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被侵占,继承人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优钕 餐饮美食 2024-12-24 1 0
法律法规 1 《继承法》第二十四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遗产继承之前,存有遗产的人有妥善保管遗产的责任,如果因为主观故意或过失造成遗产损失,遗产保管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任何人包括了继承人和非继承人,都不得侵吞或者争抢遗产。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者抢夺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 继承人在继承发生时没有主动公布所持有的所有遗产,既是故意隐匿。法院在判决遗产纠纷时,如果有故意隐匿、侵吞或者抢夺遗产的继承人,视情节和后果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 3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4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在诉讼前和诉讼时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法院依法裁定对涉及的财产限制办理转让、过户、抵押登记等变更手续。待判决后再解除保全,依法对遗产进行分割,这是为了保障继承人合法的财产权益不受侵害。 5 《继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最长是二十年。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的,诉讼时效只有二年,超过诉讼时效的起诉,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6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非继承人将代为保管的遗产据为己有,拒不交出的,属于刑事犯罪。 裁判案例 一、部分继承人擅自处置遗产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案  号】:(2018)鲁1502民初4386号 【案件概述】:被继承人去世后,部分继承人将被继承人的宅基地自建房据为己有,之后又擅自拆除。 【法院判决】:鉴于涉案房屋已经被拆除,且无法对其价值进行鉴定,经本案所有的继承人协商一致后,按照继承的份额取得相应的财产。法院依法判决各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的遗嘱和法定继承按份共有该已经拆除的涉案房屋。 【法律建议】:涉案房屋虽然被占用,但未依法进行登记,且其行为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故该行为无法构成善意取得。其他共有继承人仍然可以主张该房屋的权利份额。 二、第三人对擅自处分的遗产可适用的善意取得 【案  号】:(2015)禄民初字第1108号 【案件概述】:被告作为共同继承人之一,在管理和使用遗产期间,将遗产全部出卖给他人后,所获得的房屋价款全部被其占有,严重侵害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因购买遗产的第三人支付了合理的市场价,属于善意取得,所以原告要求返还房屋的要求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法院判决】:鉴于涉案房屋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法院判决所有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确认的份额分割房屋出售之后所得的价款。 【法律建议】:遗产被第三人善意取得之后,其他继承人无法要求恢复遗产原状,可以要求分割遗产出售所得的价款。 三、继承人有权诉前或诉中申请法院对相关遗产予以保全 【案  号】:(2018)闽0526民初1478号 【案件概述】:苏珠敬(已故)共育有苏某1、苏某2、苏某3、苏某4、苏月琴、苏某5六名子女,苏珠敬生前未对涉诉房产的处理留下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苏某1为防止涉诉房产被其他继承人侵害,向法院申请对涉诉房产进行保全。 【法院判决】:法院于申请保全当日依法裁定对涉诉房产限制办理转让、过户、抵押登记等变更手续。 【法律建议】:一般情况,继承诉讼时间较长,遗产存在被第三人侵害的风险,因此继承人可在诉前或诉讼中申请法院对涉诉遗产进行保全,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具体措施需在申请书中明确指出。诉前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并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30日内提起诉讼。诉讼保全可在判决前申请,由法院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四、继承权纠纷需在法定诉讼时效内起诉 【案  号】:(2015)淮法民初字第2649号 【案件概述】:陈万福于1985年去世,留下五间土坯草房,被告在戴秀珍(2006年去世)去世前将其拆除,侵害了原告对陈万福遗产的继承权。但原告明知该侵权行为却在2015年才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原告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已超过两年,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律建议】: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在知晓自己继承权被侵害时,应在法定时效内提起诉讼,否则对方可以此为抗辩理由,法院会依法驳回诉讼请求。 五、继承人隐匿、侵占遗产可酌情减少其相应继承的遗产 【案  号】:(2016)渝0243民初2315号 【案件概述】:原、被告及第三人的父母陈某5、蔡某分别于2014年8月18日和2014年12月21日去世。四个子女签订了《家庭遗产分割协议》,该协议中包含遗产明细、分摊费用、遗产分割等内容。被告在保管陈某5、蔡某银行卡的情况下,未如实提供银行卡存款的情况,确实存在隐匿、侵占遗产的情况。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被告存在隐匿、侵占遗产的情况,判决被告减少其继承份额的百分之十。 【法律建议】:继承发生时,应该先从共同财产中析出被继承人的遗产。作为遗产的共有人和遗产的持有人,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发生时如实提供遗产情况,由所有继承人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未如实提供遗产情况的继承人,法院判决可以酌情减少其相应继承的遗产。 六、没有继承权的继承人擅自保管遗产,并且拒不返还的,构成侵占罪 【案  号】:(2014)乐刑初字第121号 【案件概述】:2013年9月27日18时50分,宋某丁因交通事故死亡。二原告是宋某丁的妻、子。被告人宋某某是宋某丁的姐姐。宋某丁的父母早逝。徐某某系中等智障的残疾人,因无能力处理事故,被告人在未争取法定监护人徐某甲意见的情况下,自作主张做为自诉人的委托代理人处理事故。经交警调解,肇事方裴某某与被告人宋某某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由裴某某一次性赔付二原告赔偿款285000元。被告人宋某某以宋某乙身份证存入银行,但存单未给付二原告。经原告徐某某及其监护人徐某甲多次催要,被告人拒付。被告人已使用部分侵占款买羊、买兔子、装修房子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归二原告所有的285000元的巨额赔偿款据为已有,构成侵占罪。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某之弟宋某丁交通肇事死亡,肇事方裴某某赔偿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应由宋某丁的法定继承人所有。被告人宋某某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巨大,拒不返还,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法律建议】:《继承法》第十条第三款: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本案例中作为被继承人姐姐的被告,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并不属于共同继承人,没有继承权。没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占有遗产,拒不返还,构成侵占罪。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及继承权受法律保护。继承开始后,遗产如果涉及共同财产的,应当先划分出遗产范围。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本文通过梳理有关侵犯遗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典型案例,旨在帮助继承人维护自身权益,避免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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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钕

这家伙太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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