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朝阳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区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为抓手,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持续编制发布《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白皮书》,开展区级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建成全市首家区政府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区司法局获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不断巩固提升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审批服务提质增效。区级大厅事项进驻率达90%以上,委托受理、授权审批达到90%以上,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完成22个业态梳理,率先颁发全市首张由政务服务局颁发的行业综合许可证。提供小微企业续贷服务、房租减免服务,推行“不见面”审批模式。开发“一业一证”系统子模块,实现174个电子证照跨部门调用,90%的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政务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
2.营商环境优化有序。以经济发展赋能为目标,切实做好“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增添活力。打造“一刻钟政务服务圈”,完成577个社区(村)服务站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改革。持续优化法定工作日“早晚弹性办”“午间不间断”“周六不休息”的延时服务,累计服务36.43万人次。
3.市场监管精准高效。“朝阳区企业信用协同监管平台”正式上线,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年发起113批次涉民生领域事项联合抽查,检查主体10377户次。推动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搭建餐饮服务风险预警共治云平台,建立餐饮环节风险预控长效机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评,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对食品各环节开展区级监督抽检3606批次,合格率99.45%,完成药品抽样410批次,合格率100%。围绕直接关系群众生活、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开展各类执法检查237家次,监督抽查388组。构建形成“1+10+7”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打造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朝阳区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4.基层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制定《朝阳区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建成5个国际化社区、2个社区之家和10个社区服务空间开放式试点,破解特殊类型小区治理难题。用好“五社联动”社会动员机制,探索形成朝阳区“社工赋能工作坊”品牌。社区成长伙伴计划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融合发展,全年受理公证事项、法律援助案件及各类法律咨询126596人次,同比增长14.2 %。“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接听量和满意率均居全市前列。全区共有律师事务所1258家,占全市38.47%。共有执业律师22745人,占全市53.1%,开展“万名党员律师助社区,人民满意我先行”活动,为提升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5.疫情防控法治保障不断增强。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制定《朝阳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45条措施和《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18条政策。印发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职责清单、疫情防控行政执法手册等文件汇编,明确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关行政执法工作要求,督促重点执法机关依法规范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编纂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系列问答,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单位和群众自觉尊法守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朝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进一步健全区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公布本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抽查评估工作,邀请专家对决策案卷进行评审,指导各承办部门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决策质效。
2.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对《朝阳区“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等75件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草案、行政规范性文件、合作协议等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310余条。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论证等涉法事务共计1.8万余件,同比增长22.5 %,严把审核关,为依法决策提供保障。
3.全面加强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印发《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决定废止文件8件,保留和拟修改文件38件。在“北京朝阳”网站增设“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板块,将区政府及区属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为社会公众搭建起一个透明开放、便利可及、专业可信的法规文件查询平台。积极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职责。向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备案2022年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对部门制发的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4.稳步提升决策公众参与度。全面深化党政群共商共治,加强“两会两厅”规范建设,试点推进市级街乡议事协商工作,全年建成城乡社区议事厅示范点49个、楼门院示范点95个,完善基层居民议事网络覆盖,打造楼门治理共同体。协商破解治理难题,聚焦“微改革”“微创新”和民生实事难事,明确议事内容,加强效能评议,2022年为群众办实事1100件,不断提升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度。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抓好行政执法制度落实。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做好对全区各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制发我区对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工作相关制度文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规范执行。认真做好行政职权和行政执法资格动态管理,全年动态调整30多个部门的8+X权力事项清单近1100项,调整15个区属执法部门和43个街乡共61项行政处罚职权并及时公布。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3027个。
2.抓实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朝阳区关于加强街乡综合执法培训工作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街乡综合执法培训指导工作制度,创新双向评价机制。持续深化“每月一讲”法律小课堂,组织开展法治物业、北京市处罚案卷标准、行政应诉工作等专题培训。推树双井街道“四七五”综合执法模式,引导各街乡实现由单线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由单兵作战向协同联动转变,由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全年各街乡开展行政检查和处罚44万余件,人均执法量475件,分别同比增长37.6%和33.6%,实现双提升。
3.抓细审慎包容执法监管。根据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规定,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我区对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倡导包容审慎执法,切实体现执法温度,明确要求杜绝执法检查随意性,严禁“一刀切”式执法。市场监管领域拟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2.0版本,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4.抓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持续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2年执法部门案卷合格率为100%,街乡案卷合格率为90.7%。印发《2021年街乡典型行政执法案例》,加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各执法机关参加北京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3批次,共227人参加考试,考试通过率达96%。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办理区人大议案1件;办理市、区人大代表建议189件,办理市、区政协提案336件,办复率均为100%。
2.有效落实审计监督。围绕中心、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68个,查出各类违规金额6,812万元,提出审计意见、建议391条,纠正管理不规范金额33.42亿元,促进增收节支5893万元。围绕城市空间形态、公共服务功能、城市治理能力、产业发展能级、营商环境优化、商务交往水平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充分发挥审计在规范权力运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3.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制发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各单位调整政务公开全清单,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全清单目录4411条。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056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09件。开展“政策公开讲”活动,邀请30余家企业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办理、高端人才引进福利政策、最新惠企政策等方面,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宣讲交流,为企业答疑解惑,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度。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行政复议改革成效显著。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创新构建“1+1+43”复议接待咨询新格局,实现“立审分离”。专设1个区政府公安交通行政复议受理分中心,突出“案前化解”;分设43个街乡行政复议咨询点,提供“就近服务”。制定《朝阳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等八项制度,完善行政复议接待、立案审查、案件办理、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和流程,打造统一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全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003件,是去年案件量的2.8倍,共审理复议案件2141件(含上年结转案件),审结1726件。纠错率10.6%,调解率37.6%,调解率连年位居全市前列。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
2.行政诉讼工作规范有序。着力提升行政应诉能力,推动区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出台《朝阳区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试行)》。深入分析全区行政应诉案件情况,查找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薄弱点以及基层行政执法中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机制,规范办理履责事项办理流程,履责事项答复质量得到提高。全年,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433件,一审败诉率1.9%。区政府及区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77人次。
3.多元调解体系更加完备。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相关文件,明确“一下降三提高”工作目标,在原有基础上搭建“三级网络”工作平台,建立健全风险排查预警、重大矛盾化解、“双派单双考核”等六大机制,陆续打造出“物业纠纷源头治理示范社区”等具有朝阳特色的“无讼朝阳”品牌项目。8月启动以来,47个矛调分平台共接收区级矛调平台委派纠纷25156件,调解成功4480件,调解成功率17.8%,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更加顺畅高效。
4.法治信访效果更加凸显。以《信访工作条例》为抓手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加强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化,压实首接首办责任,提高初信初访办理效能,强化信访诉求分类管理,做好源头信访诉求分类施治工作,推动矛盾问题精准化解。重复信访治理卓有成效,全年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8.45%,人次下降25.2%。区信访办被评为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
(六)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1.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制定“八五”普法规划重点任务分解,建立“八五”普法考核评价机制,明确81个部门普法责任制清单,实现区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全覆盖。引入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公民法治素养和普法宣传满意度评估调查。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举办“迎接冬奥 法治同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迎接二十大 送法进万家”“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系列线上线下宣传活动,累计受众160余万人次。组织开展不同群体参与的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治教育教室等场所,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法治文化建设成效显现。制定《朝阳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坚持“以文化为载体促进普法、以普法为路径繁荣文化”的理念,丰富法治文化产品供给和传播。将望京体育公园升级改造为法治文化阵地,累计建立朝阳区法治文化教育基地4个,法治文化载体2个,街乡级法治文化基地98个。利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60余场次。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举办线上线下“公益普法大讲堂”1281场。金盏乡东窑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1个社区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全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覆盖率35%、示范社区覆盖率10%,达到全市规定的标准。
(七)持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落实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4次,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领导就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实施宪法与法治政府建设等内容做专题辅导讲座。全区二级班子、公务员各类主体班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全覆盖。举办全区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研讨班2期,公务员主体培训班11期,培训1000余人次。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朝阳区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朝阳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的通知》,将公职律师工作情况列入区政府绩效依法行政专项考核。目前,全区共有64家单位设置了公职律师管理机构, 117名工作人员取得区属公职律师执业证书,同比分别增长了2.4倍和2.1倍。
二、2022年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2年,朝阳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履职,以上率下,有效推动各项责任落实。在第十三届区委常委会会第七次会议上,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谋划制定《2022年度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圆满完成2022年工作。
1.突出关键少数,组织领导到位。制定《朝阳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实现区政府和二级班子行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全覆盖。将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列入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书并加强督办。召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区长办公会、区政府常务会等相关会议上安排法治建设相关议题32次,对法治领域重点工作进行高位统筹和统一调度。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5人次。
2.突出统筹谋划,责任落实到位。对标中共中央、国务院“一规划两纲要”、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制定《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2年度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朝阳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任务分解方案》等制度文件。结合朝阳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为朝阳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3.突出问题导向,督察整改到位。对照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任务,制定区级督察整改方案,明确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工作责任,高质高效按期完成整改。在加强依法治区办队伍和能力建设、推动解决基层法治力量薄弱问题、压实街乡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街乡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机制,取得良好效果。
4.突出机制深化,工作推动到位。深化“一考核、一评估、一测评”机制,内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外部委托第三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和公众满意度测评,通过一内一外双向“法治体检”,补短板强弱项,增强工作推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1.群众需求与当前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存在差距。营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仍然是当前和今后政府依法履行职能的主要目标。近年来,我区在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放管服”改革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区级政务服务大厅物理空间有限,业务部门无法全部进驻大厅办公,不能完全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数字政务支撑体系区级层面还需要在互联互通,数据及时共享上实现突破。
2.在重大突发社会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方面,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应对和解决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实践中,我们有些工作识变和依法应变的意识还不强,面对复杂形势和困难时,对工作的研判和应急处置能力还需进一步的提升。
3.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更高水平的良性互动还需进一步加强。多年来,区政府通过府院联席会等机制平台,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针对行政执法和社会治理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还应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推动违法建设治理等疑难问题的依法解决,提升执法质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4.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典型经验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2020年我区获评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后,虽然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街乡综合执法改革等方面探索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做法。但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新的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可推广复制的特色亮点挖掘不够,形成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方面还需努力。
四、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法治政府建设持续走在全市前列,为朝阳区“1234”发展战略和滚动实施“双五工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强化整体统筹,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全区各部门、各街乡习近平法治思想分级分类学习培训。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推进实施,以法治督察、“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为牵引,深化领导干部述法、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基层“法治帮扶”等工作机制,多措并举,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
(二)优化政务服务,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落实政务服务行动计划为主线,持续打造“诉求朝我说”“办事朝好办”“政策朝我看”的“朝”系列品牌,推动“一业一证”“异地评标”“跨省通办”等改革举措惠及更多办事企业,着力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继续落实我区审批业务减证便民举措,坚持一网通办,进一步提升“不见面、零跑腿、审批快”的服务理念。
(三)完善体系机制,提档升级公共法律服务普惠便民
在满足人民群众期盼上持续发力,推进法律服务提档升级。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创新法律服务方式,进一步扩大“朝阳律师”品牌的影响力,丰富充实品牌内涵,助推经济民生发展,不断提升律师参与度和社会认同度。持续增强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稳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作用,持续打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促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运行管理更加规范。统筹配置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朝阳区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探索建立三级实体平台纵向横向联动机制,围绕健全“两区”建设“六个一”服务体系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服务区域发展大局。
(四)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持续提升社会治理质效
持续深化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快速高效办理工作机制,努力打造行政复议朝阳“2.0”版本,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任务,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执法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破解问题的工作举措,挖掘推广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经验。创新拓展“每月一讲”法律讲堂的授课内容和模式,增强对街乡指导的针对性,切实提升街乡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完善矛盾多元化解体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落实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优势,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加强互联网、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调解工作,建立健全商事调解、行政调解制度机制。构建调解、信访、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种方式有机衔接的工作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升应急法治服务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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