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音频解读】关于《长沙市社会体育俱乐部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妙莹 旅行度假 2024-12-21 2 0


本办法的出台是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其目的在于关注青少年健康发展,深化体教融合,规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办法明确社会体育俱乐部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体育俱乐部和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利性社会体育俱乐部。社会体育俱乐部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进行登记管理,举办者自主选择其中一种类别进行登记。

办法明确举办非营利性社会体育俱乐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由区县(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在区县(市)民政部门登记。拥有高水平教练员团队,资金和场馆条件优越,符合市级以上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要求,需要跨区域开展业务,经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可申请在市民政部门登记。

办法提出体育、教育、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建立社会体育俱乐部评级制度,分类对社会体育俱乐部开展星级评价,指导社会体育俱乐部完善法人治理构。

办法要求学校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对象合作,但须事先报相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鼓励学校成立非营利性社会体育俱乐部,体教练员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批准可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社会体育俱乐部教学培训活动,其劳动可以取得相应合理报酬。

办法从社会体育俱乐部的管理权限、开办程序、日常监管、监督要求等几个方面,明确细化了部门职责,强调了工作标准,提出了工作建议。办法具体对社会体育俱乐部财务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等级、日常收费行为、教学管理规范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全市社会体育俱乐部的规范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指引作用。下一步,市体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出台有关细化标准和具体操作程序,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体育俱乐部健康发展。

长沙市体育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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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莹

这家伙太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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