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受贿案:苏荣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被认定受贿金额超过一亿元人民币,他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国家体育总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天受贿案:肖天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他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这些案例表明,对于腐败行为,我国法律会给予严厉打击和惩罚,也提醒广大公职人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遵守党纪国法,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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