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强监管、严监管正成为保险业大趋势。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根据公开信息统计发现,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对广东保险业(不含深圳)共开出76张罚单,涉及61家公司,总额达923.11万元。梳理发现,在罚单数量方面,寿险公司依然处于首位,共收到35张罚单,总罚金达212.11万元。
与此同时,作为连接保险公司和投保者的桥梁,保险中介机构被罚金额“抢眼”。虽然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在内的保险中介机构只收到9张罚单,但处罚总金额达161.7万元。其中,保险经纪机构罚单总金额为139.2万元,单均46.4万元。
销售违规展业是“重灾区”
在被处罚的寿险公司中,平安人寿和中国人寿共收到11张罚单,总罚金124.11万元,占比过半。
具体来看,寿险领域相关公司受罚的主要事由集中在销售人员的展业环节,如“欺骗投保人”、“对投保人实施诈骗”、“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等,在2023年受罚事由中占比过半。
其中,寿险公司单笔最大金额罚单出现在东莞。据东金罚决字〔2023〕4号,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因“在保险业务活动中欺骗投保人,对保险代理人培训和管理不规范,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测,向监管部门报送虚假报告资料”等,合计被处罚54.5万元。
另一笔50万元的罚单则指向中国人寿。据潮金罚决字〔2023〕1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及6名相关当事人,因“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被合计处罚50万元。
多人被禁止进入保险业
此外,在监管机构公布的处罚信息中,细化到当事个人的问责值得留意。在寿险领域的35张罚单中,共涉61人,有19张罚单同时对机构和个人进行罚款,8张罚单直接对个人主体予以处罚,7张罚单在处罚事由中直接提到个人的管理、经办或直接责任。
其中,处罚人数最多的一张罚单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作出。据中金罚决字〔2023〕4号,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13名相关当事人,因“保险产品说明会销售误导,对代理人管理不到位,代理人虚假宣传保险产品,代理人虚挂保单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代理人信息登记不真实等”,合计被处罚10.6万元。
此外,另一笔个人处罚超10万元的罚单,则指向平安人寿。据东金罚决字〔2023〕4号,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6名相关当事人,包括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陈宏有等,因“在保险业务活动中欺骗投保人,对保险代理人培训和管理不规范,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测,向监管部门报送虚假报告资料”,被合计处罚达10.6万元。
从罚单情况来看,针对个人的处罚不仅有警告与罚款,还有多名寿险机构从业人员被禁止从业。值得注意的是,被禁业的3人均来自平安人寿,其中两人来自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据汕金罚决字〔2023〕5号、6号,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运营部负责人郭一雄和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运营督导室督导员朱旭,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分别被禁止进入保险业3年和4年。
禁业年限最长的一人则是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中心支公司保险代理人。据汕金罚决字〔2023〕7号,该保险代理人因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对投保人实施诈骗,被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
2家保险经纪机构被罚均超5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针对保险中介机构的处罚虽然只有9单,但罚单总金额达161.7万元。其中,保险经纪机构的罚单有3单,罚单总金额为139.2万元,单均达46.4万元,数额较大。
从处罚事由看,保险经纪机构被罚的原因包括,“不实宣传”、“编制虚假资料”、“业务档案不完整”以及“财务会计报表未能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等。
其中,保险经纪机构有两张罚单金额超50万元。据佛金罚决字〔2023〕7号,享安在线保险经纪(广东)有限公司及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刘军,因“临时负责人任职超期,业务档案要素不完整,未按规定报告营业场所变更事项,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财务会计报表未能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个人被处罚13万元,机构被处罚53万元。此外,向日葵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也因编制虚假资料,被处罚50万元,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处罚10万元。
在保险业界看来,保险经纪公司作为连接保险公司和投保者的桥梁,其违规隐患需要得到更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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