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了2023年度浙江省改革攻坚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宁波市科技局获评“改革攻坚成绩突出集体”。
2023年,宁波市科技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强力落实“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部署,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打造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支撑宁波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
重塑科技政策体系。高站位制订实施创新深化实施意见、“科技新政15条”等科技政策,形成“1+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明确财政科技投入年增速不低于20%,推动资格定补类政策“免申即享”、申请兑现类政策“即申即办”,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省级重点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落实力度居全国前列,极大提振企业创新信心。
积极探索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布局科教产共同体建设,获批浙江省首批创新深化改革试点,“宁波:打造‘科教产共同体’”入选国家创新型城市典型经验。推进科技人才“引育留用”全链发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经验入选首批省级创新深化案例,“科技人才‘引育留用’全链发展模式”入选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
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迭代宁波科技大市场,搭建专业化机构、分市场、专业化市场“1+12+11”服务网络,培育技术经纪人超1500名,2023年全市技术交易额增长72.1%。实施“金融助科创 驱动新发展”专项行动,省内首推科技攻关专项保险,投保项目25个、保障金额12.9亿元;扩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创新“子基金+直投+跟投”运作模式,布局建设“研值在线”数字化应用,推动空间租售、云端培训、政策助手、仪器共享、研值提升等服务“一触即达”,超1.3万家企业研发项目纳入研值管理。实施研发创新“诊断+提升”行动,2023年开展政策宣贯、研发诊断、专家咨询等服务7841家次,形成诊断报告4647份,实现“重点企业培训率、负责人政策知晓率、经办人业务上手率”3个“100%”。
下一步,宁波市科技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创新各项决策部署,以宁波市委人才科技委成立为新起点,积极引导各类优质要素向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汇聚、流动,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助力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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