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浙江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水资源类项目首登仪式在我市洞头区举行,洞头区长坑水库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成为浙江省首个拥有“户口本”的水资源类项目。
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前一阶段,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市资规局先后完成了洞头长坑水库的登记通告、地籍调查等主体性工作,现正式公告登簿,标志着我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打通了“最后一公里”,为全省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提供重要支撑。
水资源为何也要“上户口”?市资规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生态文明改革背景下不动产登记的拓展,通过确权登记明确,可以明确自然资源资产“谁所有”“由谁管”,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我市自2021年正式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以来,已确定自然保护地、水流、海域海岛、矿产、森林等重要自然资源登记任务261个。
为确保准确性、完整性、现势性,市资规局还率全省之先建立地籍调查成果内审机制,完善登记审核流程,探索构建“三维立体、全域覆盖、权属清晰、数据集成、动态更新”的自然资源资产“一张图”。在此次长坑水库登簿中,市资规局坚持全过程质量管理,确定长坑水库登记单元范围内水流面积为4.27公顷、森林资源面积为1.43公顷,明确了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为自然资源部,代理履行主体为温州市人民政府。
据悉,当前全省正在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通过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助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我市将以首个水资源项目完成登簿为新起点,有序推进市、县两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各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同时探索登记成果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等工作的应用,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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