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22〕26号
榕城区、揭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揭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计划(202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巩卫办(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揭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计划(2022年)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健康揭阳建设,助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活力古城、滨海新城,按照《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21〕21号)、《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揭府办〔2021〕33号)要求,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主要工作目标是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面推进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各项数据评价指标达到标准要求,年底基本形成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申报材料。
二、组织领导
由揭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市巩卫办负责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具体组织、调度、督促、指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进程中存在的难题,统一思想、统一步调;11个工作组按照职责,具体负责落实巩卫各专项工作,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效质的提升。
三、重点工作
各级、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按照《揭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做好相关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十项专项整治
1.完善环卫基础设施。主次干道上添置密闭式垃圾桶或果皮箱;使用密封式垃圾收集车;取缔清理露天垃圾池、垃圾斗和未密闭的垃圾屋,升级改造为密闭式垃圾屋;对破损或不达标的垃圾中转站(房)、公厕等设施进行改造修复。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榕城区、揭东区政府
2.抓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整治。榕城区、揭东区要对建成区内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基础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凡未硬底化的道路和年久失修的下水道,明渠改暗渠,务必在整治期内完成改造修复;增加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垃圾桶及果皮箱的投放密度,加大背街小巷、村道的保洁清扫强度;进一步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活动,彻底清除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暴露垃圾,根除卫生死角;进一步完善环卫设施,彻底清除使用破筐、泡沫箱等垃圾收集容器,杜绝垃圾露天收集;全面落实统一环卫保洁措施,增加垃圾收集频次,及时密闭清运;全面治理乱堆放、乱扔乱倒等现象,加强违章饲养畜禽的管理;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乱贴画和涂鸦广告等“牛皮癣”现象的治理力度,彻底根除影响城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河、溪、沟、渠、塘等水体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牵头单位:榕城区、揭东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城管执法局
3.抓好集贸市场的整治。对建成区各集贸市场逐一进行调查摸底,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分工整治和集中整治以及升级改造。一是突出“治脏”,对市场内外、周边及时动态清扫保洁。二是突出“治乱”,对市场周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重拳整治。三是强化熟食摊档完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设施,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持证经营,亮证经营。四是加强活禽宰杀设施,严格实行隔离屠宰,分开销售。五是市场内每档经营户要自设垃圾桶,垃圾实行密闭袋装。市场内公共通道要合理设置公共垃圾容器,并加盖保洁。要合理配置保洁工人,确保市场内全天候干净。下水道要实行密闭改造和安装“四防”装置,落实病媒生物防治措施。六是设置市场分区标志,完善基本信息(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管理制度、功能区平面图、农药残留检测信息)公示。七是实行划行规市、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设施落后的市场要进行升级改造。八是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榕城区、揭东区政府,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国资委、城管执法局
4.抓好建筑工地的整治。认真排查建筑工地存在的泥头车敞开运输、建筑材料乱堆、食堂卫生差、病媒生物孳生等薄弱环节,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有关环境与卫生标准,清理工程渣土、污水和生活垃圾,彻底消除污染源。着力解决工地出入口没有硬底化、不清洗,场内材料乱堆乱放、工地卫生管理较差,病媒生物防制措施不落实,食堂和公厕不达标,运输泥头车没有加盖、扬尘治理不力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榕城区、揭东区政府,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
5.抓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一是经营单位须做到持证经营,亮证经营。二是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管理、调离制度、空调卫生、用品用具制度。完善巡查记录,要有跟踪、有整改、有签名,有完整的检查记录。三是要加强控烟工作,公共场所要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四是设施配置要符合要求,消毒柜要正常使用。五是证照齐全,保留索证索票材料。六是完善“三防”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榕城区、揭东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
6.抓好食品安全管理。一是强化餐饮行业卫生、食品仓储卫生、加工制作过程卫生、索证验收制度、“三防”设施等日常检查。二是强化“三无”食品、假冒食品、过期食品等监督执法。三是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四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和卫生知晓率,落实各项卫生制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五是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榕城区、揭东区政府,市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城管执法局
7.抓好食品行业“三小”和公共场所“四小”的卫生整治。食品行业“三小”主要指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公共场所“四小”主要指小浴室(沐足)、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网吧)、小旅店等。一是所有门店要重点做到经营资格合法、证照齐全,室内外环境整洁,不占道经营,硬件设施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二是加强“三小”食品行业管理,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要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文广旅游体育局
责任单位:榕城区、揭东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
8.抓好病媒生物防制。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原则,不断巩固达标成果。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抓好以下整治工作:一是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抓好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等各环节的工作,落实药物消杀措施,确保鼠、蚊、蝇、蟑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以上要求。二是按属地和权属单位管理的原则,组织力量查漏补缺,未进行明渠改暗渠的要采取措施整改,农贸市场、公厕、公园、广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及周边要落实好病媒生物防制措施。三是要重点对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监管落实好防鼠、防蝇“两防”设施。四是物业小区由辖区政府组织督促物业公司落实“四防”装置安装,安装使用“毒鼠屋”,开展小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严格控制病媒生物密度。五是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各单位要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清除房前屋后杂物、疏通沟渠、填平坑洼、盆罐积水、清理闲置地荒地等病媒生物孳生场所,落实药物消杀措施,严格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榕城区、揭东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
9.抓好废品收购站的管理。加强对废品收购行业的规范管理,做到有经营场所、设备合理、亮证经营,遵纪守法,不占道经营。废品回收各经营场所(网点)要符合“门前三包”要求,做到责任区范围内无垃圾、无乱张贴、无乱拉挂、无乱堆放、无污泥积水等;消除蚊蝇滋生环境,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在回收、中转、分选、加工处理过程中,不得占用公共场地;严格控制噪声、粉尘、异味等污染,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便民回收网点要强化分类收集、堆放有序、日收日清,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原则,各地要强化废品回收站(网点)无证经营、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等方面的管理和整治,各责任单位依据职责强化监管、督促力度,密切配合做好专项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榕城区、揭东区政府,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供销社
10.抓好空置地管理。加强对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的空置地块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类管理原则,各级、各单位要摸清空置地现状,建立相关空置土地调查台账,业主要对各自用地内乱堆放的垃圾杂物及杂草等进行全面清理。空置地块要做到:土地平整,绿化覆盖;临街的空置土地要设置围墙或硬质围挡或“拉绿”围挡(栽种植物);场内无旱厕,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无家禽、家畜放养;无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现象;无黑臭水体,无“四害”,全面提升市容环境质量。
牵头单位:榕城区、揭东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二)落实五项重点工作
1.加强爱卫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各级爱卫会组织,发挥统筹组织协调作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加强区级爱卫办组织机构建设,人员力量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镇(街道)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村(社区)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强化培训,组织交流学习,切实提高爱卫队伍卫生创建业务熟悉度和专业水平,有效保障卫生创建的质量。
牵头单位:榕城区、揭东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2.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调动和发挥各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职能,加强基层健康教育网络建设。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全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针对不同季节、不同行业、不同人群,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重点突出车站、学校、医院、社区等单位达标,确保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建设完善社区体育健身设施。深入开展控烟工作,开展无烟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创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榕城区、揭东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广旅游体育局
3.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进一步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的组织、制度建设,提高传染病报告和管理水平,严格控制院内感染。完善计划免疫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计划免疫工作质量。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工作机构和网络。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动机场、地铁站、火车站、公路(水路)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学校、景区、机关单位、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配置和使用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对公安、消防、安保、交通和教育等重点行业人群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引导全社会逐步提高全面急救能力。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榕城区、揭东区政府,市直工委,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红十字会、消防救援支队
4.实施“千百计划”
一是组建千人巩卫志愿者。统筹组建志愿者队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卫生专业人士、志愿者等担任义务监督员。各级要建立畅通建议反馈渠道、平台,通过“随手拍”方式,曝光城市脏乱差等不文明不卫生现象。要落实四方责任,强化措施,及时抓好落实整改。通过动态持续的管理,形成约束有力的社会监督舆论压力,切实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
牵头单位:榕城区、揭东区政府,市巩卫办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民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二是实施百个卫生示范单位(社区)工程。制定卫生单位标准及评估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千百个卫生小环境,示范带动全域创卫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市爱卫办,榕城区、揭东区政府
责任单位:榕城区、揭东区爱卫办
5.营造浓厚巩卫氛围。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资源,采用各种宣传手段,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营造巩卫的良好氛围。揭阳日报社、揭阳广播电视台要开辟“巩卫”专版(专栏)。市巩卫办不定期编印巩卫信息和相关宣传手册,宣传单、宣传海报等资料,及时反映巩卫工作动态。巩卫各成员单位及下属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制作展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板报,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有条件的单位,在LED屏滚动播放巩卫知识及公益广告,同时督促所辖行业展示巩卫宣传标语。榕城区、揭东区要在属地范围高速公路进出口、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大型户外公益广告,城区主要道路沿线悬挂巩卫道旗;在辖区LED屏滚动播放巩卫宣传标语,组织辖区各单位、街道和社区悬挂巩卫宣传横幅,制作相对固定的宣传教育专栏,重点宣传巩卫工作及健康教育知识,并每季度更换宣传内容;组织举办巩卫相关知识讲座和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对巩卫工作的了解,激发市民爱护环境、美化家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牵头单位:市巩卫办,榕城区、揭东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四、实施步骤
2023年第一季度开始,全国爱卫会将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复审城市组织开展暗访(明查)工作。为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保持住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分四个阶段做好筹备迎检工作:
(一)调查摸底和动员阶段。各地各单位对照新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按照揭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认真组织填写国家卫生城市2021年度56项数据评价指标完成情况(表格附后)。市巩卫办掌握基础底数后召开推进会,统筹部署巩卫工作。榕城区、揭东区、市直各成员单位相应成立复审迎检工作机构,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科室抓落实工作机制,逐层召开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全面铺开巩卫工作。
完成时间:2022年6月底前(完成2021年度数据评价指标),2022年8月底前(召开全市推进会),2022年9月底前(召开各区推进会)
(二)推进实施、对标升级阶段。新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共7大项目、45条标准、56项评价指标,11个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对标新标准,压实任务,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拓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11个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倒逼工作进度,按时向市巩卫办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三)预检阶段。市巩卫办组织专家队伍或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我市进行模拟暗访,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责任单位的达标情况进行预检。各责任单位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及暗访、预检存在问题,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要求。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上旬(模拟暗访),2022年12月下旬(自查整改)
(四)初步形成申报复审材料阶段。各地要制定复审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推进表(包括工作内容、具体分工、进度安排、完成时间、保障措施等内容),做到定人、定责、定任务、定目标、定时限、定奖惩,确保复审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建立巩卫工作专门档案,定期收集与巩卫工作相关的资料,按要求规范整理、归档保存,以备复审督导、评估验收时查看。12月底前基本完成七个类别的报告以及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所需各项资料。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和复审工作。制定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核办法,列明考核指标、量化评分标准,将巩卫任务完成情况与各地各单位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等挂钩。落实网格化管理,实行双周暗访、月通报、季度评比、年度总评制度,对巩卫工作进行综合性动态管理。形成领导靠前指导、责任明确、协调有力、监督到位、四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巩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实。各行业、各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主动参与,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开展富有特色的创建活动,丰富巩卫载体。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营造浓厚巩卫氛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复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广大市民群众在迎接复审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提高群众对巩卫复审工作知晓率,使参与复审迎检工作成为全体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让市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监督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报道巩卫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曝光违法违规和不文明的现象,激发全市人民参与巩卫工作热情,使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成为全市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强化保障,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复审迎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适应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巩固病媒生物防制达标成果,全方位开展除四害工作;配套完善城市功能设施,做好供水、排污、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厕、市场、城中村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改造,避免城市基础设施缺位。
(四)加强监管,常抓不懈,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复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特别是牵头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和标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职责,实行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在复审活动中,对工作主动扎实、成效明显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社会民众意见,建立健全群众投诉和参与监督机制,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五)加强沟通联系和信息反馈,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要进一步强化各地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协调促进,形成巩卫工作合力。各区、市直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将各阶段工作实施情况定期报送市巩办,及时反馈巩卫工作动态。请市直各填报单位于7月25日前填报2021年度国家卫生城市数据指标完成情况(填数值,未能达到国家要求指标的,请备注说明理由);十项专项整治的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榕城区、揭东区政府)按每月1号前报送上一月份工作进展情况(附件1)、2023年1月4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千百计划”牵头单位分别于8月10日前报送工作方案,9月28日前、12月28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1个工作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分别于8月10日前报送工作方案,9月28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2月28日前报送2021-2022年工作汇报(联系人:江曼佳,联系电话:8256360,邮箱:jysawb1@126.com)。
2021年度国家卫生城市数据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1
国家卫生县
≥1个
市爱卫办
2
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
≥90%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爱卫办
3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3%或持续提升
市卫生健康局
4
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比例
100%
市文广旅游体育局
5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
>38.5%
市文广旅游体育局
6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2.2平方米
市文广旅游体育局
7
每千人口社会体育指导员数
≥2.16名
市文广旅游体育局
8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0%
市卫生健康局
9
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成比例
≥90%
市卫生健康局
10
全面控烟法律法规规定
有
市爱卫办
11
道路装灯率
10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
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
≥16小时
市城管执法局
13
街巷路面每日保洁时间
≥12小时
市城管执法局
14
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80%
市城管执法局
15
城市管理信息化覆盖率
≥90%
(待国家进一步明确细化指标内容)
16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8%
市城管执法局
17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9平方米
市城管执法局
18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35%
(待国家进一步明确细化指标内容)
19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市城管执法局
20
窨井盖完好率
≥98%
(待国家进一步明确细化指标内容)
21
主城区回收网点覆盖率
100%
22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75%或持续提高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3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超过100的天数
≥320天或持续改善
市生态环境局
24
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
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市生态环境局
25
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
≤55分贝
市生态环境局
26
声功能区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
≥75%
市生态环境局
27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市生态环境局
28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100%
市卫生健康局
29
学校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
>70%
市教育局
30
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市教育局
31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
≥1小时
市教育局
32
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
100%
市教育局
33
中小学生近视率
逐年下降
市卫生健康局、教育局
34
中小学生肥胖率
逐年下降
市卫生健康局、教育局
35
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90%
市卫生健康局
36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
≥90%
市市场监管局
37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5%或持续降低
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局
38
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
不高于近5年平均水平
市卫生健康局
39
婴儿死亡率
≤5.6‰或持续降低
市卫生健康局
40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7.8‰或持续降低
市卫生健康局
41
孕产妇死亡率
≤18/10万或持续降低
市卫生健康局
42
人均预期寿命
≥78.3岁或逐年提高
市卫生健康局
43
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市卫生健康局
44
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
≥95%
市卫生健康局
45
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0%
市卫生健康局
46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
≥90%
市卫生健康局
47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呈下降趋势
市卫生健康局
48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85%
市卫生健康局
49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市卫生健康局
50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市卫生健康局
51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市卫生健康局
52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市卫生健康局
53
每千常住人口药师(药士)数
市卫生健康局
54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
市卫生健康局
55
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
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市卫生健康局
(已通过)
56
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
≥95%
市卫生健康局
(已通过)
注:评价指标和目标值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2022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十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1.推进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措施,要求简明扼要,突出“结果说话”“数据说话”。内容较多或相关佐证材料可另附页。
2. 从9月起,每月更新的报送内容请在电子版中标红并加下划线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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