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竞价减持股份中电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育妃 旅行度假 2024-12-15 4 0

股票竞价减持股份中电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3、本企业/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时,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 4、本企业/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依照相关规定提前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发行人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或者相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本企业/公司将暂停转让本企业拥有权益的发行人股份。 6、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本企业/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公司股东中电发展基金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2021年3月11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4、本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并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有关本企业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减持意向的承诺。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5、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时,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 6、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依照相关规定提前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如发行人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或者相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本企业将暂停转让本企业拥有权益的发行人股份。 8、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计划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风投基金、中电坤润基金、中电发展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二)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风投基金、中电坤润基金、中电发展基金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风投基金、中电坤润基金及中电发展基金分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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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妃

这家伙太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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