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0〕14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培训机构:
按照《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30号)、《重庆市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计划》(渝人社发〔2019〕157号)、《关于支持职业培训机构参与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以下简称“家服培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家服培训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家服培训始终围绕“扩大有效供给,提高服务质量”中心任务,形成了以育婴、养老、家政为主线,其他工种为补充的培训体系,在引导农村劳动力、贫困劳动力、女性劳动力、低学历人员、中老年劳动者提升技能、促进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根据渝人社发〔2019〕157号文件的目标要求,向各区县下达了年度培训任务,请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在确保任务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质扩容,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效,满足市场对家庭服务重点业态从业人员的需求。
二、调整家服培训工种范围
职业技能类中包括育婴员、家政服务、养老护理、保洁员。专项职业能力类中包括家庭餐制作、家居清洁、社区保洁、餐具清洗、家庭衣物洗涤、日用抽油烟机维护、照料婴幼儿、照料孕产妇、照料老年人、护理病人、小儿推拿保健、产后康复服务、母婴护理(月嫂)。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涉及以上工种均纳入家服培训范围,按照渝人社发〔2019〕157号文件要求执行。家服培训的学员备案管理、补贴管理等统一进入就业培训信息平台“家服培训”模块进行操作,补贴经费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账户列支。
渝人社发〔2019〕157号文件中职业技能类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茶艺师、美容师、美发师,专项职业能力类重庆小面制作、汽车美容、医疗辅助护理不再纳入家服培训范围。
三、切实抓好培训组织
要坚持需求导向、就业导向,注重培训质量,严格管理责任,杜绝虚假培训、冒领和骗取培训补贴等违规现象。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在开班审核时要严格把关,确保纳入培训的是各类各年龄段有家服培训需求的人员。各培训机构在招生报名时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培训对象进行筛查,严禁将不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纳入。支持市级家庭服务培训基地在全市范围内按程序开展家服培训,发挥其在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培训实效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联系人及电话:农民工工作处,苏强,88633930。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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