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的对手绝不是法律咨询公司,而是律所自己!

淩淩 生活乐趣 2024-12-24 3 0

律所的对手绝不是法律咨询公司,而是律所自己!

这个标题可能有点得罪人。 尤其是在当下这种“风声鹤唳”的态势下。 这两天不少律协都发出了声明,内容比较像,重申法律服务的合法主体是「律师事务所」,类似法务公司、咨询公司、律师经纪公司都不是律所。但很遗憾,市场和客户有另一套选择逻辑,他们不会看重资格,只会选择更能解决自己问题的一方。 在今年年景不好的情况下,再出现律师经纪人出庭代理案件这档子事,确实挺让人糟心的。 不过目前的现状和当时滴滴刚出来的时候一样,出租车公司作为市场上出行服务的「合法主体」,斥责滴滴司机为「黑车司机」,但最终的决定权不在出租车公司,而在于客户和市场的选择,结果我们也看到了,现在滴滴出行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站在律协的角度,发布这样的声明是应该的,但站在律师的角度,与其谴责、谩骂、看不上,不如「反思」:为什么律师会担心法律服务公司,为什么律师有的时候干不过法律服务公司,法律服务公司有哪些值得我们借鉴的,如何学习他们如何更好地服务客户、更快地响应客户? 律师的对手绝对不是法律服务公司,而是自己,追求的目标也不是打败法律服务公司,而是如何更好地赢得客户、占有市场。 说到这里,相信有不少律师又要骂人了,说的轻巧,《律师法》包括律协出台的各类政策对律师有诸多的限制,法律服务公司能发展起来很大程度就是因为没有限制、没有约束,路子比较野,有的甚至存在“打不赢官司不收费”、“和谁谁谁认识”等等过度承诺、虚假宣传,把整个市场都搞乱了。 但仅仅靠过度承诺、虚假宣传真的能长久赢得客户和市场吗?法律服务公司如果真是完全靠这些,估计也不会对律师行业造成影响。 又有人说法律服务公司不过就是拼价格吗! 比如常法业务,有的法律服务公司可以做到5000元一年,客户当然喜欢法律服务公司而不选择律师。 其实法律服务公司说到底是商业主体而不是慈善机构,法律服务公司也是要盈利的,他们采用低价的策略是我们能看到的,但我们没有看到低价策略还有配合的成本管控和规模效应。成本控制好了,规模做起来了,低价才有意义,即便是赚分分钱也能盈利,这是法律服务公司的低价逻辑。 而反观律师,行业发展40年,实际上享受了很长时间的“时代红利”,法律服务的价格维持了一个较高的状态,这也导致我们在成本管控和规模效应上没有投入太多的精力。 问到“一年能服务200家企业顾问,做到100单诉讼的有多少人”,结果往往是寥寥无几。 这种状态下,突然有一个主体进入到法律服务市场,采用低价打法,很容易把一些律师打蒙了,法律服务竟然可以收费这么低,明显是在“砸价”,是在扰乱市场,必须予以禁止。 但问题在于低价并非砸价,分分钱的盈利也是正常的商业竞争。正如法律服务的主体未必是律师事务所,法律层面并未否认法律服务公司的市场主体资格。 还有人说,法律服务公司是公司制运作,招聘的好多是非律师,专业能力太差,给客户未必能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这也是律师“看不上”法律服务公司的原因。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再回到客户的视角,客户需要的真的是专业法律服务吗,客户需要的有的时候只是一个解决方案,而非专业法律。 举个简单例子吧! 某专业化律所做法律产品研发,将法律产品分为零交付法律产品(协议、方案、指引)、轻交付法律产品(诉讼指导)和重交付法律产品(诉讼委托)三种类型。 零交付法律产品就好比三九感冒冲剂,客户感冒了,也知道自己感冒了,到药店自己买点药拿回家自己就能治。 发生交通事故后,客户更多选择的是协商而不是打官司,正如北京交通委公布的数据,真正进入到诉讼环节的交通事故不足总额的十分之一。 这个时候客户需要的可能就是一份《交通事故和解协议》或者一份《交通事故操作指引》,花不了多少钱,但能解决问题; 轻交付法律产品表现为诉讼指导,虽然我们觉得打个官司尤其是交通事故这种官司花不了多少钱,我们也许觉得诉讼费收个1-2W是正常的,但客户还是觉得贵,他们希望找到“更便宜”的处理官司的方式,以便于自己在必须打官司的时候还能拿到好的结果,这个时候可能需要提供的是诉讼指导,律师不出庭,指导当事人如何打官司。 最有一个类型,重交付的法律产品,也就是我们熟悉的交通事故诉讼代理,这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律师业务,正如我们看到的未必每个客户的交通事故都需要诉讼,更未必每个律师都希望请个律师帮自己代理。 但多数律师还是希望承接交通事故诉讼,有的时候也会引导当事人往诉讼的方向走,这点其实通过一些法律咨询网站律师的留言就能看的出来。 这个时候律师的专业度和客户的需求之间是「不匹配」的,客户只需要一点点,律师给了一大堆,说白了,存在“过度服务”。 而在这种状态下,法律服务只不过将原有的过度服务中的水分给挤出来,挤出来之后以客户为导向,客户需要感冒灵就给感冒灵,客户需要诉讼辅导就给诉讼辅导,真正需要诉讼代理了,再去找律师。 其实从这点出发,当下的法律服务市场没有真正形成分层,这才是律师和法律服务公司对立的根本原因。 正如《专业服务公司的管理》这本书中提到的“法律服务是分层的,包括效率型业务、经验型业务、智慧型业务”。 效率型业务比如基础常法服务或者交通事故、简单借贷、一般离婚案件,本身就专业的依赖度就比较低,也容易做成流程化和标准化,能把规模量做起来,这类业务法律服务公司反而更有优势。 在这个业务领域律师和法律服务公司PK,完全不在一个重量级。 反而经验型业务,尤其是智慧型业务才是律师的「主场」,也才是律师需要把控好的市场份额。 在新媒体端也一样。所以,有的时候不妨坦然一些,理性的学习借鉴才是更好的自我更新发展路径。 11月26日本周日下午,北京图书大厦,将举行《律所如何做品牌传播推广》新书交流会暨律所品牌营销干货经验分享会,本书作者、本公号运营人付中主讲。 付中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先后在检察院公诉部门和法治媒体任职,曾在《法制晚报》工作十余年,历任法制新闻部主编等职务,长期研究律所品宣传播和法律新媒体,旗下的法律传播机构被今日头条法律频道官方账号“头条法律”评为最佳合作机构。 欢迎律所主任、律师和律所品牌人员参加(注:此前发布的时间为本周六,现调整为本周日)。有意参加活动者,请提前扫微信二维码咨询—— 微信号|lawbeijing2018 往文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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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淩

这家伙太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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