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联合评审工作的通知》(示范区执委会发〔2023〕54号),为做好示范区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联合评审工作,经示范区执委会和两省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现将2024年度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示范区工程系列建筑专业行业内从事结构设计、装饰设计、BIM设计、工程管理、工程监理等工作的在职在岗的,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上海市需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申报资历,学历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按照《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联合评价条件(试行)》(附件1)的有关规定执行。
任职资历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考核推荐表》(附件3,一式一份)、《专技职务聘任表》(吴江区可不提供;附件4,一式一份)、《继续教育学时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与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袋,并在封面贴好材料目录(附件6),按单位归属地报送至对应区(县)级人社部门,并将《申报人员一览表》(附件7)电子档发送至示范区工程系列建筑专业联合中评委办公室评审公共邮箱:qp_zhicheng@163.com。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两省一市继续教育要求说明
1、嘉善县:申报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申报工程师人员,必须完成4年的继续教育,4年累计学满3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需从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自主打印继续教育学时情况表。
2、青浦区:按近3年内需参加累计不少于60学时的继续教育课程考核,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42个学时,且包含知识产权基础、创新知识基础、项目管理基础、人工智能及应用、数据分析基础(五选二)以及经认可的讲座类等课程;专业科目累计不少于18学时。公需科目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站(www.sacee.org.cn)。
3、吴江区:申报工程师需提供取得助理工程师以来至少近4年(20、21、22、23)每年14学时的公共科目培训证明。从2020年开始,专技人员也可选择“学习强国”教育平台进行继续教育,所获学分折算为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学时。申报工程师,每年需完成500学分的学习。专技人员可在每年年底对个人“学习强国”上的年度积分进行截图保存。
4、示范区专技人员可登入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长三角培训基地网站进行继续教育学习(http://csj.chinahrt.com/),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三地互认。
五、其他申报事项
1、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2、申报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1)青浦区评委会受理点:
①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富绅中心26号楼上海市青浦区建设交通协会912室(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59722320)
②青浦区环城东路2号一楼(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69791883);
中评委办公室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33868761。
(2)嘉善县: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地址:嘉善县魏塘街道谈公北路135号南楼104办公室,咨询电话:0573-84126237。
(3)吴江区:苏州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00号人社大厦601办公室,咨询电话:0512-63950227。
3、费用:评审费700元,申报者上报纸质材料时将费用交付。(未通过评审者,不退还评审费)
附件:
1.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联合评价条件(试行)
2.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
3.中级工程师申报人考核推荐表
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5.继续教育学时汇总表
6.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人递交材料目录
7.申报人员一览表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工程系列
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联合评审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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