚。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贯彻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增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提升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水平,促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实施养老服务提升工程 深入推进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统筹发展养老事业和产业,协调政府与市场功能,整合社会各类存量养老资源,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政府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促进养老与医疗、家政、教育、保险、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的互动协调发展。推进“互联网+养老”发展,全面提升 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到2020年,健全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强化特殊人群权益保障 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全面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儿童工作机制,推进城乡儿童事业平衡发展,明显改善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培育社会组织,推进妇女之家建设,加大对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和服务力度。 大力发展青少年事业。建立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体制,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参与的青少年维权体系。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推进青少年空间建设,搭建青少年健康成长、引导青少年社会参与的路径和平台,促进青少年全面协调发展。推进青少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发挥社会工作在维护特殊青少年群体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积极作用。 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把残疾人事业作为武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凸显对残障人群的人文关怀和包容性,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确保残疾人收入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明显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使残疾人小康进程与全市小康进程协调并进,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第十三篇 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法治武汉建设,维护人民的权益,促进社会包容和谐发展。 第四十九章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大力发展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激发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主人翁意识。 一、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和协商程序,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和社会协商。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重要作用,健全立法论证、听证、评估机制。 二、大力发展基层民主 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完善城乡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畅通民主渠道。加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群团组织机关机构设置、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等方面改革,更好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作用,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共识和力量。高度重视和积极引导互联网民意表达,用好电视问政等有效平台。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突出政治属性、强化服务功能,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第五十章 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提高全市法治化水平,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完善地方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各方配合、公众有序参与的“五位一体”地方立法工作体制。建立立法报告制度,完善政府规章制定制度,健全公众参与政府规章制定的机制。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建立完善立法调研项目库、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立项论证、立法专家顾问等制度。完善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规范,减少自由裁量权,推进立法精细化。完善立法协商有效机制,建立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探索和完善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制度,拓宽社会各方和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紧扣改革发展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围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城市建设管理质量等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使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完善权力清单、程序清单、责任清单,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效能,打造能够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服务管理软环境。依法明确各级政府事权,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行重大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减少执法层级。全面推进综合执法,建立健全大城管综合执法体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建立公众参与执法监督体制。 全面推进阳光政府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快建设“一库四平台”,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促进政务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努力建设透明政府、数字政府。 三、促进公正司法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保证庭审的决定性作用。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合理调整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制度。探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方面的公益诉讼制度。 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推行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案件公开审查和公开听证制度,提高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 完善司法活动监督制约机制。健全预防和纠正错案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规范和完善监督程序,进一步拓宽人民监督员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 四、建设法治社会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完善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源头普法工程”,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完善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公共设施。创新法治教育方式方法,推进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 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逐步形成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完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制度,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健全依法维权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五、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持续建设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规范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健全政府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部门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第五十一章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实施“社会治理能力提升计划”,推动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促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打造最安全城市。 一、构建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体系 推进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1+10”[13]系列改革,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强化街道(乡镇)管理服务职能。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推动街道(乡镇)成为基层发现和解决问题的中枢。创新社区(村)治理模式,推进社区减负。强化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注重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健全和完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解和权益保障为一体的机制。构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体系,推进基层群众依法自治,支持保障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依法治理。 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构建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满足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披露、查询、共享交换和应用等服务需求。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完善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推动信用产品开发和应用,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市场监管体系。加强诚信文化和诚信教育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 三、维护城市公共安全 深化平安武汉建设。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持续推进城乡网格化管理,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强人口服务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拓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在平安武汉建设中的深度开发和应用,实现社会数据信息实时共享,不断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提升治安管理能力。完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群防群治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和城市平安稳定保障机制。完善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公共安全规划,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与重大项目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同交付使用。落实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政策。提高公安机关应急反应能力。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维护网络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疏解网络社会冲突,严控网络犯罪行为,维护网络社会秩序的稳定。 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强基础建设,加大投入,提高保障能力。到2020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8以内。 提升公共安全应急预警能力。切实增强城市应急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健全抗震、防洪、排涝、消防、应对地质灾害等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科学设置城市中心避难疏散场所,结合地下空间,建立完善的地下人防体系。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增强气象预报预测能力,提升气象灾害监测水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通过无线设备、气象广播、电视新闻、网络社交媒体和城市警报等平台,构建“无线紧急警报”系统,提升城市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四、巩固军民团结 坚持弘扬“军民一家亲”光荣传统,创新体制机制,搭建互动平台,积极促进资源统筹配置,实现军民在国防建设和产业、技术、城市安全等领域共建共享。不断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和交通战备工作,增强军供保障能力,加快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各项成果。做好军转、军休干部安置管理和随军家属就业工作,提高优抚安置工作水平和保障能力。 第十四篇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本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要坚持党的领导,正确履行政府职责,围绕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进一步改革创新,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规划落实。 第五十二章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一、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施规划提供坚强保证。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广泛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 充分发扬民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激发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主人翁意识。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 第五十三章 健全落实机制 一、健全规划体系 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区级规划要与本规划相协调,确保总体要求一致,空间配置和时序安排协调有序,形成以本规划为统领,各级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年度计划要逐年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对约束性指标要设置年度目标。 二、落实责任主体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各级政府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打破市场分割和行业垄断,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是政府对全市人民的承诺。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各区和各开发区。公共服务特别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任务,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主要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 三、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加快制定并完善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弱化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评价考核,强化对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四章 强化项目支撑 一、推进重大项目 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发挥重大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作用,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农业水利、生态环境、社会发展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加强科学调度,按照“策划一批、准备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要求,梯度推进重大项目工作。 项 目 数量(个) 总投资(亿元) 占比(%) 投资过100亿元 205 39459 46.78 投资在50-100亿元之间 282 17377 20.68 投资在10-50亿元之间 1064 20859 24.78 投资在10亿元以下 1927 6520 7.76 合 计 3478 84215 100 二、统筹资金投入 努力拓宽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各类资金支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优先安排涉及民生、公共服务和城乡一体化等领域的财政支出和项目投入。加强政府投资管理,进一步统筹、规范、透明使用财政资金。提高政府投资的引导力和带动力,鼓励社会投资。 第五十五章 加强监督评估 一、完善监测评估制度 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评估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创新评估方式,引入社会机构参与评估。完善规划指标统计制度,为科学评估提供支撑。 二、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 扩大公众参与,加强规划宣传,着力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市民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程度和透明度。发挥新闻媒体、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促进各级各类规划的有效实施。 [1]2011年投资统计口径由50万以上调整为500万以上。 [2]因统计口径变化,2010年基数调整为992亿元。 [3]因统计口径变化,2010年基数调整为480亿元。 [4] “五链统筹”是指统筹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 [5] “四众”是指众创、众包、众扶、众筹。 [6] “一心”指两江四岸旅游区,“一轴”指武汉沿江旅游发展轴,“四区”指“楚韵东湖”旅游聚集区、“传奇木兰”旅游聚集区、“创意光谷”旅游聚集区、“泛金银湖”旅游聚集区,“一带”指环城游憩带。 [7] 重点功能区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功能区建设的意见》(武政〔2014〕47号)确定。 [8] 开发强度指一个区域建设空间占该区域总面积的比例。建设空间包括城镇建设、独立工矿、农村居民点、交通、水利设施以及其他建设用地等空间。 [9] TOD开发模式是指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发展模式。其中,公共交通主要是指火车站、机场、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及巴士干线,然后以公交站点为中心、以400~800米为半径建立中心广场或城市中心,其特点在于集工作、商业、文化、教育、居住等为一身的“混和用途”,使居民和雇员在不排斥小汽车的同时能方便地选用公交、自行车、步行等多种出行方式。 [10] “公交1.5”行动计划是指通过提升公交运行速度,将公交全程出行时间(包括站外步行、候车、乘车、换乘等时间)控制在小汽车出行时间的1.5倍以内。 [11] “1+2+3”复合交通走廊是指各新城区与主城区之间不少于1条轨道交通,2条快速路,3条主干路。 [12] “P+R”停车场即换乘停车场,是指自驾车上班,车停在城郊结合部的交通枢纽附近,转乘轨道交通到市中心。它促成了公交出行与小汽车交通方式的衔接,是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的有效手段之一。 [13] “1”指《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10”指与《意见》相配套的10个子文件。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联系QQ:2760375052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汐如

这家伙太懒。。。

  • 暂无未发布任何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