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329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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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电线和电缆两大类。其中电线分为普通电线和特种电线,电缆分为普通电缆和特种电缆。特种电线电缆相对于普通电线电缆而言,在用途、使用环境、性能以及结构等方面有别于常规产品,具有技术含量较高、使用条件较严格、附加值较高的特点,往往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生产。主要品种由:低烟无卤电线电缆、低烟无卤阻燃电线电缆、耐火低烟无卤电线电缆、耐火电线电缆、阻燃电线电缆、高性能铝合金电线电缆,防水电缆、防蚁电缆、分支电缆等。
电线电缆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是各产业的基础,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建筑、民用、通信、船舶以及石油化工等领域,被喻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按产值规模计算,电线电缆行业在我国机械工业的细分行业中,仅次于汽车整车制造和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位居第二。近年来,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保持了较快发展势头,继续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随着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制造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体呈现出企业数量多,集中度低的显著特点,企业规模整体偏低,同质化竞争现象明显。行业内企业发展呈现两极分化特征。随着生产成本上升、铜价大幅波动以及市场竞争加剧,部分生产低端产品的中小型电线电缆企业原本有限的利润空间被逐步压缩,面临生存困境,纷纷退出市场;行业领先企业凭借品牌、技术、资金、管理优势持续推动新产品研发,不断拓展新的市场增长点,重点发展环保电缆、城市轨道交通电缆、新能源电缆、阻燃耐火电缆等特种电缆线电缆行业规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业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以顾客价值为中心,以产品质量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促发展,全面推进“金龙羽”名牌战略。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Q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英国BASEC认证。自2007年以来连续多次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2007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认定为“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 2014年获得“深圳市质量强市骨干企业”称号,金龙羽牌6~35kV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0.6/1kV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110~22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等多种产品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经过近20年的持续较快发展,已经成长为我国电线电缆行业领先的民营企业之一,是华南地区规模最大、产品最齐全、技术最先进的电线电缆企业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专注于电线电缆行业的生产经营,在行业内深耕细作,实行“差异化”竞争战略,持续不断地改进生产和服务,获得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公司业绩持续增长。
(一)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4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92%;实现营业利润3.75亿元,同比上升15.56%,实现利润总额3.76亿元,同比增长14.73 %,实现净利润2.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45%,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8亿元,同比增长16.55%。
(二)市场营销
报告期公司对经销商管理实施了新的措施,激发经销商的经营积极性;对公司业务员制定了更为科学的考核激励措施,特别是在股权激励中向业务人员倾斜,激发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继续组织实施公司营销网络建设,截至报告期末,七个营销网点已全部建成。各地营销网点是公司原有销售体系的补充和拓展,致力于让公司产品在保持本地原有的市场竞争力和区位优势的同时,向周围地区辐射,对公司经营形成更为强有力的支撑,让公司产品更好的走出去,突破传统销售半径,实现跨区域的发展。
(三)“质量第一,客户至上”
产品质量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公司品牌建设的基石,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是公司对消费者的郑重承诺。公司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产品促发展,认真贯彻“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质量方针,把产品质量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公司坚持以顾客价值为中心,以产品质量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促发展,全面推进“金龙羽”名牌战略。公司目前为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员单位、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会员单位,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Q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获得英国BASEC认证,欧盟CE认证等多项认证和荣誉。
(四)产品技术和研发
公司开始着手改造位于惠州工业园的“研发中心”,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开展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同时,公司将研发融入生产环节,在生产过程中,开展数据的收集、参数的分析、工艺的改进等研发工作,不仅大大节省研发费用,也显著提升了研发效果。另一方面,公司重视与科研院所的技术交流和合作,全面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大力开展工艺改造创新和技术攻关,应用先进技术和工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加快公司技术创新的步伐。
(五)精细化管理
报告期,公司在生产环节推行“精细化管理”,改变原有较为粗放的管理模式,以最优生产量,组合订单,安排生产,以节约人力物力,提高生产效率,在不增加机器设备和人员的基础上,实现产品产出保质保量的提升。同时,改良生产过程,区分必要废品(由于检测等必须工序产生)和人为废品,考核废品指标,有效的减少了生产过程中的浪费,节省了成本。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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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实施新金融会计准则及报表格式变更:
A、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执行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上述变更具体如下:
①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②将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行项目变更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③将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行项目删减;
④新增“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行项目;
⑤将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行项目变更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⑥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⑦利润表中新增“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一’号填列)”及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一’号填列)”项目列报。
⑧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报表格式变更,本公司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2019年期初数,具体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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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于2019年2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实施新的会计政策,本公司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2019年期初数,具体影响如下:
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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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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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准则修订: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自新准则规定的执行日期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起至修订后的准则执行日之间涉及的非货币性交换和债务重组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追溯调整,对于2019年1月1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交换及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2019年1月1日至新准则执行日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的情形,对公司已经披露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指标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代码:002882 股票简称:金龙羽 编号:2020-016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
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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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于2020年4月9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 3月31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9人,会议由郑永汉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3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4人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述职报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经编制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4.1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52亿元,营业收入为38.4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亿元。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417,846.81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33,980,437.60元。公司合并报表2019年度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36,474,682.71元,减去2019年已实施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股利64,935,000.00元及本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3,398,043.76元,2019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分配利润为 738,559,485.76元;母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39,805,755.98 元,减去2019年已实施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股利64,935,000.00元及本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3,398,043.76元,2019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分配利润为395,453,149.82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 2019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32,900,00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拟派发现金股利129,87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意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情况的核查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须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为保证审计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8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铜材,近年来大宗商品波动加剧,为对冲原材料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动用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5月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监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0-017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于2020年4月9日作出决议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4月29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办公楼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六)《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就 2019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2020年4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五)和(六)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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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5楼证券部。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明文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0年 5月7日 16:30 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5楼证券部
邮编:518112
传真号码:0755-28475155
邮寄报道的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夏斓 黄晓婷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755-28475155
3、联系电子邮箱:xl@szjly.com
4、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2”,投票简称为“金龙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上午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为代表本人(本单位)代理人,代为出席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代理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委托日期: 2020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0-021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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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9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1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8人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桂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勤勉忠实地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监事会对公司治理的监督职责,对本年度内公司相关方面事项进行监督审查,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认为财务决算报告在各方面真实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足以向财务决算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日常经营和企业管理中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各种内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 2019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32,900,00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拟派发现金股利129,87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超额或不足分配的情形,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监事会同意本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须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为保证审计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8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
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在执业过程中保持足够的谨慎性和独立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2020年度继续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公允,遵循了市场化原则。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结合日常对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检查情况,审核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铜材,近年来大宗商品波动加剧,为对冲原材料波动风险,公司决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动用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受政治、经济等复杂因素影响较大,开展套期保值,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稳定公司经营业绩。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0-018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65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6月19 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8,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20元。截至2017年6月1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9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8,621,4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7,378,6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亚会A验字(2017)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798.5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0,356.36万元。
(2)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951.09万元。
2019年7月2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4,951.09万元“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为该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951.09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本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的利息收入54.18万元,支付的手续费0.31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733.80万元。
综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0,356.3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115.00万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00万元,暂时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0.00万元,存放于银行存款为6,115.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7年7月25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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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733.80万元(其中2019年度利息收入54.18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31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于 2017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18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于 2019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不使用理财产品质押。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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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0.00万元,累计取得理财收益681.55万元。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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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0-019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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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2020年4月9日,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铜材,由于近年来大宗商品波动加剧,为规避大宗商品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决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动用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交易品种: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品种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沪铜合约cu。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货套保账户资金投入限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铜期货品种成交不活跃,可能因为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生产产品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开展套期保值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套期保值为目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相关套期保值业务高度有效,以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保值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期货业务进行管理,尽可能地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造成的操作风险。
5、进一步完善并加强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建设,尽量保证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在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锁定经营成本,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1日
证券简称:002882 证券代码: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0-020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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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在2020年继续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为公司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亚太(集团)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亚太(集团)较好的履行了审计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8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子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2座301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事务所简介:
亚太(集团)成立于1984年,1993年获取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1998年,经国家财政部财协字(1998)22号文批准,在跨地区组建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号《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亚太(集团)是致力于提供审计、财务、税务、咨询等方面服务的专业机构,具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优秀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员工人数2099人,其中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六百余人,执业造价工程师三十余人,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亚太(集团)总部设在北京,现设有风险评估部、业务监管部、专业标准部、综合部、发展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和10多个审计业务部,在郑州、深圳、上海、南京、广州、合肥、成都、重庆、西安、杭州、武汉、石家庄、大连、济南、长沙、东莞、宁波、新疆、雄安等地拥有22家分所。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政策、财务管理、项目承接与执行、执业标准与质量控制、信息系统方面对各分支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能够为客户提供统一、标准、便捷的专业服务。
亚太(集团)业务领域涵盖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税务咨询、工程咨询、司法鉴定等,服务对象涉及石油石化、商业、贸易、金融、证券、保险、能源、化工、钢铁、机电、电子等多个行业,业务广泛分布于北京、四川、河南、贵州、 广东、江西、上海、辽宁、重庆、山东等二十多个省市。目前已完成几十家上市和拟上市公司的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业务。亚太(集团)的目标是把所掌握的知识升华增值,裨益于广大的客户、员工,贡献资本市场。通过专业的网络及专家支持,倾力为国内外各类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优质全程专业服务。
2011年,亚太(集团)加入了国际组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盟 (CPAAI),成为其在大陆的成员所,在其框架下,共享资源,共同发展。
亚太(集团)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112.27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亚太(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员工人数2099人,其中合伙人 89名;注册会计师541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62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曾玉,注册会计师,2010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上市公司提供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曹巧芬,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上市公司提供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业务信息
亚太(集团)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6.0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35 亿元,证券业务0.84亿元。上市公司 2018 年报审计30 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邮政业和房地产业,亚太(集团)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亚太(集团)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玉,注册会计师,2010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上市公司提供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巧芬,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上市公司提供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骏,注册会计师,2013年以来,一直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亚太(集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交易所自律监管及民事诉讼。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累计11份,其中,2017年2份,2018年2份,2019年7份,均已完成整改工作。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曾玉、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巧芬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新聘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年度审计工作中与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进场时取得其审计策略和审计计划审阅,与审计项目经理就审计策略和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与讨论。在审计过程中与审计人员保持沟通,并向其两次发出审计督促函,在审计人员外勤工作结束时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了抽检。审计委员会对未审会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前的审计报告初稿及经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了审议。对亚太(集团)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审计工作总结》。
审计委员会认为亚太(集团)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足以满足公司独立审计机构的条件,因此我们提议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公司就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亚太会计师为本公司IPO申报会计师,自本公司上市以来一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熟悉;根据过往的审计工作情况判断,亚太会计师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我们认为续聘亚太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表决程序合法。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在执业过程中保持足够的谨慎性和独立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2019年度继续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公允,遵循了市场化原则。
4.本议案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亚太(集团)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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